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转型中的中原民兵:维护社会治安、打击犯罪的重要力量

转型中的中原民兵:维护社会治安、打击犯罪的重要力量

时间:2023-08-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原民兵是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社会秩序,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一支重要力量。1983年9月,武汉军区民兵代表大会上他被授予“维护社会治安标兵”称号,荣立一等功。[18]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1985年,在维护社会治安中,河南省共组成治安巡逻队32.5万个,参加民兵4 498.13万人次。[20]这个案例充分显示了民兵在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维护社会治安、保卫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的巨大作用。民兵们成为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保护人民利益的坚强柱石。

转型中的中原民兵:维护社会治安、打击犯罪的重要力量

中原民兵是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社会秩序,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一支重要力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据不完全统计,湖北省共出动民兵3 623万人次,协助公安部门破案60 000余起。捕获各类犯罪分子10万余人,收缴枪、刀、矛等各种凶器20余万件,缴获赃物77万余件,赃款1 855万余元。在打击刑事犯罪斗争中,全省有337个民兵连和基干武装干部受到县以上人民政府、人民武装部门和公安机关的表彰。民兵和专职人民武装干部中,有107人先后荣立一、二、三等功;有2 983人受到县以上单位嘉奖;有1.36万余人受到县以上单位的表彰;有两名基干民兵被省政府、省军区授予荣誉称号。[17]据武汉军分区1982年统计,武汉市的治安联防组织共破获各种现行违法犯罪1.83万余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达3.79万余人,收缴凶器6 631件,抓赌博没收赌资6.124 8万元;1982年底有100个联防队、600名联防队员受到表彰和奖励。武汉市油漆水电筑炉工程公司工人、基干民兵梁建桥,自1981年3月被抽调到江汉区水塔街民兵联防办公室执勤后,努力钻研执勤业务,无私无畏地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1981—1982年两年来,他在战友们的协助下,先后破获各种案件362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犯427名,收缴赃款和赃物折款1.3万余元。一次,他在巡逻执勤中发现一偷窃嫌疑犯用刀片割破了一名女青年的黄挂包,扒出钱物,就迅速上前抓住并用手铐将该嫌疑犯的右手铐上。犯罪分子负隅顽抗,用刀片将小梁的大拇指连划两刀,用嘴咬伤小梁的右食指并将小梁的右手无名指扭成骨折。小梁忍住刀伤和手指骨折的剧痛,顽强地与嫌疑犯搏斗。为了防止该嫌疑犯逃跑,他果断地将手铐的另一端铐在自己的左手上,在4名解放军战士的协助下,共同偷窃嫌疑犯抓获归案。为了表彰梁建桥的先进事迹,武汉军分区给他记二等功一次。1983年9月,武汉军区民兵代表大会上他被授予“维护社会治安标兵”称号,荣立一等功。1983年11月,他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不久又被公安机关正式录用为人民干警。[18]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1985年,在维护社会治安中,河南省共组成治安巡逻队32.5万个,参加民兵4 498.13万人次。单独破获和配合公安部门破获案件49.82万起,抓获嫌疑犯27.98万人,缴获赃物价值4 213万元,全省先后有188.32万名民兵被评为治安先进个人,有2.72万个民兵组织被县以上领导机关树为先进集体。[19]可见,协助公安部门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是民兵的一项经常性任务。

中原民兵为社会稳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他们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有效弥补了警力不足,并充分发挥群众武装的优势,利用人数多、人熟、地熟、情况熟且易于集中的有利条件,使违法犯罪分子陷于联合打击的“天罗地网”之中。他们对打击对象的行踪比较了解,便于追捕和正确处理执勤中出现的各种情况。不论是配合公安部门,还是单独执行任务,民兵一旦接到命令,便立即从车间、工地、田头等不同岗位迅速赶到指定地点。在执行追捕任务时,许多专武平部和民兵不畏艰险,临危不惧,机智顽强,勇擒罪犯,表现出了大无畏的革命精神。

