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汉代以降,汉水流域商业活动就十分发达,与发达的商业相伴而来的, 便是无处无时不在的商业禁忌。汉水流域商业自古便形成两大门类,一类是开店经营的坐商,一类是挑担走乡串户的行商,其禁忌各有特色。
坐商为求开市大吉,最忌早上打开店门第一个客人不成交,尤其是当这个客人对某个商品舌枪唇剑讨价还价很长时间而最终未能成交时,店主认为最犯忌。所以,为避免带来一天的倒运,店主总是尽力在第一笔交易的价格上做出让步。相反,如果第一笔生意不仅不费多少口舌,而且价格也颇称店主心意,那是再好不过的事情,因为它预示着一天的运势旺盛。在店堂里, 不论有客户与否,从店主到伙计都忌伸懒腰、打哈欠、坐门槛、敲击账桌, 更忌手把门枋、背脊朝外、反搁算盘,这些举动显示出对财神的不恭。在旧时伙计打扫店堂时,忌由里向外,应由外向里,意为聚财。在邓州及其周边各县,扫店堂之人若发现地上掉有零碎钞票,忌讳弯腰拾起放在桌上,应随垃圾倒出,以示店家钱财丰盈。在桐柏、唐河的坐商中,禁忌客户上午退换商品,一来上午客户多生意忙,二来在众人面前退换商品显示出商品质量差, 影响销售,所以多把退换商品的事情放在下午或晚上客人较少的时候处理, 以避免生意不顺利。店里伙计闲谈时不能跨坐于柜台之上,以免给贮藏钱币货物的地方留下污秽,财运不旺。店员,旧时也分有等级,分别称做头柜、二柜、三柜等,对不同等级的店员在店中的坐立姿势亦有严格的要求,不得违犯,若不慎犯之,必遭店主重责。
汉水流域民间的行商之人普遍忌讳每月的初七、十七、二十七出门,以三、六、九出行为吉。出门行商时,禁忌遇见的第一只动物是乌鸦,更忌遇见尼姑和和尚,如果不巧遇上,当即折返回家,另择吉日出门。挑担的扁担忌讳别人尤其是妇女从上面跨过,避免染上污秽,影响财运。弹花匠和撑船摆渡艄公,禁忌对做老衣、寿衣用的棉花收取加工费和过船费,以免遭阴责。卖牲畜禁忌将拴牲畜的绳索连同牲畜一同卖出,以避免将好运一同卖走。(www.daowen.com)
对购买货物的顾客而言,在购买神像时忌讳说买,而应说请。在买棺材时不能为价钱事讨价还价。
在汉水流域民间,戏剧界的禁忌文化可谓五花八门,异彩纷呈。在旧时的演艺生活中,由于禁忌的存在,戏剧界通常把禁忌的事物称作“块”,禁忌也就是“忌块”。最重要的忌块有“八大块”、“七十二小块”。“八大块”一般指龙、虎、梦、牙、鬼、哭、桥、塔,为禁避之而在遇到这些内容时都各用隐语称之,如龙称海条子,虎称海嘴子、胡三爷、三太爷等。对以上所列动物,戏剧界人士不仅禁忌直言其名,而且还要画成图像,逢年过节设香案祭祀。“七十二小块”,内容十分庞杂,涉及品类繁多,好些内容现在已不可详考。除了动物禁忌之外,在江湖艺人中,唱戏的、唱曲艺的和拉琴的等要用隐语行话将所从事的营生表达出来,忌讳直言所做的工作名称。如称唱戏的为“高柳儿”,称唱道情的为“蓝条儿”,称唱大鼓书的为“团子”,称说相声的为“春口儿”,称拉弦儿的为“抽丝的”,称打梆子的为“扛梁的”,称打鼓的为“捶皮的”,称打大锣的为“腰里响”等等。对于在演出过程中出现的事故或问题,也要用隐语表达,如戏不好演说成“地硬”,演出中有人找茬打架惹是生非叫“地不平”,艺人居住之所业内人士要称“下处”等。各行当的铺位安排也有禁忌,小生小旦因早期戏班没有女演员,所以他们要住里边角处, 老生老旦住左边,须生青衣住右边,花脸住门口,丑角可自由择铺而眠。就寝时,禁忌演员串铺和嬉闹喧哗,更不准外出不归。上床时脱下的鞋忌鞋脸朝外,如向外就意味着想跳班。在旧时不论是进窝班学戏还是跟人拜师学艺, 大多师傅都能恪尽职守,尽责尽职,既传道授业,又使学生懂得“学艺先做人”之理。但是传艺时禁忌将艺传尽,要“留一手”,不把技艺全部传授给徒弟。这是因为旧时艺人生活无保障,出于保饭碗考虑,担心一旦将技艺全部传授,徒弟不再孝敬师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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