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保护范围、记录档案和和谐度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保护范围、记录档案和和谐度

时间:2023-08-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记录档案,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文物行政部门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备案。历史文化集镇村落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度是指古集镇村落的聚落形态与周围自然环境结合的好坏程度。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保护范围、记录档案和和谐度

1.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不可移动文物所核定的最高保护级别。根据《文物保护法》第13条的规定,国务院所属的文物行政部门(国家文物局)在省级、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中,选择具有重大历史艺术科学价值者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者直接确定,并报国务院核定公布。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记录档案,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文物行政部门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备案。申报原则为:价值优先,突出强调文物在中华文明中的标志性地位和全国性意义;突出重点,以完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体系结构、填补空白为主;确保质量,坚持真实性和完整性原则。

2.历史建筑

历史建筑和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都属于历史建筑的范围,但二者有区别:(1)历史建筑不一定都具有很高的建筑价值,却是构成城市的整体空间结构和环境地带的不可缺少的因素。历史建筑是形成一个集镇村落整体历史风貌的主要实体,单个文物建筑是无法形成历史风貌的,因此历史建筑往往要成群出现,才具有重要的社会文化价值。构成古集镇村落历史文化环境与风貌的主要是大量存在的历史建筑,历史建筑多而集中的,历史风貌就比较完整,反之历史建筑如果数量有限且零散分布,就难以反映古集镇村落的历史文化。在物质文化价值上,历史建筑比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具有更重要的经济与物质价值。在社会文化价值上,正是这些大量的历史建筑构成了古集镇村落的文化环境,对村镇历史文化风貌的延续起着重要的作用。(2)历史建筑和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同还体现在保护原则上的差异,对于珍贵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来说要以修旧如旧为保护原则;而对于数量较多,价值比文物建筑稍低的旧建筑要以“改造再利用”为保护原则。在历史文化村镇的评价体系中也要对两者分别评价,以便分类保护。

3.历史街区

街巷的空间结构、界面的控制、空间节点的处理以及空间尺度的把握等方面是评价因素集的主要内容,这些是构成历史集镇村落历史风貌的主要因子。沿用传统的集镇村落空间设计手法,不仅可以实现对古城肌理的延续,也可以对社会网络和生活网络的缝合起到积极的作用,达到保护古集镇村落风貌的目的。古集镇村落街坊界面多样性的统一,它们既存在统一的风貌,各个街坊又各具特色。传统街巷空间节点的处理也是体现街巷历史风貌独特性的重要因素之一,传统街巷的转折、收放都能体现其特点。(www.daowen.com)

4.自然环境与文化景观质量

在古集镇村落形成与发展的过程中,自然环境是最为基本的物质载体,也是古集镇村落文化景观的一种“底色”。自然环境为历史文化集镇村落提供了丰富、生动的自然景观元素;形成了古集镇村落尺度适宜的四维空间;使历史文化集镇村落拥有优美的自然环境;为形成丰富的文化景观提供了基本的物质条件。

文化景观是人类为满足需要,把自己的某些思想形态或观念意识同自然景观相结合的一种复合景观,其实质就是人类活动对自然景观的改造,它包含人类的起源和演变、环境和地域特征、民俗和经济状况、艺术和信仰等多种内容,反映了人类与自然交流、抗争并最后达到统一和谐的历史过程。

历史文化集镇村落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度是指古集镇村落的聚落形态与周围自然环境结合的好坏程度。千姿百态的聚落空间与古集镇村落周围的环境是相得益彰的,古集镇村落与周围环境的和谐程度反映了聚落形态是否科学、是否符合大自然的规律。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