1979年8月19日,商丘县毛固堆和楼店乡的九个村迅速集合起1 000余名民兵,布下天罗地网,5小时内就将偷盗杀人嫌疑犯吴金玉缉拿归案,受到当地广大干部和群众的交口称赞。8月19日上午,毛固堆公社白腊元村夏吴庄东队的四年级女学生王继秀和陈秀华到村外拾树叶,走到村南玉米地边时,听到地里有“呼呼啦啦”的声音,循声找去,发现本队的惯偷吴金玉正在偷锯队里的桐树。她俩不怕威胁、不受诱骗,坚决要拉吴金玉去见队长。吴金玉狗急跳墙,凶狠地抡起铁锨,将王继秀、陈秀华打昏在地。为毁灭罪证,吴又用架子车把她俩拉到地头一口机井旁。首先拎起王继秀扔进井内,接着又来拎陈秀华时,陈苏醒过来,一边奋力挣脱,一边大声呼喊:“来人哪!快抓坏蛋”。吴金玉看事已败露,丢下陈秀华仓惶逃窜。陈秀华经及时抢救脱险,王继秀却为保护集体财产而献出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村党支部和民兵营得知吴金玉行凶杀人、畏罪潜逃的消息后,立即通知全体民兵迅速集合,追捕杀人嫌疑逃犯;同时派民兵立即向县公安局报案。民兵们接到通知后,在地里干活的丢下工具跑来了,在路上行走的径直奔来了,在家中吃饭的放下饭碗赶来了。不到半小时,全体民兵就集合完毕。张修义副支书代表支部进行了简短动员,民兵咬牙切齿,义愤填膺,纷纷表示:决不让杀人嫌疑犯逃脱法网!

民兵营长张传海迅速将基干民兵分为三路去围剿追捕:一路在商丘至柘城的公路上设卡;一路骑车直奔通往县城和附近公社的路口堵截;一路在邻近社队挨村搜捕。普通民兵担任在青纱帐里搜索的任务,并派人把案情通知附近社队,要求予以协助。此时公社领导和县公安局的同志都相继赶到,共同研究并制定了捉拿方案。迅速集合起本乡和楼店乡9个村的1 200名民兵,四面撒网围剿,展开了一场捉拿嫌疑犯吴金玉的紧张战斗。

担任在就近搜索任务的民兵逐个村子搜查了一遍,没有发现嫌疑犯踪迹。这时已是午后两点,天热人乏,但大家仍然斗志旺盛,士气高昂。他们边继续搜索,边分析嫌疑犯去向。据群众反映,吴金玉有个干亲戚在楼店乡宋堂村。他们根据嫌疑犯的逃窜方向,分析嫌疑犯很可能先躲到那里,待天黑以后再远逃。民兵政工员孟庆典立即带领两名基干民兵飞速接近宋堂。为了不走漏消息,不使嫌疑犯转移、逃窜,他们首先与当地民兵干部取得了联系。该村民兵营长朱厚义立即派人对可疑目标进行监视,同时命令就近四个生产队的基干民兵负责合围。顷刻间村里村外都布上了哨,各个路口都站上了岗;对吴金玉可能隐藏的住户组成了四面包围,置嫌疑犯于插翅难飞的境地。然后步步收缩包围圈,严密细致地展开了搜索。最后,朱厚义带领几个民兵冲进院内。吴金玉见势不妙,慌忙钻出柴禾堆,翻墙逃跑,当即被早在墙外把守的民兵抓获。在作案后不到5小时,偷盗杀人嫌疑犯就被民兵抓获归案。[20]这个案例充分显示了民兵在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维护社会治安、保卫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的巨大作用。民兵们成为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保护人民利益的坚强柱石。

民兵们在单独执行任务时也表现出了临危不惧、英勇顽强的大无畏精神。

“独臂人能擒获一个罪大恶极的逃跑犯,真了不起!”这是洪湖县戴甫公社干部、群众对公社武装部干事、“独臂英雄”余礼标的赞扬。余礼标在对越自卫还击战中,英勇杀敌,荣立一等功;1981年1月,在一次组织民兵实弹投掷演练时,为保护民兵生命安全,他右臂被炸掉,又荣立二等功;在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中再次展示出他的英雄本色,受到了洪湖县委的表扬。1983年8月16日深夜,余礼标带领两名民兵去抓获一名强奸、流氓惯盗嫌疑犯。当他们赶到嫌疑犯住处时,狡猾的嫌疑犯已带着受骗的女青年畏罪逃跑了。他们发现房里还有燃烧的烟头,断定嫌疑犯没跑多远。嫌疑犯跑到街头桥边,耍出圈套,让那位女青年站在桥上掩护,他自己逃跑。余礼标安排两位民兵看守那位女青年,只身继续朝前追赶,嫌疑犯见有人跟踪,躲进一个厕所里,余礼标一个箭步冲进厕所,用一只手死死抓住嫌疑犯。嫌疑犯狂叫道:“你不放手老子卡死你!”余礼标仍毫不畏惧,与嫌疑凶犯展开了激烈的搏斗。随后,其他同志赶来,共同将嫌疑犯擒获归案。[21](www.daowen.com)

