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曰强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文化娱乐活动也日益丰富起来。不论大小城市,街上随处可见舞厅、歌厅,门前灯光耀眼,人流涌动,热闹非常。但是解放前舞厅是什么样子呢?也许很多人想知道,那就让我来给您说说:
天津自1860年辟为商埠以来,随着租界的产生和工商经济的迅速发展,带洋味的娱乐业也发展起来,舞场便应运而生。
据我所知,解放前天津的舞场有10多处。其中较出名的有:坐落在营口东道海河边的美星舞厅,设在义租界回力球场楼上的回力球场舞厅(今第一工人文化宫三楼),设在今百货大楼上的巴黎舞场,设在今中原公司楼上的仙乐舞场,坐落在今和平影院旁的永安舞场,设在今延安影院旁原世界大楼楼下的大百乐门舞场(最初名为欧林比克舞餐厅),坐落在今营口道的小百乐门舞场,设在今北京影院楼上的圣安娜舞厅和坐落在今徐州道东头的小总会舞厅等等。
舞场的主管人是“大班”,既像经理,又像舞女的工头,是舞场的组织者,舞场生意的好坏,与大班有直接的关系。如果大班能组织有颜有色有名的舞女,招徕舞客,舞场的生意自然就兴隆;如果大班无能,不能拉来红舞女,相反,原有的红舞女被别家舞场“挖”去,那么这位大班也就没饭吃了。因此,大班在舞场中的作用很大,地位也很高。不但舞场中的服务员对他唯唯诺诺,就是舞女对他也要恭而敬之。红舞女和大班的关系自不消说,两下必有瓜葛来往。他对红舞女逢迎备至,红舞女也要给他点儿便宜,双方互相利用。一般舞女要靠大班给拉主顾捧场,对他不得不屈身相就。至于“汤团”舞女,为乞求大班维持生计,更要对之百般恭维,不然被大班赶走,就更不好维生,所以她们对大班尽力巴结。因此大班这类人物,是舞场中的混世魔王,是这个行业的虫子。
舞场的经营形式不完全一样,一般的舞场都设有舞女伴舞。而美星舞场这里主要是为外国人准备的跳舞场所,也有中国人来。所携带的舞伴情况相当复杂,有的是亲友女伴,有的是暗娼、妓女或黑舞女,还有的是从舞场中包来的舞女。回力球场舞厅和美星性质相仿。
舞场的营业时间也不尽相同。一般舞厅到半夜就“打烊”(即关门停止营业),也有的通宵营业,天明才“打烊”,如小总会舞厅。圣安娜舞厅也是通宵营业,不过比小总会打烊早些。这些舞厅在一般舞场打烊后才特别热闹起来,因为舞客在一般舞场中跳得余兴未尽,于是又带着舞女到此处接着跳,或者另有企图,来此玩上一趟,然后转道而去。因此这两家舞场除跳舞外,还准备一些新花样,以招徕顾客。如什么跳舞表演啦,游泳跳舞啦(着泳装),化装跳舞啦等等。另外还备有其他娱乐,如“老虎角子”(又名“捷克炮”,是一种摇钱赌博)。小总会的游戏最多,有“套圈”、“打枪”和最引人入胜的“打苹果”等等。舞场从中“抽头”。舞女也跟着舞客玩,由舞客掏钱,赢了归自己,输了没自己的事,更是乐此不疲。(www.daowen.com)
舞女以伴舞为业,当时称之为“货腰女郎”(意指让人搂腰),名为伴舞,实际上绝大多数都暗操“副业”。舞女有高低之分。一种是红舞女,捧她的人多,越捧身价越高,一般舞客找她挨不上个儿。红舞女所以红,除了容颜舞技之外,还有“架子”要端得适当,不能轻易就人,越是可望而不可及越是引人入迷。当然“端”也得讲火候,“端”得太过火,也就没人来白送礼了。另一种舞女的外号叫“汤团舞女”,意思是吃汤团的,几乎场场都坐冷板凳,没有人找她跳。这种舞女一是容貌年龄稍差,二是舞技不佳,三是作风不怎么样。因为她们轻易就人,被人认为“裤带太松”而受轻视,反而裹足不前了。
