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剿灭土匪
1949年12月,随着人民解放军南下大军和地方游击部队解放宾阳,宾阳县各级人民政权相继建立起来。但是,国民党残余势力并不甘心失败,潜伏下来的国民党军官、政客、党团骨干和特务分子,勾结恶霸地主,招揽拉拢惯匪和流氓地痞,胁迫利诱部分群众,组成土匪队伍,策划煽动暴乱,妄图颠覆新生的人民政权,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土匪大造舆论,蛊惑人心,散发《警告参加共匪的同胞书》等,书写张贴反动标语;威胁、欺骗、利诱部分群众参加土匪。匪首还成立所谓的政权机构,以自封的“宾阳县政府县长”“副县长”名义,发布“政令”,张贴“文告”,向人民征粮征税。据不完全统计,1950年1月至10月,土匪先后杀害区、乡、村干部54人,群众和革命积极分子88人,抢劫公粮9.48万公斤,勒索群众粮食9.45万公斤,抢夺枪支559支,棉纱3025股,布匹2069匹,烧毁桥梁7座,破坏电话线100余千米,劫掠其他物资无数。
为了保卫和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驻宾阳的中共南宁地委、南宁专署、南宁军分区及宾阳县委、县政府遵照上级指示,领导人民群众,开展剿灭土匪的斗争。剿匪作战主要以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第三十九军第一五二师(兼南宁军分区,驻宾阳)第四五五、第四五六团,第四十五军第一三三师第四五五团(驻永淳地区)为主力,县大队(200余人)、县公安队(145人)、区中队(每区20~30人)和民兵4800多人予以配合。
1950年4月初,县委作出《关于四、五、六月锄奸保卫工作的指示》,确定以肃清匪特为主要任务。4月底5月初,土匪发动大规模暴乱,解放军部队立即展开进剿镇压。5月1日至12日,共歼匪371人,毙伤9人。各股匪纷纷溃逃。6月16日至18日,剿匪部队与民兵合击围攻镇宾和古辣乡公所的陈仲华股匪,毙伤100多人,俘180余人。7月25日,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清匪反霸,巩固社会治安》的决定。9月18日,县委成立剿匪工作委员会。各区相应成立剿匪委员会。解放军部队经过夏季休整后,根据中共广西省委发出的《冬季剿匪指示》和广西军区制定的《广西冬季四个月剿匪计划》,从10月开始,集中优势兵力,进行大规模重点进剿。10月中旬,为迫使土匪汇聚集中镇龙山,解放军一三三师首先用2个团的兵力进行外围搜剿,歼灭土匪近600人。
1950年10月17日,解放军一三三师以7个营的兵力,从贵县、横县、永淳远距离奔袭镇龙山股匪。10月18日,围歼盘踞在双桥乡横梨村的张国基股匪,击毙匪首张国基及匪众59人,俘60多人。10月26日,镇龙山区的股匪基本剿灭。
南宁军分区(解放军一五二师)经过周密的部署,于10月18日夜,以一个团的兵力,从芦圩、新宾分三路奔袭盘踞于廖平、大桥、王灵等乡的股匪,歼匪大部后,接着围困隐藏于山洞内的韦元香股匪主力,毙伤匪4人,俘95人,匪首韦元香、杨贞祥等被擒。在部队重点进剿的威力震慑下,匪首莫毓光、陶有康、杨富祥及匪众264人先后缴械投降,少数顽抗土匪被击溃。至此,宾阳东部的股匪基本剿灭。
1950年11月中旬,部队重点进剿转向宾北地区。11月14日,以3个营的兵力从宾阳开至上林大卢村,歼灭阮伟光等股匪。11月15日,奔袭包围逃窜到上林白圩乡莫山底村的覃沛清股匪,歼匪150多人,毙10多人。随后在宾阳四镇、大仙乡一带反复进剿10多天,大部分匪众被歼。至此,宾阳北区的匪患基本肃清。(www.daowen.com)
湴岩山剿匪战斗旧址(白玉芳供图)
1950年12月中旬开始,军分区以3个营4个连的兵力,重点进剿宾阳南区和西南地区之匪。12月16日,进至武陵、河田、高田乡围歼王振华股匪,俘匪100多人。继续采取驻剿、搜剿的办法追剿散匪,5天时间歼匪380余人。12月29日,在河田乡一带俘匪500多人。1951年1月初,匪首韦富棉率162人集体投降。1月中旬,在重点进剿南区和西南地区中共歼匪2048人,缴获枪支108支,除匪首覃淑明等率200多名残匪逃往上林县大明山外(不久被解放军歼灭),该地区股匪基本肃清。
经过2个多月的重点进剿,全歼了六大股匪。在取得剿匪斗争决定性胜利后,为了彻底肃清匪患,党政军结合农村减租退押和土地改革,充分发动群众,深入开展深挖潜匪、捉拿散匪、追捕逃匪和争取自新登记工作。在强大的政治军事压力下,散匪、潜匪3000多人陆续向政府登记自首。1951年5月,全县土匪肃清,共歼灭土匪、特务及其他反革命分子8000多人,处决237人,收缴枪支6000多支。宾阳全面剿匪斗争的胜利,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安定了社会秩序,稳定了民心,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民主政权。
(二)反霸斗争和镇压反革命
1949年12月19日,宾阳县公安局成立。1950年2月,南宁专区公安处驻宾阳。公安机关围绕党的各项工作,有效开展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打击敌人,严惩犯罪,保护人民,净化社会。5月,县委、县政府根据广西省人民政府、省军区发布的《关于严惩首恶分子》的布告,在剿匪和减租退押的同时,结合开展反霸斗争,组织发动群众,对全县性、全区性、全村性的恶霸进行斗争。经过半年的反霸斗争,把全县446名大小恶霸斗倒斗垮(政治上斗倒,经济上斗垮),罪大恶极的依法严惩。
1950年12月至1953年底,县委、县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关于严厉镇压反革命分子的指示》,领导人民开展镇压反革命分子运动(简称镇反运动)。镇反运动实行专门工作与充分依靠群众相结合的方法,经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是发动群众,肃清匪特和反霸,进行土匪自新登记和反动党团特务登记;第二阶段主要任务是肃清残余匪特和其他反革命分子,打击进行反革命破坏活动的敌人;第三阶段主要任务是肃清残余土匪、恶霸、特务、反动党团骨干和反动会道门头子5个方面的敌人,突出打击反动会道门,全部取缔一贯道、同善社等反动会道门组织。经过3年的镇反运动,消灭公开武装的所谓“反共救国军”“反共青年军”等股匪,破获“三一年青协会”“同盟军”“反共救国爱民军”等匪特组织,取缔一贯道、同善社、归根道、先天大道等反动会道门组织,公审处理一批反革命分子和反动会道门头子,共镇压反革命分子2087人(土匪1824人、恶霸65人、特务16人、反动党团骨干62人、反动会道门45人、其他25人),其中处决647人(土匪589人、恶霸29名、反动党团骨干11人、其他18人),击毙86人,判刑关押770人,管制327人。通过镇压反革命运动,基本肃清国民党残留下来的反革命势力,宾阳县出现安定局面,从而保证了抗美援朝、土地改革和国民经济恢复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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