民兵除直接参加追捕外,还协助公安部门担负起了部分看押任务。仅据襄樊军分区1983年统计,参加看押的民兵达2 000多人,组织看押分队71个。在担负看押执勤中,时刻保持着高度的警惕性,严守岗位,严格执行党的政策,组织纪律性强,与武警部队配合密切,无发生罪犯逃跑的现象,受到有关领导和公安部门的好评。[22]在河南,1983年全国打击刑事犯罪的统一行动中,河南省民兵参加了239个犯人集中点的看押执勤。[23]

1983年8月,中共中央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下达后,湖北省民兵和人民武装干部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出色地完成了巡逻、设卡、追捕、看押等任务。据1983年8月“第一战役”和1984年2月“第二战役”的两次行动统计,湖北省共抽调民兵52万人次,协助公安部门抓获和收审各类违法分子5万余人,收缴各种凶器2.9万余件,缴获赃物44万余件,赃款60余万元。[24]1983年,在河南省严打的第一个战役中,河南省共出动民兵5.54万人,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嫌疑犯36 450人。[25]

在创建文明城市中,中原民兵积极协同相关部门整顿市容,维护社会治安,为创建文明城市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例如,武汉军分区积极协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整顿市容卫生,维护社会治安。仅1983年7月18—23日,就出动现役干部160人次,民兵和专职人民武装干部2 652人次上街执勤,取缔无证商贩1 766人,抓获违法分子两人;劝阻乱摆摊点927人;制止围攻工商管理人员33起;纠正哄抬物价25起、乱丢瓜皮5 239起,没收假药300多斤,查收淫秽书刊132本。[26]在沙市,沙市各级人民武装部门把组织民兵带头维护社会治安进行综合治理作为建设文明城市的中心工作。全市民兵配合公安部门,在市内建立了10个联防区。1980年以来,有25 900名民兵参加巡逻执勤、联防设卡、护厂卫港,打击刑事犯罪,配合公安部门破获案件。1983年同1977年相比,全市案件下降了61%。基干民兵胡培新,两年来一人破获各种案件151起,被公安机关誉为“永不下岗的民兵”。全市民兵还成立帮教小组441个,广泛开展谈心活动。1982—1984年共帮助教育了2 671名后进青年和1 210名失足青少年,其中1 926人有了明显进步。有的成功入团,有的担任生产班(组)长,有的被评为先进工作者[27]

中原民兵在协助公安部门打击犯罪分子的战斗中,对于亲属和朋友的违法行为,能带头检举揭发、不循私情的人是值得敬佩的。

1983年7月,十堰二汽钢板弹簧厂职工刘某,将自己亲生女儿杀害后逃往河南。基干民兵张致东与刘犯既是同乡,又是朋友,在执行追捕任务中,他秉公办事,抛弃私交,与公安人员密切配合,并利用老乡关系,设法稳住嫌疑犯,终于将刘犯抓获归案。1983年8月,监利县锉刀厂民兵连长雷早廷发现弟弟宿舍里堆放了6袋龟板,价值近万元,雷早廷经调查得知,是自己的一位“知心朋友”—县中药材门市部职工李明德存放的。雷早廷迅即将情况报告派出所,并积极协助公安人员侦破,很快破获了这起“万元龟板盗窃案”,李明德一伙被抓获归案。

中原民兵协助公安部门与犯罪分子搏斗,舍生忘死,涌现出了许多可歌可泣的英雄人物。

1980年5月19日,钟祥县旧口公社红星大队基干民兵吴功华在追捕一逃犯时,与犯罪分子搏斗,英勇牺牲。1980年6月25日,湖北省政府、省军区隆重举行命名大会,授予吴功华“勇斗凶犯的英雄民兵”光荣称号。1983年5月26日,武汉钢铁公司建筑安装公司木材厂基干民兵刘元华在公司澡堂洗澡时看到两名歹徒借故殴打青年工人邱共和,当即进行制止,两名歹徒溜出澡堂,伺机报复。当邱李二人出门时,两名歹徒跳出来揪住小邱殴打行凶。刘元华冲上去,叫小邱快跑,自己只身与两名歹徒搏斗,歹徒气急败坏,掏出刀子向刘元华左胸猛捅一刀,慌忙逃窜。刘元华捂住流血的胸口,忍着剧痛,追赶几步,昏倒在地,后经医院抢救无效,光荣牺牲。为表彰刘元华的英雄事迹,湖北省政府、省军区于1983年8月25日做出决定,授予刘元华“无私无畏的模范基干民兵”光荣称号。[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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