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2017山西省高等教育年度报告:专业建设与宏观调控不断加强

2017山西省高等教育年度报告:专业建设与宏观调控不断加强

时间:2023-08-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高校主管部门应结合国家和山西高等教育发展规划,根据山西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状况和山西当前本科专业设置的客观情况,制订山西省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优化调整实施意见,有计划地对山西高校进行专业设置引导和结构调整优化,实现专业的可持续发展。

2017山西省高等教育年度报告:专业建设与宏观调控不断加强

高校主管部门应结合国家和山西高等教育发展规划,根据山西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状况和山西当前本科专业设置的客观情况,制订山西省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优化调整实施意见,有计划地对山西高校进行专业设置引导和结构调整优化,实现专业的可持续发展。具体做法如下:

一是要引导高校树立正确的专业布局理念,厘清发展定位。各高校在进行只有明确各自的发展定位,才能制订出科学的发展规划,才能按照规划进行合理的专业结构调整,从而改变专业设置趋同的现状。各高校在进行专业结构调整时,应综合考虑各级各类教育的实际,因校制宜,积极稳妥推进,切不可采取简单的“一刀切”的办法。本科专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应根据学校的层次、性质确立相应的发展定位、发展方向与目标。例如: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作为省属重点建设大学,其发展目标不应仅局限于为山西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更应侧重于建设国家重点发展学科和具有相对优势的学科,争创国内乃至世界一流大学。其他具有博士授予权的院校属于教学型或教学研究型院校,应该各尽所能,力争为培养山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领域需要的具有高新技术研发与应用能力的人才做贡献。其他类型的本科院校则应着眼于山西转型发展的实际,围绕产业链的创新和升级调整专业设置,形成特色专业集群,并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培养一线技术技能人才而努力。

二是建立健全对高校放权之后的监督机制。将高校主管部门对本科专业设置的前置性审核职能转变为前置性审核与后置性评估相结合,即由单一的依靠高校提前准备的专业申请资料,逐渐倾向于对专业的建设情况分阶段评估。在前期审批环节,高校主管部门除应把好质量关外,还必须对供大于求的专业设置数进行适当限制;在专业建设阶段,高校主管部门应发挥后置性评估职能,对专业的建设情况进行“跟踪调查”,了解专业的后续发展情况,指导高校及时进行专业调整。尤其要对新设置专业和多点专业进行定期检查,加强质量评估,对难以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专业实施必要的限期整改或退出机制,避免高校专业设置出现盲目跟风、只要“数量”不要“质量”的情形,杜绝把高校专业设置自主权当成一些人牟利的工具。(www.daowen.com)

三是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之上,根据市场对人才需求的紧缺程度,定期公布全省紧缺本科专业、就业率较低本科专业名单,及时发布本地区人才需求和专业设置方面的信息,指导高校专业设置。同时,加强专业设置分类指导,按照教育部正在制定的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针对不同类型的学校和专业实施不同的准入标准和质量标准,避免高校重复投资和趋同竞争,控制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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