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史记》品读:刘邦约法三章,赢得民心,保持社会秩序

《史记》品读:刘邦约法三章,赢得民心,保持社会秩序

时间:2023-08-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刘邦鉴于秦朝的严刑峻法,为获得百姓的支持,废除了秦法,仅约法三章。刘邦约法三章,有明确的针对性,即秦朝严刑酷法,他反其道而行之,力求简约。约法三章使他赢得了民心,又不会使社会失去秩序。

《史记》品读:刘邦约法三章,赢得民心,保持社会秩序

【题解】

公元前206年,刘邦被封为汉王,所以就是汉元年。同年十月,刘邦率先进入关中秦王子婴投降,秦朝灭亡。刘邦鉴于秦朝的严刑峻法,为获得百姓的支持,废除了秦法,仅约法三章。

【原文】

刘邦

汉元年十月,沛公兵遂先诸侯至霸上。秦王子婴素车白马,系颈以组,封皇帝玺、符、节,降轵道旁。诸将或言诛秦王。沛公曰:“始怀王遣我,固以能宽容;且人已服降,又杀之,不祥。”乃以秦王属吏,遂西入咸阳。欲止宫休舍,樊哙张良谏,乃封秦重宝财物府库,还军霸上。召诸县父老豪桀曰:“父老苦秦苛法久矣,诽谤者族,偶语者弃市。吾与诸侯约,先入关者王之,吾当王关中。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余悉除去秦法。诸吏人皆案堵如故。凡吾所以来,为父老除害,非有所侵暴,无恐!且吾所以还军霸上,待诸侯至而定约束耳。”乃使人与秦吏行县乡邑,告谕之。秦人大喜,争持牛羊酒食献飨军士。沛公又让不受,曰:“仓粟多,非乏,不欲费人。”人又益喜,唯恐沛公不为秦王。(《史记·高祖本纪第八》卷八,第455页)

【注释】

①汉元年十月:公元前206年阴历十月。②霸上:地名,今陕西省西安市东。③子婴:秦二世兄之子,秦二世死后,赵高立子婴为秦王,后被项羽所杀,在位仅四十六天。④轵(zhǐ)道:亭名,在今陕西省西安市东北。⑤案堵:同“安堵”,安居。

【品读】(www.daowen.com)

刘邦首先入关,接受秦王投降,高兴得有些忘乎所以,加之又出身社会底层,当见到秦朝宫殿时,就懈怠了,想住在这里。樊哙进谏,刘邦不听,张良再谏,刘邦才封存了秦朝的宝物,回到霸上。由此可以看出,刘邦虽然贪财好色,甚至目光短浅,但他能够听取谋士的意见改正自己的行为,这是他能在楚汉争雄中最后胜出的一个重要原因。

选文中司马迁只是简单说汉王“欲止宫休舍,樊哙、张良谏”,较为含糊,因为在《高祖本纪》中,开国皇帝的形象需要维护,但在《留侯世家》里,就写得详细:“沛公入秦宫,宫室帷帐狗马重宝妇女以千数,意欲留居之。樊哙谏沛公出舍,沛公不听。良曰:‘夫秦为无道,故沛公得至此。夫为天下除残贼,宜缟素为资。今始入秦,即安其乐,此所谓‘助桀为虐’。且‘忠言逆耳利于行,毒药苦口利于病’,愿沛公听樊哙言。’沛公乃还军霸上。”在某一版本的《史记》里还记载有樊哙劝谏的话。《史记》所采取的叙事策略是互文见义,既维护了本朝皇帝,又如实地反映了历史事实,是一种很巧妙的方法。

刘邦约法三章,有明确的针对性,即秦朝严刑酷法,他反其道而行之,力求简约。约法三章使他赢得了民心,又不会使社会失去秩序。刘邦还解释了自己来这里的目的是要为父老除害。当百姓们大喜过望,带着牛羊酒肉慰劳军士时,刘邦拒不接受,如此一来,就把所说的话用行动表现了出来。百姓见此,自然拥戴刘邦。和刘邦的做法不同,项羽在咸阳展示的是残暴,刘邦则是仁爱,两相对比,关中民心已归刘邦。

【扩展阅读】

导言:项羽在刘邦之后进入咸阳,大开杀戒,子婴也被杀;火烧秦宫,火三月不灭。之后项羽带着搜集的财货、宝物、妇女东归。有人建议他留在关中以称霸天下,他也没有听取。

沐猴而冠

人或说项王曰:“关中阻山河,四塞,地肥饶,可都以霸。”项王见秦宫室皆以烧残破,又心怀思欲东归,曰:“富贵不归故乡,如衣绣夜行,谁知之者!”说者曰:“人言楚人沐猴而冠耳,果然。”项王闻之,烹说者。(《史记·项羽本纪第七》卷七,第2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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