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维护国家安全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其内容包括国家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人民生命、财产不受外部势力威胁和侵犯;国家政治制度、经济制度不被颠覆;经济发展,民族和睦,社会安全不受威胁;国家秘密不被窃取;国家工作人员不被策反;国家机关不被渗透等。
维护国家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运用辩证思维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总体国家安全观,就是坚持国家利益至上,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统筹外部安全和内部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完善国家安全制度体系,加强国家安全能力建设。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必须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加强国家安全法治保障,提高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能力;必须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
当代大学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中坚力量,要自觉担负维护国家安全的神圣使命,履行国家安全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履行的义务为:①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②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③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④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⑤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⑥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维护国家安全,大学生不仅要知法守法,还要勇于同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做斗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罪共10条,分别是:①背叛国家罪,即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②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即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国;③武装叛乱、暴乱罪,即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行为,策动、胁迫、勾引、收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进行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行为;④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即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⑤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即境内外机构、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资助以上犯罪的行为;⑥投敌叛变罪,即投敌叛变的行为;⑦叛逃罪,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行为,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行为;⑧间谍罪,即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行为;⑨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即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行为;⑩资敌罪,即战时供给敌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的行为。
【案例】
2020年4月28日,美海军“巴里”号导弹驱逐舰未经中国政府允许非法闯入西沙领海。2020年4月29日,美国第七舰队宣布:美国海军导弹巡洋舰“邦克山”号在南海南沙群岛执行了一次“航行自由”行动。2020年4月29日,两架B-1B战略轰炸机从美国南达科他州的埃尔斯沃思空军基地起飞,闯入南海执行“作战任务”,随后返回美国本土。2020年4月30日,中国国防部发言人说:“美方是南海军事化的最大推手,是地区和平稳定的麻烦制造者。中国人民解放军始终保持高度戒备,坚决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坚决维护地区和平稳定与繁荣。”
【点评】
苏联解体后两极格局崩塌,美国成为世界唯一超级大国,利用霸权获取垄断利润。中国经过四十余年改革开放,GDP已稳居全球第二,综合国力稳步提高,在不少领域跃居世界领先水平。中国在经济、军事、科技等领域的快速发展使美国感受到霸权主义被挑战,遏制中国发展、削弱中国实力成为美国新国策。南海本是和平之海,但美国的介入导致波谲云诡。美国军舰擅闯南海,侵犯中国领海主权,是其遏制中国战略的具体实施。美国不仅在军事上对中国领土安全进行挑衅,还在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外交等领域对中国进行围堵,成为中国国家安全的主要矛盾。
【案例】
李某是某高校参与军工项目研究的学生。一次偶然机会,他结识了外国一位前来西安旅游的青年女郎。女郎姿色妖娆,出手大方,给他留下美好遐想。然而,令李某意想不到的是,这位女郎服务于外国情报组织,看中的是他的研究项目。在与女郎交往过程中,李某违反保密规定,使用实验室中装有核心机密的计算机聊天和接收信件;对方趁机对该计算机播种木马程序,盗取了其中的军工研究机密。李某因泄露国家秘密罪受到法律制裁。
【点评】
当前,我国正处于泄密案件高发期,其中以计算机网络泄密案最严重;网络泄密已占泄密案件总数的70%以上,并呈逐年增长趋势,严重威胁国家安全。高校开展的部分科研项目涉及国家秘密,师生均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杜绝网络泄密,最有效的办法是物理隔断,即将有保密资料的电脑与互联网隔绝。遵守保密法规定: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涉密电脑不得使用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不得在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中传递信息。
