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改制
2001年1月,广西黎塘暨阳水泥有限公司改建为广西黎塘万星水泥有限公司,成为独资民营企业。4月,在收购原国有企业县缫丝厂的基础上,成立宾阳县茧丝工贸有限责任公司。6月,宾阳县政府采取转让产权方式,与南宁永凯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就国有企业大桥糖厂和黎塘糖厂生产经营性资产重组达成协议,组建广西宾阳永凯糖业有限责任公司(民营企业),下设大桥分公司和黎塘分公司,县政府持有20%股权。10月31日,正式挂牌成立。同年12月,广西红水河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组建为广西华润红水河水泥有限公司,成为中外合资、隶属香港华润集团旗下的华润水泥控股私营企业。改制后的公司优势凸现,生产效率、经济效益一年一大步。永凯糖业有限责任公司2003/2004年度榨季实现工业总产值2.3亿元,上缴税金5956.44,分别比2001/2002年度榨季增长0.71亿元、3956.44万元。
2003年,推行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县属国有工业企业实行产权改制。2004年4月,原属南宁地区辖的广西黎塘瓷业有限公司、广西黎塘工业瓷厂、广西黎塘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广西黎塘拖内厂、广西黎塘页岩砖厂5家国有企业划为宾阳县管辖,归口县经济贸易局管理。至2005年,全县有股份制企业28家,比2001年增加23家,工业总产值81230万元,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15.97%;其中规模以上8家,工业总产值53135万元,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10.44%。产权制度改革之后,现代企业制度逐步建立,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重新焕发出生机和活力。至2010年,又先后完成了县炮竹烟花公司、县高山铅矿、县饮料厂等16家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
宾阳县茧丝工贸有限公司(原为县缫丝厂)生产车间(宾阳县委宣传部供图)
(二)农村税费改革
实施农村税费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大决策。2000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探索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的有效办法。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前,农业税收入是宾阳县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2002年涉农税费收入6244.6万元,占当年财政收入的69%。2003年3月,宾阳县按照自治区的部署和要求,开始实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主要内容为:取消乡统筹费、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在农村税改工作中,县抽调人员组成20个指导工作组,进驻各镇(乡)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督查指导。经过宣传发动、土地清查、评估测算、制定方案、落实任务、组织征收几个阶段,至11月底,基本完成试点工作,并通过自治区验收。通过“三个取消,两个调整,一项改革”,大大减轻农民税费负担,给农民们带来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农村税费改革后,2003年全县农业税及附加总额1805.25万元,农民总体负担比改革前的2002年减少4439.37万元,下降71%;农民人均负担21.7元,比改革前减少53.36元;亩均负担28.95元,比改革前减少47.2元,下降61.98%。2004年,继续全面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了农业特产税,降低了农业税,农业税率在上年基础上下降1个百分点,全年农业特产税减少277.8万元。2006年,宾阳农业又迎来一个发展的春天。按照中央的部署,从当年1月1日起,全国全部免征农业税及附加(农业特产税)。宾阳从此结束了农民祖祖辈辈种田交税的历史,减轻了农民负担,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种地种粮积极性。取消农业税,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农村经济在保证粮食生产稳定的情况下,增加经济作物,种植业结构向“粮经结合”注重效益转变。
(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党中央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2005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2006年3月,宾阳县启动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从县、乡(镇)选派386名人员担任新农村建设指导员,进驻各行政村及重点村开展工作。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为目标要求,着力完善农村社会组织结构,改善农村发展条件,继续深化农村改革,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力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化综合服务体系等。
2006年,在开展面上工作的同时,以和吉镇六角村、新桥镇双江村作为县级试点示范村。2007年,又确定以芦圩镇北街村委及新桥镇甘村、古辣镇蔡村、王灵镇洪水新村、中华镇蒙莲赖新村等4个自然村为创建市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芦圩镇老丙子村为创建自治区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同时,把创建16个专业村、16个信息村、9个信用村、9个规划村、16个协会村和16个文化村作为新农村建设重点,确定56个自然村作为“六村”创建村,全面铺开试点村建设,助推全县新农村建设。县制订“六村”建设标准,按照“三年变个样,五年上台阶,十年见成效”的目标要求,积极发展生产,以村容整洁为突破口,加强农村道路、农田水利、生态能源、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进村屯民主管理,改造村容村貌。(www.daowen.com)
