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的社会团体有了较快的发展。由于社会转型,经济体制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所赋予社会团体的职能任务也越来越重。但是,我们应看到历史的原因和体制转变的复杂性,我国现有的社会团体与它应承担的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变迁所赋予的,应由它承接的任务相比能力还相差很远。这就需要我们实事求是,认真学习,加强研究,努力工作。
我担任社会团体(秘书长)实际工作达10年之久,深感对我国社会团体应从实际出发,加强在三个方面的分析研究:其一是理论和政策研究。社会团体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从世界意义看,它的发展历史久远,各国国情不同,社会历史文化发展背景不同,无统一理论概念,无可以直接效仿的经验,这就需要我们从自己的国情和实际出发,建设自己的理论和政策体系,当然这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其二是管理服务体制研究。社会团体产生的国度不同,国家政治经济制度不同,管理服务形式、职能、任务都不同,可以学习借鉴,不可能照搬。在西方发达国家,社会团体、民间组织是同权利的分享和社会职能的分化联系在一起的。在政府和市场不能占据空间中迅速发展起来,它们在规模、性质、任务、内部管理以及与政府关系等方面显示出多样化的特征。在我国,历史上没有社会团体的概念,有些民间组织,多是以“会”、“社”来冠名。20世纪后,民主制度的发展,社会民间组织不断出现。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政治体制改革进程加快,社会团体的概念越来越与国际化接近。但是,由于我国长期以来经济不发达,政治权力高度集中等因素,反映了政府在界定社会团体时一个特定角度,偏?政治和权利关系,偏?社会管理。这些都是我们应加强研究和深化改革的课题。其三是实践能力的研究。我国社会团体的能力建设和实践操作如何加强并有效,是当前面临的一个重要而迫切的任务。当然,我国的社会团体情况也是复杂的,内部差异也很大。在改革不断深化,社会转型加快的今天,我们期待我国社会团体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不断成熟,增加能力,承担起自己的历史责任,这是我作此发言,提出问题的动力所在。由于个人知识所限,深入研究不够,仅以几年的社团工作实际,以“中国城市经济学会”实际工作为例,谈些粗浅认识。概况起来,社会团体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主要发挥了“四个作用”。(www.daowen.com)
现将这“四个作用”分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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