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落实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
1994年冬起,宾阳县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第一轮承包合同陆续到期。县委、县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和自治区有关延长土地承包期文件精神,着手开展全县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土地承包再延长30年不变(时间为1995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1995年,宾阳县首先在黎塘镇三李村公所、高田乡上峰村公所进行试点工作。尔后在全县铺开。在延包工作中,坚持“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稳定承包权;明确发包方是经联社。做好土地延包的签约、发证、建档等工作。至1996年底,全县延包工作基本结束,签订延包合同12.5万户,占应签订合同农户77%;签订耕地、开荒地承包合同面积为43533公顷。同时,向承包户颁发《集体耕地承包经营证》。签订延包后,农民消除担心政策改变的顾虑,他们对土地的投入增加,生产积极性被再度激发出来。1999年,全县粮食总产量达34.23万吨,再一次创历史新高。
(二)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
1992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决定》。农业由追求高产转向了产量、质量、效益兼顾的高产优质高效新阶段。宾阳县委、县政府积极贯彻落实,紧跟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引导农民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导向,按照市场需求,调整农村产业、产品结构,走“两高一优”(高产优质高效)经营发展的道路。主要在粮食、蔬菜、甘蔗生产、畜牧水产、造林等方面,注重市场需求和经济效益,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的产业。1993年,调整引进优质稻品种,全县种植优质谷品种18666.7公顷,占水稻种植面积的32.9%。1994年,实施“南菜北运”工程,利用冬闲田发展秋冬种生产,蔬菜种植面积由1986年的2226.87公顷,增至1994年的9808公顷。1996年,大力发展糖蔗生产,引导发展成为农业支柱产业。2000年,全县经济作物播种面积21327公顷,占农作物播种面积的19.21%,比1978年增长0.88倍;甘蔗面积、总产量分别达10253公顷、57.14万吨,分别比1978年增长96.53倍、6.85倍;森林总面积74040公顷,比1978年增长0.36倍;森林覆盖率32%,比1978年增加5.4个百分比;水果面积、总产量分别达1548.6公顷、5499吨,肉类总产量3.44万吨,水产品总产量1.82吨,比1978年均有大幅度增长。全县农业内部结构逐步趋于合理。
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引导农民进入市场。至2000年,全县已初步建成优质米、糖蔗、瓜菜、桑蚕、茉莉花等种植基地以及瘦肉型猪、肉用牛、鹅、点星鱼等养殖基地。糖蔗成为宾阳的支柱产业。宾阳县芦圩镇宋村祥和工艺厂为产业化龙头的竹藤编织业联结7000多户12000人从事竹编、藤编产品出口。太守乡办有5个竹编厂,带动全乡70%的劳动力从事竹编生产,产品远销东南亚、欧美等地,年产值2300万元,创利税400万元,仅此一项,全乡农民人均纯收入就达410元。黎塘朝阳蔬菜专业批发市场是一家民办专业批发市场,1995年建成后,带动周边9个乡镇发展蔬菜生产1200多公顷,产品销往广西各地及广州、海口、北京等城市。蔬菜年上市量达2万多吨、成交额3000多万元,市场年上缴税费150多万元。农民种菜人均收入高的达2000元、少的也有几百元。
1998年初,自治区作出实施“三田”(吨粮田、吨糖田、万元田)建设工程的决策。宾阳县以“三田”建设为载体,积极发展“三高”农业。重点发展香米、香蕉、甘蔗、蔬菜、芒果等高效农作物和规模高效养殖业。启动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探索创新现代农业建设。1999年,全县实施吨粮田(每亩年产粮食1吨)3233公顷,达标3100公顷;实施吨糖田(每亩年产糖蔗1吨)1100公顷,达标366.67公顷;实施万元田(每亩年产产值1万元)1333.33公顷,达标866.67公顷。1992年至2001年,全县农业总产值、粮食产量、糖蔗产量、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增长85169万元、40100吨、25377吨、1145元。
