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岸(宾阳县委党史研究室供图)
陈岸(1910.1—2008.9),男,原名杨善安,又名陈钦才,今广西贵港市桥圩区南溪桥乡大松山村人。1926年秋考入贵县县立高级小学。192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8月就读于贵县简易师范学校,任学生会主席。同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共贵县南区(桥圩)区委委员、团支部书记、县委委员,贵县联合县委委员、县行动委员会书记。1930年10月至1935年12月历任中共广西特委巡视员,贵县、横县县委书记,中共广西特委委员,中共郁江特委委员、巡视员,玉林中心县委书记,陆川县委书记,陆川中心县委书记,中共郁江特委筹备委员会书记。1936年11月7日,在贵县三里罗村主持召开中共广西省代表大会,会议产生了中共广西省工作委员会,当选为书记兼组织部部长。1938年2月任中共广西省工委委员兼宣传部部长,并在玉林、陆川、北流开展工作。同年8月任省工委代书记、书记。1939年6月中共广西省工委撤销,任中共桂林特支书记。年底,作为广西代表,出席党的七大。因七大推迟召开,先后进中央党校和马列主义学院“特别班”学习。1946年7月任华东局民运部土改队民运委员。1947年10月,由山东渤海南下至豫皖苏根据地,任豫皖苏干部支部组织委员。1948年3月,任中共豫皖苏第二地委(淮阳)委员、第二专署(淮阳)专署副专员兼社会部部长、公安局局长。参加淮海战役,任亳州地区后勤部司令、战勤部副司令。1949年3月,由河南南下至武汉,任中原临时政府秘书处副处长。1949年7月至1965年12月,历任中共广西省委组织部第一副部长,广西省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民政厅副厅长兼劳动局局长、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省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省政府政法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中共广西省委委员、省委联络部副部长、省委农村部副部长,广西平乐县委第一书记,桂林专署林业局副局长、局长,桂林专署副专员,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委员。1967年受“文化大革命”冲击。1972年4月至1977年12月历任自治区民政劳动局副局长,自治区民政局局长、党组书记,自治区革委会顾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981年4月兼任自治区党委党史研究委员会副主任、自治区党委地下党处遗领导小组副组长。1982年9月当选中共十二大代表。1983年4月至1984年5月历任自治区党委机构改革人事安排领导小组副组长,自治区顾问委员会筹备小组副组长。1988年4月当选为全国第七届人大代表。1990年12月离职休养。于2008年9月28日在南宁病故。(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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