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提出:搞经济工作的人创造价值,搞政治工作的人不创造价值,政治工作是软指标、可有可无。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我们不否认,搞经济、搞技术的人创造价值。但必须看到思想政治工作者是做人的工作的,他们做的工作是带有根本性的、长远意义的工作。如同教员一样,是塑造人的灵魂,是做生产力中最活跃的人的因素的工作,他们同样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比如,一个后进者转化为先进,就转化为直接的生产力。把人们包括直接生产者和经济管理、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也就转化为生产力,可以创造出更大的价值。反之,那些思想政治工作很薄弱的企业,虽有职工成千上万,但生产关系不协调,人心不顺,积极性不高,到头来,还不是落得个亏损帽子头上戴,抱着金碗讨饭吃吗?
思想政治工作者,是承担精神文明建设的。社会主义的建成,是由两个文明构成的,因此,要“两个文明一起抓,两个指标一起上,两个成果一起出”。精神文明建设丝毫不亚于物质文明建设。从这个意义上讲,思想政治工作者决不是不创造价值的。正像马克思主义一样,一旦武装了人们的头脑,就会变成改造社会的不可估量的巨大力量。我们宣传马克思主义也正在于此。(www.daowen.com)
所以,对思想政治工作者,应当给予应有的待遇。要求特殊是不对的,但低于别的工作的待遇,同样是不对的。现在,有的企业里,对政工人员的待遇确实存在一些问题。如政工人员没有职称,影响到一些实际利益;有的单位在确定行政、政工人员升级时也有区别;有的单位政工部门开展正常工作的条件较差。有的政工人员说,在基层既可当模范,又能受表扬,每月工资不下二、三百元。因此,政工人员思想不安定,队伍不巩固,影响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当然,有的企业也有一些好的做法,如二电厂,对思想政治工作有一套较成型的制度,对政工人员待遇有明确规定,对政工经费有一定比例。我觉得,有条件的单位,应从实际出发,可以研究仿效他们的做法。工业部准备在条件成熟时,推广一些成功的经验。如:同等学历享受同等待遇,工资、奖励、住房、子女就业等方面应等同于其它部门。政治待遇可略高一些,但不能特殊,特殊了,高人一等是要脱离群众的,同样不利于维护和提高政工部门的权威。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我们将对政工人员待遇问题进行全面检查,对不能给予同等待遇的企业要批评教育,给领导人讲清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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