(三)乡镇企业加快发展
1992年初邓小平南方谈话发表后,宾阳县委把握机遇,大胆解放思想,不断深化改革,全县掀起了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的热潮,出现了大引进、大投入、大发展的好势头。县委、县政府制订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乡镇企业若干政策的规定》的补充规定,出台集资、引进鼓励客商到经济开发区办企业的3个文件,批转县工商部门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17条意见,从税收、资金、征地、奖励、办证等给予优惠政策,调动部门和群众大办企业的积极性。当年乡镇企业总收入达3.84亿元,与上年相比增长40%;总产值3.24亿元,增长58%;上缴国家税金1921万元,利润达3073万元,均比上年增长40%。1993年初,县委、县政府提出“更新观念,加强领导,确保宾阳县乡镇企业高速高效发展”的设想,3次修改全县发展乡镇企业的计划,制定风险承包责任状和奖励办法。实行乡镇企业承包责任制,签订目标责任状,明确提出各乡镇企业总收入、总产值、税金、利润、固定资产投入等5项指示和考核奖励办法。当年,全县投资8320万元,安排新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共126项,其中新建105项,比上年增长2倍;引进国内外投资5144万元。财政投放乡镇企业周转金230万元,扶持乡镇企业项目45个。全县乡镇企业实现跨越式的发展,全年总收入达到11.57亿元,比上年增长1.56倍,总产值、税金、利润、固定资产投资经济指标也均比上年翻了一番。宾州、新桥、芦圩、黎塘等4个镇的乡镇企业总收入超过亿元。在南宁地委、行署所奖励乡镇企业总产值超千万元的39个村公所中,宾阳县占19个村公所。当年获奖的乡镇和村公所总数占全地区获奖总数的50%。
1994年,宾阳县进一步加强领导,成立由县委书记挂帅,县四家班子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乡镇企业领导小组,县领导包片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包企业。全年全县引进资金4400万元,上马新项目128项,固定资产投资1.2亿元,比上年增长44.2%。宾州、新桥、芦圩、黎塘、甘棠等5个强镇的企业总收入达21.2亿元,占全县乡镇企业总收入的78.1%。有33个村的乡镇企业总收入超千万元。全县乡镇企业总产值达24.16亿元,总收入达27.32亿元,上缴税金5400万元,利润总额1.84亿元。(www.daowen.com)
由于有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全县乡镇企业总量逐年增加,对农村经济的支撑日益明显,形成了以建材、造纸、皮革、竹编等行业为龙头,带动小五金、服装、机械制造等30多个行业上千个花色品种的发展。
至1995年,全县乡镇企业发展到40913个,其中乡办109个,村办141个,联户办588个,个体办40075个。其中农业企业39家,工业企业14719家,建筑企业2747家,交通运输业7151家,商品流通企业9502家,餐饮业2797家,旅游服务业244家,其他企业1517家。是年,全县乡镇企业固定资产投资1.35亿元,安排新建、技改等项目130项。其中引进资金4800万元,引进特种钢、轻质氯化钠、瓷器煅烧等新技术、新成果14项。乡镇营业收入超亿元的乡镇增至10个,行政村有5个。1996年,乡镇企业形成一批技术含量高、竞争力强、高产值、高效益的优势产业和产品。造纸、制革行业通过组建企业集团,增强了市场竞争能力。全县乡镇企业总产值35.46亿元,营业收入40.15亿元,上缴税金8114万元,实现利润2.02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89倍、1.78倍、1.95倍和1.2倍。
(四)大力实施区域开发式扶贫
新中国成立后,宾阳县委、县政府一直致力于发展生产、消除农村贫困,对贫困户的扶持措施主要是减免任务、照顾救济,给线、给粮、给物。1986年以前,农村扶贫救济主要由民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1987年起,县成立贫困地区经济开发办公室,加大扶贫力度,通过扶贫开发项目,以兴办经济实体、技术帮助、培训等方式,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1990年11月,成立由县长为组长,财政、交通、水电、计划、农业等部门组成的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通过对全县的贫困状况进行大规模调查摸底,按照国务院确定的贫困标准,1986年全县人均纯收入在200元以下,人均口粮不足200公斤,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贫困人口有1.60万户8.7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2.5%。