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汉武帝提倡“独尊儒术”以后,一直到清代末期,两千多年,无论是官学还是私学,无论是书院还是乡学,都把儒家经典作为主要的课程,作为选官制度的科举制,也是把儒学作为主要的考试科目。这是儒家思想得以传承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性安排。儒学的“独尊”,首先是在教育领域获得了独尊的地位,历代读书人也就都成为儒生。
教育活动与人类的出现、发展是同时的。有了人类的生产生活,就有了最初的教育和文化传承。在原始社会已经出现了教育的最初形式。西周时,教育体制已初具规模。西周已经出现了相对独立的学校教育机构,并有了从王室到诸侯列国大体连贯的学校教育网络。在此基础上,西周还形成了以礼乐为核心的教育内容。这种内容逐步扩展深化,最终形成了较完整的“六艺”教育的课程体制,奠定了中国古代教育的底蕴,其后又经孔子为代表的先秦儒家学派的继承和发展,对中国几千年的古代社会教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汉代教育确立了中国封建教育的雏形,特别是汉代教育的宗旨、官学和私学的设施、教育的内容、组织形式和教学方法等,均为后世整个封建时代的教育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中国封建教育的一些主要特点,如教育为封建政治服务——培养官吏和实行教化,道德教育的支配与主宰地位,以儒家经典为主要的教学内容,多种形式的办学途径,学校教育作为整个社会的组成部分,养士与取士相结合,“学而优则仕”的制度化,贵诵记、精读专攻的教学方法等,在汉代教育中都已显见端倪。
汉代提倡“独尊儒术”,专以儒家经术和儒家倡导的伦理道德作为选拔人才的主要标准。董仲舒向汉武帝建议的三大文教政策,即“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兴太学,置明师”“重选举,广取士”,建构出一个“教育—选士—尊儒”的利用学校教育来为官方正统的意识形态服务的有效模式。这一教育政策起到了借儒术独尊来保证政治法纪、思想意识的大一统的作用。“教育—选士—尊儒”,一方面,它使先秦儒家“学而优则仕”的思想有了制度化的保证,另一方面,学校成了儒学传播的专门场所,士人也都变成了儒生。
在西汉时期形成了我国封建官学制度基本格局:分中央官学与地方官学两类;有初等教育(庠、序),中等教育(学、校),高等教育(太学)三级;以儒学为主体,官立学校为主干,兼有其他专业教育和职官教育。
汉武帝元朔五年(前124),创建太学,标志着我国封建官立太学制度的确立。汉代太学初建时规模很小,只有几个经学博士和50个博士弟子。至汉代中期昭帝、宣帝时,太学得到一定的发展。东汉质帝时,太学生多至3万人,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东汉末年。“相距不到三百年,学员增加至六百倍,那种惊人的发展,可以想到这一个制度在当时所发生的影响。”[1]
汉代太学创立了我国古代传统的教学形式和管理方式,即以经师讲学为主,学生互教为辅,注重考试和自学。太学的教授称博士,其主要职责是“掌教弟子”、以教学为主,学生称“博士弟子”。博士必须德才兼备,要有“明于古今”“通达国体”的广博学识,具有温故知新的治学能力,应当为人师表,使学者有所“述”,又可以尊为道德的风范。太学博士多为一代名儒,对儒经都有专门研究,他们说经,具有讲学性质,致使太学在其初创阶段就有了学术性。两汉以来,凡国家所设立的学校都是以学习儒家经典为主。汉代中央官学除鸿都门学外,太学、宫邸学以及地方官学,其中包括郡县道邑所设立的学、校、庠、序都是以学习儒家经书为主的经学学校。
汉代的地方官学与行政区划是相一致的,分别称为学、校、庠、序。由课程设置可知,学与校程度相当,有经师之设;庠与序程度相当,有《孝经》师之设,比学、校低一级。汉元帝时,由于郡国学有所发展,朝廷颁布“郡国置‘五经’”。东汉时期,郡国学设置比较普遍,边陲僻壤都建了学校,例如西北的武威、东北的辽东、西南的九真等地都设立了郡国学。
汉代之后,官学的教育体制得以延续和发展。十六国时期,各个政权也都建立了自己的官学教育。如前赵“立太学于长乐宫东,小学于未央西……选朝贤宿儒明经笃学以教之”。太学的教师为“宿儒”。后赵立太学于襄国,“简明经善书吏,署为文学掾,选将佐子弟三百人教之”。前秦的苻坚于即位之初即大兴学校,创办太学,并召郡国学生通一经者和公卿以下子孙入校学习。苻坚的教育思想是进行正统的儒家经典教育,玄学和佛学一概被视为“非正道”,禁止讲授。汉代部分教育选举措施在前秦也得到恢复。前秦学校教育是十六国时期北方教育发展的一个高峰。“永嘉之乱,庠序无闻,及坚之僭,颇留心儒学,王猛整齐风俗,政理称举,学校渐兴。关陇清晏,百姓丰乐。”(《晋书·苻坚载记》)整个十六国时期,学校教育的持续性被打乱,各国的教育状况参差不齐,但是以儒学为核心的传统教育并未断绝,无论各少数民族国家或汉人建立的国家,均视儒学为教化的重心,并且都是继承两汉以来的办学传统,以儒家思想,特别是经学为主要教学内容。北方诸族所创立的政权,坚持以中华传统文化的核心内容儒家文化为教育的主要内容,是这一时期中华传统文化得以传承的一个重要原因。
