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崩塌的概念
崩塌是指在陡峭的斜坡上,裂隙发育的巨大岩块在重力作用下,突然发生崩解并立即快速向下滚落、倾倒而造成危害的一种地质灾害现象(见图1.1)。崩塌经常发生在山区的陡峭山坡上,有时也发生在高陡的路堑边坡上,崩塌岩石的岩性往往是质坚性脆裂隙发育。崩塌发生时堆积于坡脚的物质为崩塌堆积物。崩塌的发生是突然的,但是不平衡因素却是长期积累的,特别是地震时或下大雨时易产生崩塌。
2)崩塌的分类
(1)根据崩塌体的规模分类
①崩滑:崩塌体的体积超过1000000m3。
②崩塌:崩塌体的体积为10000~1000000m3。
③坍塌或塌方:崩塌体的体积小于10000m3。
④坠石:悬崖陡坡上个别较大岩块的崩落。(www.daowen.com)
(2)根据坡地物质组成分类
①土体崩塌:山坡上已有的残留堆积土体等物质,由于它们结构很松散,当有大雨暴雨侵蚀或受地震震动时,即会产生边坡土体崩塌。
②岩体崩塌:受长期重力作用的陡峭风化岩体以及裂隙发育的节理岩体,在暴雨侵蚀或地震震动等外力影响下突然发生的崩塌。
(3)《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对崩塌的分类
我国《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中,根据崩塌的特征、规模及其危害程度,将其分为3类:
①Ⅰ类:山高坡陡;岩层软硬相间,风化严重;岩体结构面发育、松弛且组合关系复杂,形成大量破碎带和分离体;山体不稳定,可能崩塌的落石方量大于5000m3,破坏力强,难以处理。
②Ⅱ类:介于Ⅰ、Ⅲ类之间。
③Ⅲ类:山体较平缓;岩层单一,风化程度轻微;岩体结构面密闭且不甚发育或组合关系简单,无破碎带和危险切割面;山体稳定,斜坡仅有个别危石,可能崩塌的落石方量小于500m3,破坏力小,易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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