舞女在舞场所得到的报酬不是现金,而是舞票。舞客用现金买舞票,付给伴舞的舞女,舞女每月拿所得舞票向舞场换取现金。一般说是三七分成,舞场取三舞女得七。舞场的收入除了克扣舞女以外,还有茶、酒等收入。一杯茶起码一元,喝酒就更昂贵了。舞场是舞客们比阔气、讲排场的地方,舞客除找舞女下场跳舞以外,有的还要找舞女“坐台子”。所谓“坐台子”就是把舞女找来,坐在自己的茶座上,连跳几场,这样付钱更多。比如跳一场舞给10元的话,“坐台子”起码要付给50元。一般舞女可以在台子上坐三场。红舞女就不然了,因为请她坐台子的人多,她往往是在这个台子上坐上一场,就要离席转到别的台子,舞客虽不愿意,但也无可奈何。有的红舞女接待舞客八面玲珑,很有手腕,往往跳了一场走去之后,过了几场又转回到原来的台子上,这样会使舞客心中高兴,认为自己很受优待,以后就更要加倍报效了。为了博得舞女的青睐,舞客还常常在付给的舞票中夹上现钞,谓之“夹馅”,目的是使舞女多得实惠。为了比阔气、讲排场,在“坐台子”时,舞客有时还要开香槟捧捧场,开香槟就是开一瓶香槟酒。开香槟在舞场价格高昂,舞客明知是被敲竹杠,但在那一场合下也要认头花钱。这种人当时在舞场被称为“倒爷”,意思是倒霉蛋儿。在热火朝天的开香槟场面中,“汤团舞女”更是倍感凄凉,坐在那里无人理睬,这种滋味实在令人难受。有时她们只好悄悄躲到厕所,以免叫人看不起。
在舞场里还有一种舞客,是特殊人物,他们来而不舞,坐在一边观望,被称为“测字先生”,又叫“摆卦摊”。这些人的情况各不相同。一种是被朋友拉来,自己不会跳舞,而做壁上观;另一种是不但会跳舞,而且自己觉得跳得很不错,自认为是舞场中的老前辈,不愿再掺合了,而坐在一旁评头品足;再有一种人是和某舞女有旧,自认为与她是老情人,所以不愿再象一般舞客那样要求,“你陪我跳舞,我给你报酬”,好象那就太没感情了,所以摆个卦摊,找相识的舞女坐坐台子,聊聊天,而付以很大的代价,认为这样做才不俗气。
由于舞客为舞女争风吃醋,舞场经常出现打架斗殴之事。比如甲客人要叫某舞女“坐台子”,乙客人也要,尽管这个舞女能够灵活奉迎,但由于甲乙舞客互相僵持,都要占上风,不肯分享春色,和平相处。而且双方都有钱有势,于是就找碴打架,常是在舞场里闹得杯盘飞舞,酒瓶上天。这时,舞女是不能出头劝解的,因为祸头就是她,只有大班出来说和最为合适。大班东边说好话,西边去作揖,或可使双方格斗平息下来,但是所有的损失都要算在肇事者的身上。好在舞客都以“耗财买脸”为荣,钱花得越多,心里越痛快。大班迎合他们的心理,把他们捧得高高的,乘机捞上一笔,舞场虽然遭到一场摔砸殴打的灾难,结果竟可变损失为油水。但是,舞场也有遇上倒霉赔钱的时候。1943年,大百乐门舞场曾发生过一次“大比武”。一方是汉奸汪精卫政权下的高某,自称“高少将”,一方是天津地头蛇汉奸恶霸袁文会的党羽,两方争执各不相让。他们先是骂街动手,继而是持械格斗,一时枪声大作,如临大敌。舞客们恐遭池鱼之殃,纷纷逃之夭夭。格斗中不仅杯盘桌椅倒地无数,连厕所也成了战斗据点,门窗玻璃、镜子、乐器等物悉被砸毁。舞场虽去报警,而警局一听双方人物都不是省油灯,干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故意拖延了很长时间才派人到现场,这时双方战斗者早已撤退他去了。舞场遇到这种情况也只好自认晦气了。
以上所讲旧舞场的见闻,已成为历史陈迹。它作为历史的镜子,也许可以引起人们一些思索吧!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