北魏建立以后,学校教育从体制上可分为中央国学(太学)和地方乡学。太学置五经博士生员千有余人,并征北方名流范阳卢玄、博陵崔绰、赵郡李灵、河间邢颖、勃海高允、广平游雅、太原张伟等为博士,令各州郡荐举才学之士,儒学由此而兴旺起来。北魏中央官学的课程以儒家经学为主,给予经学以高度重视。(www.daowen.com)
在南方,东晋时,王导在晋元帝即位后不久即上书主张“建明学业”“以训后生”“择朝之子弟并入于学,选明博修礼之士而为之师”。稍后不久,散骑常侍戴邈也上书兴学。王导和戴邈均从儒家思想来匡正时俗,笃道崇儒,反映了中国传统教育的核心始终未离开经学。建武元年(317),元帝“置史官,立太学”。大兴二年(319)又置博士员5人,并使皇太子于太学讲经行释奠礼。东晋太学或国子学的教学仍采取设博士教学的方法。博士不复分掌“五经”,而总称为太学博士,在博士下设助教以教生徒,课程设置为古文经学。
南朝的历代政权,都以儒学教育为核心。宋文帝元嘉十九年(442),下诏“大启庠序”“广训胄子”,并要求鲁郡修学舍,采召生徒,重新整修孔子坟墓,蠲墓侧数户以供洒扫,种松柏600株。次年国子学正式开学。著名儒家学者何承天“以本官领国子博士”,太子于国子学讲《孝经》。元嘉兴学如沈约所评“亦一代之盛也”。齐朝建元四年(482)诏具体规定国学“置学生百五十人”。永明三年(485)正月又下诏立学。齐武帝对国子学十分关注,永明四年(486)三月,他亲临国子学讲《孝经》。通过君臣努力,南齐“由是衣冠翕然,并尚经学,儒教由此大兴”。
至隋唐时期,学校教育得到了较快的发展。特别是到了唐代,从中央到地方设立了各级各类的官学,已形成一个较完整的学校教育体系。
国子学、太学、四门学、书学、算学、律学,统称“六学”,直属国子监领导。在这“六学”中,主体是以国子学、太学、四门学为核心的儒家经学教育的学校。所谓经学学校,就是以研习儒家经典为主要教育内容的学校。儒学在唐代整个教育体系中占主导地位。古代官学从一产生便是专门研究经学的学校。这种经学教育到了唐代,由于统治者确立了尊崇儒术的文教政策,选拔各级官吏均以精通儒术作为取舍升降的标准,士子亦皆以钻研经书为入仕的途径,所以便更加发展。
国子监中的国子学、太学、四门学,以及地方府、州、县的经学,其课程设置体现在教学计划中,分为必修课、选修课和专业课三类。据《唐令拾遗》《大唐六典》等记载,必修课为《孝经》和《论语》;选修课有《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国语》《说文解字》《字林》《仪礼》《周易》《尚书》《春秋公羊传》《春秋穀梁传》共九经,修习时间各为3年。《毛诗》《周礼》《仪礼》,称为“中经”,修习时间各为两年。《周易》《公羊传》《穀梁传》和《尚书》,称为“小经”,《周易》修习二年,《公羊传》修习一年半,《穀梁传》修习一年半,《尚书》修习一年半。
由于唐朝采取各种措施设馆兴学,推动了学校迅速增加。唐朝教育的发达程度在当时世界上无以媲美,开创了中华民族古代学校教育史的新局面。
北宋在继承唐代教育体制的基础上,开展了三次兴学运动,宋代的官学教育体制逐步定型。太学一直是中央官学实际的最高学府,教学内容大体以儒经为主,兼习诗赋及策论。熙宁兴学之前,朝廷虽未明确规定太学的经学教材,但官定的《九经义疏》为较权威的经学读本。端拱年间,宋太宗诏令国子监刻印唐代孔颖达《五经正义》,颁行天下。宋真宗尤其重视经学教育,曾自称在东京讲《尚书》七遍,《论语》《孝经》各四遍,并强调:“宗室诸王所习,唯在经籍。”咸平三年至四年(1000—1001),又诏令国子监祭酒邢昺等校定《周礼》《仪礼》《公羊传》《穀梁传》正义,加以《礼记》《孝经》《论语》《尔雅》,及孙奭《孟子正义》,合唐人经注,为《十三经正义》,颁行天下,成为法定教材。同年,诏州县学校及聚徒讲诵之所,并赐“九经”。熙宁兴学至北宋末年,大多数时间都以王安石的《三经新义》及《字说》为主要经学课本。宋代州县官学形成了遍布全国各地的学校网络,其规模之广、数量之多,远远超过汉唐诸朝。州县学校的教学内容大体与太学相同,内容的取舍及侧重概随科举或太学舍试的内容而定。
宋代以后的元明清历代,官学教育都有所发展,并且在机构设置上有所变动增减,但以儒学为核心的教育内容一直没有改变,历代的各级学校教育都是以儒家学说为主要内容。从汉代一直到清末,儒学都是官学教育的基础。但不同时期对儒家经典的解释也有所不同。例如明永乐时表彰程朱理学,程、朱等宋儒对儒家经典的解释成为学校教育的法定内容。这些规定,奠定了明代学校教育内容的基本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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