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答:《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根据上述规定,国际会计准则基金会不是按照国务院发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经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基金会。企业向国际会计准则基金会的捐赠,不属于公益性捐赠,该项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问:我公司为上市公司,每年向国际会计准则基金会捐赠2万美元,能否税前扣除?
答:《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www.daowen.com)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第三条规定,本通知第一条所称的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向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具体范围包括:……
第四条规定,本通知第一条所称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第二条所称的社会团体均指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经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符合以下条件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公益性社会团体:……
根据上述规定,国际会计准则基金会不是按照国务院发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经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基金会。企业向国际会计准则基金会的捐赠,不属于公益性捐赠,该项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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