理论教育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设置不明显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设置不明显

时间:2023-08-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1.3.3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宜设置在墙面的上部、顶棚上或出口的顶部。在日本和英国相关建筑规范中对应急照明和疏散诱导灯设置的位置,规定均较为具体。但为防止被烟气遮挡,疏散标志不应设在顶棚处。为防止火灾时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被毁坏,影响安全疏散,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的外表材料应考虑耐火耐高温性能或采取保护措施。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设置不明显

【规范规定】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11.3.3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宜设置在墙面的上部、顶棚上或出口的顶部。

11.3.4 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及甲、乙、丙类厂房应沿疏散走道和在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应采用“安全出口”作为指示标识。

(2)沿疏散走道设置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m以下的墙面上,且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m,其指示标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的有关规定。

【解析】

应急照明设置位置大致有:楼梯间,一般设在墙面或休息平台板下;走道,一般设在墙面或顶棚的下面;厅、堂,一般设在顶棚或墙面上;楼梯口、太平门,一般设在门口的上部。(www.daowen.com)

日本英国相关建筑规范中对应急照明和疏散诱导灯设置的位置,规定均较为具体。日本有关规范规定安装要求如图6-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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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1 应急照明和疏散诱导灯设置位置(日本规范规定)

规定疏散指示标志宜按装在疏散门或安全出口门的顶部或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m以下的墙面上,是参照国内外一些建筑物的实际做法以及火灾中人的行为习惯提出的。具体设计还可结合实际情况,在这个范围内灵活地选定安装位置,比如也可设置在地面上等。总之,要便于人们辨认并符合一般人行走时目视前方的习惯,能起诱导作用。但为防止被烟气遮挡,疏散标志不应设在顶棚处。

为防止火灾时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被毁坏,影响安全疏散,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的外表材料应考虑耐火耐高温性能或采取保护措施。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第11.3.4条强调要在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及甲、乙、丙类厂房内沿疏散走道和在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引导紧急情况下人员快速、安全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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