宾阳县古辣镇南阳村新风貌(宾阳县委宣传部供图)
2008年,抓好“六村”示范村和生态文明村建设。加强农村道路、人饮、生态能源、文体等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六村”建设132个。在抢抓机遇实现村村通水泥路、改水改厕、美化绿化、环境改造的基础上,按照“示范带动,全面开花”的思路,全力推进了新农村试点村建设与文化建设,彻底改变镇容村貌。是年,财政投入500多万元,完成创建示范专业村10个、信息村8个、信用村6个、规划村6个、协会村10个、文化村10个。在已建成的示范专业村中,涉及糖蔗、桑蚕、果蔬等生产领域。打造建成了洋桥镇马安村、甘棠镇大桥村等一批诚信守约的示范“信用村”。芦圩镇杨村、黎塘镇新梁村等10个示范“信息村”,电视、电话、宽带入户率有较大的提高,其中8个村建设了门户网站和信息服务站。新桥镇科甲村依靠“信息村”建设,建立网址,在网上做皮革产品买卖。古辣镇古济村利用电脑上网查询种养信息,了解蚕茧行情,加强桑园田间管理。一批示范规划村围绕产业化、基础设施、居住环境、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编制了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农户建设或改造按照规划设计实施。甘棠镇冯村、古辣镇李寨村、王灵镇下张村、露圩镇库利村等10个示范“文化村”,建成村级文化活动室和篮球场等文体基础设施,添置了阅读桌椅等文化设施设备,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是年,全县实施完成市级农村示范村建设项目,共竣工通屯道路19条,有15个生态文明村完成了村庄规划、沼气池建设、改厨改厕等新农村建设项目,共建成综合文化活动室12个,体育活动场所12个以及现代化农业项目15个;县级“六村”建设,完成“村村通”水泥路89.9千米和29条共42.2千米的整村推进扶贫村通屯道路建设,解决1.5万多农村群众“行路难”问题;农村水利项目完成投资5420.74万元,建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42处,有效地解决5.2万人安全饮用水问题,完成农田水利项目76项,改善灌溉面积1822公顷。
至2011年,全县“六村”新农村创建共投入建设资金4799万元,先后组织实施自治区、市、县三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231个。其中创建示范文化村40个。这些文化村都建了文化活动室、篮球场、村级阅览室、村级舞台等文体基础设施。全县文化建设有了大起色,完成7个乡镇综合文化站、5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61家农村书屋建设和一批村级篮球场等农村(社区)体育设施。全县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达到98.8%,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达99%。组建了师公戏、雄狮队、彩龙队等200多支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文艺队伍,广泛开展文化健身活动。2012年,全县30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总投资766.4万元。其中,市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1个,投资168万元;县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29个。
经过多年努力,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农业农村经济保持了强劲增势,村容村貌焕然一新。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涌现古辣镇南阳村、甘棠镇冯村、古辣镇水丽村等35个自治区级、市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
(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2008年,宾阳县有林地面积92667公顷,其中有林面积72000公顷,丰富的林地林木资源为林业的发展提供有利条件。2009年5月,宾阳县委、县政府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的部署,启动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宾阳县是全自治区25个林权改革扩大试点县之一。县抽调干部组成驻乡镇工作队,各乡镇、村落实林改工作人员和技术人员,全面推进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全县林权改革以明晰产权、承包到户为主要内容,林地的承包期为70年。工作涉及174个村委、3017个村组。工作队(组)深入各村组,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排查自留山、责任山、集体经营山、流转承包及山林纠纷情况,进行林改确权勘界面积公示,明晰山林权属。明确承包关系后,依法进行实地勘界、登记,核发林权证。至2010年1月,全县完成宗地勘界面积57107公顷,完成勘界公示57107公顷,完成发证前公示57060公顷,完成发证面积39273公顷。至2011年6月,全县完成确权发证80086.67公顷,占全县林改总任务的91.59%,均山到户70246.67公顷,占全县集体林地面积的84.3%。所有林地已应改尽改,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中国农村经营制度的又一次重大变革。宾阳林权主体改革后,“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进一步调动了农民群众及社会力量植树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植树造林面积逐年增加,促进生态环境的改善和农民收入的增长。2009年至2012年,全县新增造林7253.3公顷,森林覆盖率增至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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