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老、少、边、山”地区。贫困主要原因是,贫困地区自然条件恶劣,资源缺乏,基础设施薄弱,贫困群众素质低,缺少国家必要的扶持等。1991年7月又进行调查,全县有230个自然村10606户54452人(占全县农业人口的6.5%)没有脱贫或低收入,温饱问题尚未解决;全县有129280人、84060头牲畜饮水困难。为了更好地实施大规模的开发式扶贫,县委、县政府采取一系列重大措施,组织和领导干部群众开展以解决温饱为中心的扶贫开发工作。落实专项资金,制定优惠政策,确定开发式扶贫方针;落实责任和扶贫任务,实行帮村扶户,党员、干部、农村能人帮包;加强技术培训,开展科技扶贫。大规模的开发式扶贫全面铺开。在扶贫开发工作中,县扶贫办和有关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1988年至1989年,聘请科技人员和生产能人到贫困村屯授课、现场指导,举办培训班20多期,培训2000多人。有关部门为贫困户做好扶持项目的产前、产中、产后等服务工作,主要是扶持甘蔗、水果、药材、林木等种植业,鱼、猪、蚕等养殖业以及陶瓷加工业等项目。2年共发放扶持资金23万元,扶持贫困户1400户7400人。通过扶贫,1989年有1100多户5800多人解决温饱问题。1990年至1991年,扶贫工作重点确定为陈平、高田、思陇、太守、河田、双桥、邹圩7个山区乡。1993年,扶贫项目和资金重点倾斜山区。在高田、思陇、太守3乡选择种植柑、果、桑、竹作为重点扶持项目,投入发展资金7.90万元,扶持969户4329人,项目产值146.72万元,创利税54万元。1996年,县扶贫办将邹圩镇、思陇镇、河田乡定为重点扶贫对象。扶助思陇镇引进外贸编织加工进行规模生产,吸收900多户农民参与竹编,户月均增收200~600元;扶助六岑村委17个自然村进行垦山种植玉桂227公顷。1997年,引导邹圩镇瑶山村(38户191人)发展以种养为重点的扶贫项目,扶持1.80万元,引进种羊73头、牛14头,扶持19户,年底户均纯收入870元。
实行党政一把手扶贫工作责任制。县四家班子领导成员挂靠到村,县直部、委、办、局及各乡(镇)下乡联系点包村。下乡工作队进点后,帮助出谋献策,制订脱贫计划,投入资金(包括引进资金)、技术,落实种养、加工、人畜饮水、水利项目,大力兴办“五小”项目,取得了明显效果。1997年制定扶贫“三定一包”(定点、定对象、定时间、包解决温饱)工作目标,实行群众不脱贫单位不脱钩。是年,县直扶贫工作队落实种、养、加工和水利等项目25个,总投资136.6万元。其中挂点单位扶持71.4万元,集资23.8万元,群众自筹41.4万元;兴建水果园496个,小鱼塘663张,小菜园6160个,小鸡、鸭、鹅栏5165个、养殖164560羽,小猪、牛、羊栏3835个、养殖23940头。2002年起,组织开展县直机关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由76个县直单位对全县21个自治区级贫困村实行帮扶责任制,各乡镇配合,从资金、技术、信息、服务以及水电、道路、卫生、修建学校等方面帮扶贫困群众。
1998年起,以大会战的方式推进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先后开展人畜饮水工程、村级道路、村村通广播电视、改善医疗卫生条件、屯级道路大会战等。在1998年人畜饮水工程及村级道路大会战中,组织1049名干部,对特困农户1049户5396人进行一人帮一户,从资金帮扶、技术指导等方面进行扶助。全县库区移民有27个特困村5080人,落实54个县直单位进行帮扶。到2003年底,全县大会战共投入资金1321.34万元,修建村级道路18条77.96千米,修建屯级道路234条568.1千米,共解决18.72万人行路难问题,修建人畜饮水工程95处,解决11.05万人饮水难问题;新建60个广播电视地面接收站,使1.5万群众收听到广播、看到电视;修建12个村级卫生室,解决48680多人看病难问题。贫困村屯的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改善。
经过艰苦努力,全县开发扶贫工作取得显著成绩。1999年,全县农村未解决温饱的人数由1985年的3.02万户15.39万人减少到3.6万人,农村贫困发生率由21.87%下降到4.39%。贫困群众住房、衣着、食物结构有了改善,生活质量明显提高,部分贫困群众走上了脱贫致富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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