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水法》首先从开发利用水资源的指导思想入手,转变过去对水资源的开发是有多少用多少,忽视生态环境用水的思想。将生态用水摆在与人类生活和生产用水同样重要的位置。明确生态用水是水资源开发、利用的一项重要内容。《水法》总则第四条明确提出“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利用、讲求效益,发挥水资源的多种功能,协调好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
为保证生态用水,新《水法》将保证生态用水的目标贯穿到规划、开发建设和利用等各个方面:
(1)总则第六条规定:“开发利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有依法保护水资源的义务”。
(2)水资源开发利用第二十一条规定:“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首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并兼顾农业、工业、生态环境用水以及航运等需要。”
(3)对于特殊的区域,《水法》还作出了专门规定“在干旱和半干旱地区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用水需要。”(www.daowen.com)
(4)对于跨流域调水等重大的开发工程,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进行全面规划和科学论证,统筹兼顾调出和调入流域的用水需要,防止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5)在利用水资源方面,第二十六条规定“建设水力发电站,应当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第三十条中又具体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在指定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调度水资源时,应当注意维持江河的合理流量和湖泊、水库以及地下水的合理水位,维护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
(6)在“水资源配置和节约使用”一章中明确了“保护生态”是水长期供求规划制定的依据之一。而“调蓄径流和分配水量,应当依据流域规划和水中长期供求规划,以流域为单元制定水量分配方案”。因此,“保护生态”将是调蓄径流和分配水量必须考虑的重要方面。
新《水法》从规划、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等各个方面将生态用水都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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