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发展区域共同市场政策措施

发展区域共同市场政策措施

时间:2023-08-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培育、发展区域共同市场,与推进城市圈的建设应是同步的、根本的重要问题,应有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这些依靠区域协调机构或市场机制是解决不了的,必须靠政府行政行为才能妥善解决,打造发展区域共同市场的良好环境。发展区域共同市场,需要采取的政策措施很多,但坚持循序渐进,依次推进,自然发展,则是总的思想原则。

发展区域共同市场政策措施

培育、发展区域共同市场,与推进城市圈的建设应是同步的、根本的重要问题,应有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首先,要提高认识,更新观念。政府和官员要学习探索,更新观念,充分认识城市间、经济上不联合是没有出路的,联合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自觉去克服行为方式上存在的计划时代的惯性,防止自觉不自觉地以行政力量阻止市场的竞争和发展,要让市场本身在市场竞争中成长壮大,这样的市场才有生命力,统一、开放、规范的区域共同市场才能形成,从而实现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以及产品和服务的彻底开放,真正提高区域乃至国家的竞争力。

这里需要强调,在提高认识的同时,要继续加大改革力度,对那些市场化水平低的国有垄断行业,如电力电信、民航、铁路、邮政和公用事业等部门,当作难点突破,特别是核心城市,要有新思维,这些部门改革推进的程度如何,对完善区域共同市场,挖掘城市圈发展潜力意义重大。

第二,组建规范的、权威的区域协调机构。国外成功经验和我国已有教训表明,发展区域共同市场,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要有一个经济体共同组成的权威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调机构。这一点,湖北省委、省政府在大武汉城市圈建设中,已把这条措施提到十分重要的位置,这是高明的、正确的。这样才能制定规划、消除避垒,公共服务等一体化运作的各个方面真正迈开实质性步伐。

这里应指出的是,在目前体制环境下,有了区域内的协调机构,在实际工作中也要引入政府行为,发挥政府协调作用。因为在城市区域一体化过程中,会涉及需要跨区管理的一系列问题,诸如城市区域内空气污染问题,河流及湖泊水源利用和污染治理问题,跨区域的犯罪问题、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等。这些依靠区域协调机构或市场机制是解决不了的,必须靠政府行政行为才能妥善解决,打造发展区域共同市场的良好环境。(www.daowen.com)

第三,探寻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利益分配是影响区域共同市场发展的最根本、最重要的因素。“圈”内各区域单位,要本着共赢、共享的原则,寻求可行的利益分配方式,不同的城市聚集的资本、技术、人才和信息等生产要素和创造国民财富的能力是不一样的,在经济结果上表现为各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有异,竞争力大小不同。但在区域共同市场内,正确定位城市功能,错位发展,产业链合理布局,各城市充分认识并发挥自己的比较优势,避免大而全、小而全现象的出现,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消除人为壁垒,特别是龙头城市或者说“圈”内核心城市,当好“老大哥”角色,为区域经济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做好表率,各城市共同发展,共享利益是完全能够实现的。例如,武汉大城市圈各经济体(即国内各市、县)共处一个湖北行政区域内,这为处理好利益分配问题创造了更为有利条件。

发展区域共同市场,需要采取的政策措施很多,但坚持循序渐进,依次推进,自然发展,则是总的思想原则。世界的经验都证明:城市化历史过程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同样道理,城市区域化和区域共同市场发展成熟的过程也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它的形成发展,归根结底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过程。政府在共同市场的发展过程中仅仅是起引导、推进和协调的作用,任何违背市场规律的“拉郎配”和拔苗助长必将有损城市和城市区域的健康成长。因此,政府在引导、推进和协调的各项实际工作中,所采取的政策措施上,一定要从客观实际出发。只有从实际出发了,才能正确认识在建立城市圈,发展区域共同市场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做到在我国当前的体制环境下,大胆改革创新,积极探索适应城市圈经济一体化的新体制、新机制,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激烈竞争的新形势下立于不败之地。

《中国城市前瞻性问题研究》2006年8月  中央文献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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