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先秦诸子百家中的一家的儒家,为什么会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取得这样特殊的文化地位呢?这当然与官方的有意扶植、推崇和宣传有关。从汉代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开始,历代王朝几乎都自觉地把儒家学说作为一种官方文化,不断通过对孔子本人及其门徒、传人和后裔加封等手段来强化儒学的文化地位,把“尊孔读经”作为主要的教育内容来强化儒家思想的传播。
儒学本身并不是一个完全封闭的思想体系,它以自己的同化能力和开放性把中国文化中各种有价值的思想学说纳入自己的观念框架中,变成儒家学说的一部分。历史上有所谓儒、道、释“三教合流”之说,实际上这种“合流”的本质是道与释汇合到儒的河流之中,是按照儒家的文化精神和观念框架剪裁和解释道与释,是以儒家思想为主体的“合流”。
但是,对于确立儒学的文化地位来说,最根本或最重要的,是儒学的精神蕴涵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内在规定性,集中表达了中国传统社会的文化主题。所以,中国传统文化的主体或代表,就“应当是”儒家思想,而不能是其他别的学说。官方的强化作用,儒学对其他思想学说的同化和吸收能力,也都是由儒学自身的这种属性所决定的。
儒家思想的基本精神蕴涵和文化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儒家思想集中表达了一种农业文明的世界观。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农业社会。农业社会中的人们满足于维持简单再生产,缺乏扩大社会再生产的动力,因而社会运行缓慢迟滞,大体呈现静止、稳定、和谐的特点。儒学的文化意义首先在于,它以哲学运思的方式,把中国传统农民的世界观理论化系统化,建立起中国人“看”世界的思想观念体系。例如儒家主张“天人合一”的自然主义精神,提倡顺应自然、服从自然,并且用自然现象论证社会秩序,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在儒家哲学中,人们感受到的不是改造和征服自然的宏大气势,而是一种田园诗般的宁静和安详。人与自然处于同一有机整体之中,人与自然的对话是宇宙有机整体的内部交流。儒家提倡的人生的最高境界是“知天命”,顺应“天命”,从而达到与宇宙的交融与“合一”。这种自然主义的世界观表达的正是在农耕经济形态下生活的人们对宇宙的基本感受。(www.daowen.com)
(2)建立起一套完整的伦理道德规范体系。中国传统社会是以家族为本位的宗法社会,血缘人伦关系是宗法社会中最基本的人际关系。在宗法社会里,道德的威力始终被看得比法律更有效。这种情况决定了中国传统文化是一种以家族伦理为中心价值取向的伦理型文化。儒家对中国宗法制度下的人际关系进行了理论上的概括与总结,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伦理道德观念和理论体系,构成中华文化意识形态系统的核心。儒家的伦理道德体系以孝、仁、忠、义为基本范畴,详细和明确地规定了宗法社会的人伦秩序,即“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其中“仁”是儒家文化的最高的普遍原则,“仁”被作为协调人际关系和个人与社会关系的出发点和尺度。历代儒家学者为论证和完善这套伦理道德体系做了大量的工作,不仅使宗法制度的“礼治秩序”合法化和伦理化,而且通过它的教化功能,使人们把对“礼治秩序”的外在遵从内化为自觉的道德意识和行为准则。
(3)强化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大一统”意识。在中国的文化观念中,历来认为只有天下归于大一统,才会安宁下来。实际上,中国自商代开始,就有了一个形式上的“中央”。到秦汉时期,建立了统一的中央政府,实行封建专制主义的政治统治,同时也要求在思想、意识形态上实行统一。在这方面,儒家学说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儒学被历代政府奉为官方的意识形态,为统一思想提供了一个可以普遍接受的基础。另一方面,在历代儒学中贯穿着一个基本精神,即“道统”观念。这种观念主张中国文化在性质上的“一本性”,强调“大一统为常道”。例如董仲舒说:“《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汉书·董仲舒传》)许多儒家学者都自觉地把承续“道统”作为自己的使命和责任。中国文化传承久远,儒家思想历久不竭,固然有多种原因,但与儒家对“道统”观念的自觉与强化不无关系。
儒家思想以农民世界观、伦理精神和“道统”观念为基调,精辟地总结了中国人的生活方式,概括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价值取向和精神内涵,成为这一文化系统的无可替代的主体和代表。虽然历史上曾多次出现过反儒或与之抗衡的思想,虽然历经几千年的历史筛选和沉积,后来的“儒家”已与“原始儒学”有许多不同,虽然我们今天的研究揭示出许多中国文化多元聚合的例证,但是,只要我们讲到传统文化,甚至只要我们讲到中华文化,便离不开儒家和儒学,离不开对儒家思想的判断、评说和估价。儒家思想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主体和代表的文化地位,是我们无法回避的一个历史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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