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建筑消防设计问题:未设置消防水池

建筑消防设计问题:未设置消防水池

时间:2023-08-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建筑设计防火规范》8.6.1 符合下列规定之一的,应设置消防水池: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时,市政给水管道、进水管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室内外消防用水量。对于天然水源,如其水位太低、水量太少或枯水季节不能保证用水的,仍应设置消防水池。市政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只有1条进水管,则可能因检修而影响消防用水的可靠性。如室内外消防用水量较小,在发生火灾时发生供水中断情况,消防队也可解决用水时,可不设置消防水池。

建筑消防设计问题:未设置消防水池

【规范规定】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8.6.1 符合下列规定之一的,应设置消防水池

(1)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时,市政给水管道、进水管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室内外消防用水量。

(2)市政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只有1条进水管,且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之和大于25L/s。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1995)(2005版)

7.3.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高层建筑应设消防水池:

7.3.2.1 市政给水管道和进水管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消防用水量。(www.daowen.com)

7.3.2.2 市政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只有一条进水管(二类居住建筑除外)。

【解析】

水是扑救建筑火灾与防护相邻建、构筑物的主要介质,必须保证火灾时消防用水的可靠与充足。

(1)市政给水管道直径太小,不能满足消防用水量要求(即在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时,不能保证消防用水量),或进水管直径太小,不能保证消防用水量要求,均应设置消防水池储存消防用水。

对于天然水源,如其水位太低、水量太少或枯水季节不能保证用水的,仍应设置消防水池。

(2)市政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只有1条进水管,则可能因检修而影响消防用水的可靠性。因此,室内外消防用水量超过25L/s,且由枝状管道供水或仅有1条进水管供水,虽能满足流量要求,但考虑枝状管道或1条供水管的可靠性,规定仍应设置消防水池。如室内外消防用水量较小,在发生火灾时发生供水中断情况,消防队也可解决用水(即用消防车接力供水或运水解决)时,可不设置消防水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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