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职工疗养费是否可税前扣除?

职工疗养费是否可税前扣除?

时间:2023-08-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上述规定,组织员工疗养所发生的费用在账务处理时可计入职工福利费,但在税前扣除时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所列举内容依规定的标准扣除,该文件没有列举的,不能作为福利费在税前扣除。因此,对全体职工(普惠制)集中休假性质的旅游、疗养支出,可以计入职工福利费。

职工疗养费是否可税前扣除?

:职工疗养是否允许税前扣除,在方式上是否一定要集体统一组织?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一)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根据上述规定,组织员工疗养所发生的费用在账务处理时可计入职工福利费,但在税前扣除时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所列举内容依规定的标准扣除,该文件没有列举的,不能作为福利费在税前扣除。(www.daowen.com)

个别地区有明确规定列入福利费,如《浙江省国家税务局2010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解答》明确:

问:目前企业职工福利形式多样,有旅游、疗养、集中休假等,具体范围应如何把握?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9]3号文件精神,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可以计入福利费。因此,对全体职工(普惠制)集中休假性质的旅游、疗养支出,可以计入职工福利费。企业应提供内部职工休假计划、与旅行社签订的合同协议、旅游发票等相关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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