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开展此项工作,建立协同共治的严密网络,对各部门的职责明确如下:
(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组织对辖区纳税人进行全面清查,发现有异地纳税情形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立即采取相应监控措施,同时可将此类纳税人纳入税收风险管理范围,分层次实施风险应对。对需要其他政府相关部门协助整顿的,上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解决。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解决有困难的,提请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对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的纳税人,由市国税局、市地税局降低其纳税信用等级,实施联合惩戒。
(二)市财政局:配合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加强对外来承建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的施工方在当地应纳税款的征收,对未按工程进度在本市预缴税款的不予办理付款和工程结算,并将纳税人有关情况向市国税局和市地税局反馈。向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提供对纳税人的财政补贴、奖励、返还等资金的拨付情况,配合对资金的监管,对不符合免税条件的,督促足额纳税。
(三)市发改委:负责向市国税局、地税局提供政府投资项目、市级重点建设项目等税源信息,以及辖区固定资产投资情况、重点建设项目开工进度等与税收有关的信息,便于市国税局、地税局对政府投资项目、重点建设项目实施跟踪管理。
(四)市工信局:配合市国税局、地税局掌握重点工业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等信息,便于市国税局、地税局送政策上门,指导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正确核算,依法纳税。
(五)市国土局:负责向市国税局、地税局提供生产经营用地、自然资源开采利用等审批情况,加强对资源盗采的管理,通知国地税部门参与资源开采纳税人的例行检查,协助税务系统加强对资源开采纳税人的税款征收,协助国税局、地税局开展异地纳税人的清理整顿,特别是无本地营业执照从事资源开采的纳税人。
(六)市住建局:负责向市国税局、地税局提供全市投资建设项目的相关信息,如工程招标项目、中标合同签订、建设资金投入、建筑施工许可证、外来建筑企业、房屋预售许可证等信息,配合市国税局、地税局加强对异地纳税人的监管。(www.daowen.com)
(七)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管理需要向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提供企业和个体工商办理注册、变更、注销登记情况(含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变更情况,股东出资备案信息等)。
(八)市交通局:负责向市国税局、地税局提供公路、道路的施工信息和资金拨付情况,对在本市未预缴税款的纳税人不予办理结算和拨付资金,配合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依法征收外来建设方应在本市缴纳的税款。
(九)市公安局:负责配合市国税局、地税局开展税收违法行为打击活动。
(十)市商务经合局:负责向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提供招商引资项目、纳税人出口、企业“走出去”、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招商引资项目认定企业等信息。
(十一)人行石嘴山市中心支行:负责对企业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使用、变更和撤销实施监控和管理,根据清理整顿需要,向市国税局、地税局提供企业开立账户情况,配合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加强对异地纳税人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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