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建筑地下层与地上层有效分隔问题解决方案

建筑地下层与地上层有效分隔问题解决方案

时间:2023-08-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建筑设计防火规范》7.4.4 建筑物中的疏散楼梯间在各层的平面位置不应改变。地下层与地上层如果没有进行有效分隔,容易造成地下层火灾蔓延到地上建筑。为防止烟气和火焰蔓延到上部楼层,同时避免上部人员疏散时误入地下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7.4.4条规定在首层楼梯间通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入口处,应用防火分隔构件与其他部位分隔开。

建筑地下层与地上层有效分隔问题解决方案

【规范规定】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7.4.4 建筑物中的疏散楼梯间在各层的平面位置不应改变。

地下室、半地下室的楼梯间,在首层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隔墙与其他部位隔开并应直通室外,当必须在隔墙上开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地下室、半地下室与地上层不应共用楼梯间,当必须共用楼梯间时,在首层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乙级防火门将地下、半地下部分与地上部分的连通部位完全隔开,并应有明显标志。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1995)(2005版)(www.daowen.com)

6.2.8 地下室、半地下室的楼梯间,在首层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与其他部位隔开并应直通室外,当必须在隔墙上开门时,应采用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

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与地上层不应共用楼梯间,当必须共用楼梯间时,应在首层与地下或半地下层的出入口处,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乙级的防火门隔开,并应有明显标志。

【解析】

地下层与地上层如果没有进行有效分隔,容易造成地下层火灾蔓延到地上建筑。为防止烟气和火焰蔓延到上部楼层,同时避免上部人员疏散时误入地下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第7.4.4条规定在首层楼梯间通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入口处,应用防火分隔构件与其他部位分隔开。当地下室、半地下室与首层或地上部分共用一个楼梯间作为安全出口时,为防止在发生火灾时,上面人员在疏散过程中误入地下室,要求在首层楼梯间处进行分隔设施和设置明显的疏散标志,并根据执行规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火灾时的照明条件,在设计时尽量采用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国外有关标准也有类似规定,如美国《统一建筑规范》规定:地下室的出口楼梯应直通建筑外部,不应经过首层。法国《公共建筑物安全防火规范》也规定地上与地下疏散楼梯应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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