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人类社会进入到一定时期的产物,它是男女之间建立的一种社会公认的夫妇关系,这种关系是家庭和子嗣合法存在的基础。婚姻属于吉事、喜事、终身大事,因此要讲究章法,要回避忌讳。于是在民间从择婚、议婚、订婚到嫁娶乃至离婚、再婚等许多方面都形成了繁多驳杂的禁忌事项,唯恐在婚姻这一人生大事、宗族大事上出现差错,从而影响到各个方面的发达昌隆,得不到所希冀、所盼望的幸福和美满生活。如果从中摒弃一些封建迷信的因素以外,这些禁忌的初衷也是至为良好的。
男女婚配讲究属相的穿、冲、刑、破。禁忌歌曰:“自古白马怕青牛,鼠羊相逢一旦休,虎见青蛇如刀割,猿猴遇猪结冤仇,辰龙见兔泪汪汪,鸡狗相配可到头。”婚嫁时最忌鳏寡之人接近新人,并注意防忌三相:甲子辰相蛇鸡牛,己酉丑相虎马狗,寅午戍相猪兔羊,亥卯未相龙鼠猴。
寡妇改嫁忌在娘家白天出门,也不许走正门,一怕违反清规戒律,二怕族人拉截出丑。
旧时结婚宴宾时,上全鱼时头忌讳直对主客,也不能指向其他客人,而只能指向主客的左上方。其来历是,春秋时吴公子姬光,欲使专诸刺吴王僚, 因僚“尤好鱼炙”,专诸遂往太湖学炙鱼三月,尝其味者,皆以为美。姬光请吴王僚过府尝鱼,僚心戒备,街道陈设伏兵,侍席力士百人,庖人献馔,皆从庭下搜检更衣。专诸藏短剑于鱼腹,时鱼头直对吴王僚,近僚执剑径刺其胸,直贯三层坚甲,透出脊背,僚登时气绝。因此,鱼首所向,为服宴者之大忌。但由于习俗演变,如今普遍将鱼头直对主客,则被视为最为尊重和荣耀了。
两个祭日(清明、十月一日),禁忌嫁娶,因为俗称此两节是鬼节。
一个家族内禁忌通婚。在汉族聚居地区,尤其在南阳一带,本族内是禁止通婚的,因为有伤伦理道德。“骨血倒流,一辈子发愁”,意谓外甥女不能嫁给舅家表兄弟。“姨娘亲,打断筋,侄女当媳姑是婆,近亲害处多又多”, 此为大忌。
同姓之间禁忌通婚。因为从姓氏学观点认为,同姓之人“五百年前是一家”,同属一个宗祖。直到当今,这种婚俗禁忌在我国许多民族中仍然普遍存在。(www.daowen.com)
异辈通婚是民间最典型的乱伦行为,必在禁忌之列。特别是有直系血亲关系的,忌之最甚,实际上这个禁忌也是符合科学道理和社会道德的。个别违反这一婚姻习俗的人不可避免地要受到人们强烈的谴责甚至要遭到严厉的惩罚。
禁忌婚前性生活。按照中国优良传统观念,男女在恋爱期间发生性行为被认为是不道德的事,是轻率和幼稚的行为,是见不得人的事。因为汉族强调“童贞”,女子更讲“节操”。如果违犯这一禁忌,会被社会和家庭所鄙视。
禁忌由女方主动要求嫁娶。俗话说: “典当勿催赎,女子勿催嫁。”婚期一般由男方先提出个意见,很少由女方主动提出嫁期的,因为这样容易使男方产生疑惑,怀疑女方是否有短处,恐怕时间长了容易败露而迫不及待而出嫁之。
送亲忌讳寡妇、孕妇。寡妇、孕妇送亲会被认为“不吉利”,另外孕妇送亲一不方便,二也容易发生意外事情,招惹麻烦。
结婚送新娘的轿子或车辆不走回头路。中原一带,特别是南阳地区,汉族结婚送新娘子的轿或车不能走回头路,因此有“东来西走,不走重路”的规约,这或许是怕“重”字,担心走重路就意味着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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