【案例】
某高校学生朱某,在开展校外勤工助学时结识了某国驻华大使馆文化参赞S。随后,S请朱某搜集有关新疆伊斯兰教派的活动信息,并提供了摄像机1部、活动经费1万元和月薪3000元,还签订了服务协议书。朱某在喀什、莎车等地拍摄伊斯兰教派有关活动资料,被我国家安全机关抓获。经国家安全机关认定,朱某搜集的资料为“机密”级。他的行为严重危害了国家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构成为境外刺探国家秘密罪。
【点评】
我国边疆地区民族关系复杂、经济基础薄弱,是境外敌对势力渗透的重点。敌对势力妄图通过煽动民族仇恨、歪曲宗教政策等手段掀起暴乱,分裂中国,以阻断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大学生涉世不深、天性单纯的特点,以经济利益为诱饵,开展间谍活动,窃取国家秘密,严重危害了国家安全。
【案例】(www.daowen.com)
某大学外国国籍的一名女教师E,来华后竭尽手段搜集中国情报。她与一位中国经济学学者相识后,表示愿意当他的英文秘书;并假托撰写题为《中国农村社会经济》的论文,向他索取了二十多份秘密文件。E还以色相把北京某局一名干部和社会科学院一名研究生拉下水,并窃取了大量绝密资料。
【点评】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安全影响政治安全,进而动摇国家安全的基石。在和平年代,国家之间的竞争,更多发生在经济领域。境外敌对势力为获取我国经济情报无所不用其极,温情脉脉的面纱笼罩着恐怖的嘴脸,虚情假意的关怀包藏祸心。每一名在校大学生都应该掌握涉外知识、增强保密意识,不断提高维护国家安全的本领。
大学生除了进行正常的学习、生活外,走出校园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也是一种潮流。值得注意的是,大学生往往缺乏必要的社会知识,尤其对国家安全常识较为忽视;这种知识欠缺往往会造成对国家利益的危害,酿成悲剧。因此,大学生在今后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始终坚持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观念
一位著名的政治家说过:“没有永久不变的国家友谊,只有永久不变的国家利益。”大学生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要始终将国家安全放在第一位。国家安全涉及国家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是国家、民族生存与发展的保障。千万不要错误认为科学技术是没有国界的,而应该清醒认识到每一个知识分子、每一名杰出科学家都不能没有自己的祖国。“国家利益高于一切”,是世界各国一致的理念。每个大学生都要从我做起,从每件小事做起,时刻把国家安全放在高于一切的地位。这不仅是国家利益的需要,也是个人安全的需要。
2.熟悉有关国家安全的法规和制度
我国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涉及国家安全和保密工作的有一百多种。虽然非法律专业的大学生要全部吃透弄清它们不现实,但是应该有所了解,弄清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违法的;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应当熟悉基本的法律法规,如宪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还应当知晓一些规章制度,如科学技术保密规定、出国留学人员守则等。对可能涉及国家安全的事要三思而行,或请教老师和同学,以防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从而危害国家,也危害自己。
3.要善于辨别真伪
从表面上看,有关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比较完善,依法依规行事不会有大问题;但是,实际生活要复杂得多。例如,有的间谍采用五花八门的手段,如假借“科研合作”“社会调查”等方式套取国家秘密,特别是科技政治情报。如果缺乏警惕心,就有可能上当受骗,甚至走向不归路。作为大学生,在与外国人、外资企业、外国社团交往时,既要保持友好态度,又要内外有别;既要珍惜个人友谊,又要牢记国家利益;既要争取各种帮助,又要不失国格、人格。识别伪装说难就难,说易就易,关键在于是否淡泊名利。一旦发现别有用心的人,或者遇到疑似有关国家安全的事情,要及时向学校和国家安全部门举报。
现阶段,国家安全面临的挑战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每个公民无时不在接受国家荣誉、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对自身道德水准的考验,没有明确、坚定的荣辱观很难做出清醒的抉择。因此,为了国家安全,我们必须大力倡导: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案例】
田某是在某高校在校大学生。在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中,他混入考场偷拍试题,并以通信工具传送给在考场外的付某,由付某组织团伙制售答案牟利。案发后,以上人员均被我公安机关拘捕。法院认为,被告人田某拍摄了整套试卷并将其泄露,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付某等12名主犯利用考试答案牟利,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1个月、1年。
【点评】
由国家组织考试的试卷是国家秘密,泄露考试试题是严重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十九条规定:“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的,经考试合格,由实施相应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录取,取得专科生或者本科生入学资格。本科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的,经考试合格,由实施相应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或者经批准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录取,取得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硕士研究生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的,经考试合格,由实施相应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或者经批准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录取,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因此,高考、研究生录取考试都是法律规定的由国家组织的考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