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三大会战”
2003年10月起,宾阳县根据自治区、南宁市的部署,开展乡村公路、农田水利和生态文明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三大会战”。会战总体目标是:用三年时间(2004年至2006年)使全县的农村生产条件、交通状况和农民生活水平得到较大的改善。乡村公路建设方面,基本实现乡乡通油路,村村通公路。农田水利建设方面,主要抓好水库除险加固、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引水、打井、小山塘治旱工程、硬化渠道、国营电灌站技术改造工程等。生态文明村建设方面,通过改水、改厕、改路、改造旧村、改善环境质量,实现燃料用沼气、村庄清洁、庭院绿化美化、用自来水、户间路硬化、厕所厨房卫生等。
2004年2月,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三大会战”现场会,部署工作任务。当年,建设成效显著。生态文明村建设累计投资375.88万元,完成建设沼气池2379座、卫生厕所2446座,厨房改造2446座,自来水入2411户,人畜分居2446户,建设排污水沟1.01万米,道路路面硬化3.35万平方米、绿化美化6100平方米,建设生态家园2314户、文化活动室1083平方米、科技橱窗149平方米、球场13个。全县投入3276万元,完成乡村道路建设14条90.3千米,解决了15个乡(镇)39个行政村346个自然村15.92万人的行路难问题;完成农田水利建设9项,改善20667公顷土地灌溉条件,解决了7600人饮水困难,建成生态文明村13个,改善了2900人的人居环境。
2005年,重点抓好项目实施,完成“三大会战”50个项目建设,总投资4048万元。其中,投入570多万元,实施“农村公路通达工程”,修建了涉及13个乡(镇)19条105千米的沙石路,解决了39个行政村346个自然村15.9万人的行路难问题。完成县乡级道路2条19.9千米,村级道路14条61.39千米,屯级道路29条66.4千米。完成水库除险加固5座、电灌站改造1座、渠道防渗4处、人饮工程20项、水毁水利工程修复2项,改善了农田水利设施落后和农村群众饮水难的问题。实施生态文明村建设,新建沼气池3691座,带动农村改水、改厕、改路、人畜分居、改造村庄和环境的绿化美化建设。建设生态文明村13个,年末完成11个,累计投资263.2万元。通过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现农村绿化美化、农业生产无害化、庭院经济效益化。
“全国文明村”宾阳县武陵镇白沙村(宾阳县委宣传部供图)
2006年,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道路、水利、生态文明村和沼气池等建设。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公路建设项目3条共5.4千米。农村公路通达工程建设,新开工项目20条共93.5千米。水利建设方面,全年投入工程建设资金1600多万元。动工建设水利项目20处,年内完成4处;完成10处水毁修复和3000米渠道防渗工程。实施自治区1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新农村建设试点的六角村人饮工程建设。继续将生态文明村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全年投资98万多元,建成生态文明村13个,完成新建沼气池2007座。
和吉镇志广村,2003年被确定为县生态文明村建设示范村,由于建设成绩显著,2004年被确定为南宁市级生态文明村,被授予自治区“文明村”称号。武陵镇白沙村,2001年至2005年先后荣获县、市、自治区“生态文明村”称号。(www.daowen.com)
(二)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
2003年起,宾阳县围绕建设生态强县的目标,积极开展国家生态示范区等生态系列创建活动。经过努力,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并取得突出成效,经济和社会事业得到较快发展。2006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达59.44亿元,比2002年增长102.11%,农村面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全县森林覆盖率达36.97%,城镇大气、水、噪声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各项指标均优于生态示范区二类地区验收标准。发展生态型产业、减少工业污染、发展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中特色鲜明。2007年5月15日,宾阳县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工作通过自治区考核组的验收。2008年5月,环境保护部命名第六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宾阳县名列其中。宾阳生态示范区在发展生态产业、改善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建成国家生态示范区的基础上,宾阳县继续开展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工作,于2009年制定了《宾阳县生态县建设规划》。以宾州镇、黎塘镇为试点,开展创建国家生态乡镇工作。在生态村建设上,至2012年,和吉镇六角村和良散村、黎塘镇三和村等6个村建成了自治区生态村。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在进行中。
(三)开展“城乡清洁工程”活动
2006年10月,自治区建设厅、文明办、爱卫办联合发出《关于开展城乡清洁卫生运动,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工作方案〉的通知》。12月3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作出《关于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决定》。宾阳县委、县政府贯彻落实上级的部署要求,积极开展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活动。
成立“城乡清洁工程”指挥部。将县城的所有路段街道划分成14个市容长效责任区,分别落实到县直各单位和部门,并挂牌监督负责;将各乡镇政府所在地及重要集市、村屯划分成责任区,分别由所在的乡镇负责落实。各单位对划定的长效管理责任区进行清扫、保洁,确保市容市貌长期保持整洁有序。
2006年10月至2007年末,全县共清理乱摆卖摊点20692处(个),清理跨门槛经营2100处、取缔马路市场30处,清理夜市摊点387处、早市摊点181处,查处违章乱停乱放的各类机动车辆8413辆(次),查处乱扔垃圾行为27处、乱扔废弃物231起,查处违法建筑23起,查处工地乱象行为1809处,清理电线杆、墙壁等“牛皮癣”非法小广告81055处,依法拆除10多处马路菜市;清扫保洁面积达121.5万平方米,清扫卫生死角57处,日清运垃圾250吨;在县城主要街道安装果皮箱1200只,建设县城无垃圾中转站1处。“五乱”(摊点乱摆、垃圾乱扔、车辆乱停、广告乱贴、工地乱象)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明显减少,街道路面清洁,县城区基本做到摊点归位、从商入店、车辆入场归点。“城乡清洁工程”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整洁优美的城市形象逐步形成。此后,继续贯彻落实自治区《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规划(2007—2011年)》,持之以恒开展活动。2010年至2012年,县城和黎塘镇连续三届分别获得自治区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南珠杯”竞赛中县城类、乡镇类特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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