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师生本真交往关系是一种体现交往本质属性的主体间性的“我与你”的真正平等的关系。马丁·布伯认为,教育过程中师生双方是主体间的“我—你”关系,而不是把双方看作物化的“我—它”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师生双方都把对方看作具有主体性的人,是一个完整意义上的人,双方的情感与理性、直觉与感觉、思想与行动都参加到“我”与“你”的对话中[47]。一方面,师生通过相互对话和相互沟通,进入对方主体的内心世界,设身处地,将心比心,充分地理解对方;另一方面,师生彼此向对方敞开了心灵世界,让对方理解了自己。以主体间性教育观为价值导向的师生之间的对话交往也是以平等为前提条件的。在平等中进行对话,对教师而言,意味着地位由高高在上降到了和学生同一个水平面的位置,角色由理性权威和知识的传授者、讲解人变为了知识的探求者、讨论者。对学生而言,意味着由低下的、受压迫、受支配的地位上升到了与教师同等的地位,由知识的被灌输者、被接受者转换到了与教师同样的知识的探求者、讨论者。“师生地位的平等性和师生角色的同一性使双方在对话过程中彼此容易产生角色的认同感,在探究真知的过程中达成共识。”[48]因此,大学师生主体间性的本真交往关系要求师生双方主体在交往的机会上应该是均等的,而且每一个主体都应该是作为完整的、平等的主体参加教育活动。
首先,大学师生主体在交往的机会上应该是平等的。每一个教育主体都必须有参加和继续交往的均等机会,都必须有表达愿望、感情、打算的均等机会,都必须有作出判断、劝告、解释以及向辩护挑战的均等机会[49]。这与主客对立二元思维下传统师生交往关系中的占有和主宰的交往性质是格格不入的。这种主客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导致产生了两种典型的师生观[50]:一种是专制的师生观,它将教师的主导作用夸大到极致,学生处于被动压抑的状态,不敢思、不敢言,谈不上主体性和能动性;另一种是放任的师生观,它在实践上和方法论上将学生的主体作用推到极致,排斥教师在教育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这样学生容易放任自流,忽视对知识的系统学习,也影响了学生主体性的发展。师生主体间性的交往是对传统教育中这两种对立的师生观的整合。传统的师生交往观认为,教师是教育教学活动的操纵者和绝对权威。这种控制与被控制、操纵与被操纵、压抑与被压抑的不平等的师生关系忽略了学生主体性的存在,使主体间性失去了平等性,最终抹杀了主体间性的合理性。大学师生本真交往就是要尊重师生作为交往主体在交往中的均等机会,赋予双方作为主体地位的平等的话语权和自由行动的权利。
其次,大学师生本真交往是师生双方作为完整意义的生命个体进行的平等交往。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是师生交往中所必需的。教师和学生都是完整意义上的生命个体,他们都具有各自独立的人格特质,所以师生之间的交往首先是完整意义上个体的交往。师生本真交往的核心,是把教师和学生看成是真正意义上的“人”,即师生之间只有价值的平等,而没有高低、强弱和尊卑之分。教师和学生作为具有完整人格的“我”与“你”的相遇,不只是知识的授受,而且包含情感、精神、思想、智慧的交流和碰撞。“交往双方应该互相尊重对方的人格、信仰和爱好,尤其是教师更应该尊重学生的认知和情感世界,把学生完全当成一个独立自主、自由发展的人,而不是把他当成物,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他。”[51]教师与学生交往的目的不应是单纯的知识传授,更多的应是教会他们学会学习,实现思想、情感、精神和智慧等方面的全面提升,帮助他们自我学习,实现自我,做全面发展的人。师生双方在平等交往中建构着完整的人。
再次,大学师生本真交往关系是一种相互尊重、相互承认的平等关系。在师生本真交往活动的过程中,交往双方必须遵守交往共同体内的规范、准则,相互之间履行一定的义务和责任。师生地位的平等并不是指师生地位的高低相同,谁也不能管制谁,谁都可以独立活动而不需要另一方。平等指的是师生交往的基础上的平等,平等意味着打破教师一言九鼎的局面,学生能够参与到教学活动中,能以“存在者”的身份同教师对话,教师不再把学生当作无知的载体,而是当作有见解的主体。当教师能把学生当作和自己一样在教学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时,教师和学生也就处于平等地位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学会生存:教育世界的今天和明天》一书中认为[52]:(www.daowen.com)
教师的职责现在已经越来越少地体现为传授知识,而越来越多地体现为激励思考;除了他的正式职能以外,他将越来越成为一位顾问,一位交换意见的参与者,一位帮助发现矛盾论点,而不是拿出现成真理的人。他必须集中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从事那些有效果的和有创造性的活动:影响、讨论、激励、了解、鼓舞学生。
美国教育家小威廉姆·多尔用“平等中的首席”界定了后现代课程中教师的作用,“作为平等中的首席,教师的作用没有被抛弃,而是得以重新构建,从外在于学生情境转化为与这一情境共存。权威也转入情境之中,教师是内在于情境的领导者,而不是外在的专制者”[53]。只有在这种关系中,学生才能作为有独立人格尊严的人,积极平等地参与教学活动,在与教师的相互尊重、合作、信任中全面发展自己,获得成就感与生命价值的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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