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言四则》于清康熙五年(1666)刻。碑石高96厘米,宽145厘米。碑题“箴言四则”。碑文12行,楷书。沈荃书,张梦椒立石。
箴言内容为:“勿谓一念可欺也,须知有天地鬼神之鉴察;勿谓一言可轻也,须知有前后左右之窃听;勿谓一事可忽也,须知有身家性命之关系;勿谓一时可逞也,须知有祸福子孙之报应。”后附贾汉复款识,记述格言由来。
贾汉复于康熙五十六年(1717)冬,在平定州之公廨(官署)初见此格言,“憬然如听晨钟”,遂置之官署,朝夕省观。巡抚陕西时,他令沈荃书写并镌石,“与同志者共勉之”。从后附沈荃款识可知,此格言刻成后即立于西安碑林,以“有厚望于世道人心”。
格言四则拓片
贾汉复,字胶侯,号静庵,山西曲沃安吉人,清初名臣。明末为淮安副将,清顺治二年(1645)降清,归入奉天府正蓝旗,任兵部左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顺治十四年(1657)巡抚河南,康熙元年(1662)巡抚陕西。在任期间,吏治清明,为民兴利,疏浚了龙首渠、通济渠等。他重视教育,组织纂修《河南通志》,重修《陕西通志》,整修了位于西安书院门内的关中书院;继唐《开成石经》之后,又补刻了《孟子》十九方,构成今天西安碑林“十三经”的阵容。虽然贾汉复一生为官清正廉明,但作为南明降将,他仍然被列入乾隆皇帝亲自提出编写的《贰臣传》中,背负了“大节有污”的名声。而战时竭力招募明朝降臣的满清统治者,利用完降臣,掌握政权之后却出尔反尔,其对“忠君”要求之极端、心胸之狭隘可见一斑。(www.daowen.com)
书者沈荃,字贞蕤,号绎堂,别号充斋。清顺治九年(1652)探花,曾任翰林院侍读学士,入南书房,累官至礼部侍郎。其学行纯洁,为官有政绩,卒谥“文恪”。他书宗米芾、董其昌,深得康熙皇帝赏识。
箴言劝诫人们一念、一言、一事、一时都要审慎处之,并将之提到关乎身家性命、子孙报应的高度,在当时能得到诸多人士的共鸣,与满清时期的政治、文化氛围的肃杀不无关系。但“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的儒家修身之道,于今日之观者,亦大有可取。
格言四则拓片(局部)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