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中原民兵研究:预备役建设加强,1973-1985

中原民兵研究:预备役建设加强,1973-1985

时间:2023-08-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基干民兵为第一类预备役,普通民兵为第二类预备役。根据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要求,河南、湖北两省继续开展了预备役建设方面的工作。同时规定乡资料柜、村资料箱必须具备预备役登记卡片、登记册和统计表,从而使资料室建设从内容和要求上在全省范围内达到了统一。二调, 即对一类转二类预备役、本县范围内跨乡调动的预备役人员更改其家庭住址、工作单位,调整其卡片位置。

中原民兵研究:预备役建设加强,1973-1985

预备役是指国家平时以退役军人、民兵为基础,以现役军人为骨干组建起来的战时能够迅速转化为现役部队的武装力量。通常分为军种预备役和兵种预备役部队。预备役制度是在义务兵役制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已经有近70年的历史。搞好预备役建设、建立和完善预备役制度,是实现我国国防现代化,贯彻平时少养兵、战时多出兵方针的一项战略性措施。而把民兵同战时兵员动员的对象统一起来,使民兵组织成为预备役组织的基本形式,既可以逐步地形成一套适合我国情况的、完善的预备役制度,又坚持了传统的民兵制度,体现了人民战争思想。一旦战争打起来,广大民兵能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1981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的《关于调整民兵组织问题的报告》,对民兵和预备役相结合的问题作出了原则规定。1984年5月,经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以下简称《兵役法》)确立了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制度。《兵役法》规定,凡18岁至35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除应征服现役的以外,应编入民兵组织服预备役。基干民兵为第一类预备役,普通民兵为第二类预备役。[62]民兵和预备役相结合,既坚持了传统的民兵制度,又完善了预备役制度,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防后备力量体制。

根据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要求,河南、湖北两省继续开展了预备役建设方面的工作。

河南省首先建立了动员资料网。从1979年起,河南恢复了1958年中断的退伍士兵的预备役登记统计工作。1982年,根据中共中央[1981]11号文件,结合调整民兵组织,河南对全省退伍军人和经过基本军事训练的基干民兵,全部按专业分类进行了预备役登记统计。我们通过下述资料看河南省动员资料网的建设情况。

河南的预备役登记统计工作是从济源县开始的。从1979年底开始,济源县对全县复员退伍军人,按其档案逐人填卡登记,并按兵种、分专业进行了统计,同时对历年来经过训练的民兵进行了登记。在此基础上,他们分别建立了“档案资料室”“兵员动员资料室”。1980年,他们又根据总部明确的退伍军人专业技术兵专业名称和专业号码,对预备役登记卡片重新作了分类整理。为适应战时兵员动员的需要, 济源县还对退伍军人普通兵和经过训练的基干民兵按其掌握的军事技术进行了分类。退伍军人普通兵分为步枪手、冲锋枪手、轻机枪手、重机枪手、四〇火箭筒手、军械员、文书等19项;经过训练的基干民兵分为步枪手、高射机枪手、八二迫击炮手、报务员、报话员、司号员等14项,亦按专业技术兵的归档办法分类归档, 从而较为准确地掌握了预备役兵员的人数、质量和分布情况,做到了手中有兵,眼中有人,心中有数。

济源等县的工作得到了河南军分区、河南省军区、武汉军区的充分肯定和支持。武汉军区在济源召开了由河南、湖北两省分区以上有关部门参加的现场会,任荣副政委亲自到会动员,要求各级领导要大力支持、逐步完善、积极推广,并提出给在这项工作中贡献大的郧金虎同志记功、晋升。1981年3月,河南省军区在检查了部分县的资料室后,进一步提出在全省范围内建立预备役资料网,省、地、县三级建资料室,乡建资料柜,村建资料箱,还规定资料室必须具备五项内容,达到四条标准。五项内容:①可以直接动员的兵力;②兵要地志;③战争动员潜力;④作战预案;⑤古今战例。四条标准:①资料齐全;②分类清楚;③数字准确;④查阅方便。同时规定乡资料柜、村资料箱必须具备预备役登记卡片、登记册和统计表,从而使资料室建设从内容和要求上在全省范围内达到了统一。

为了使这一工作进一步实现标准化、规范化,1982年春,武汉军区和河南省军区在济源又进行试点,讨论产生了《预备役登记统计工作暂行办法》,对预备役登记统计和资料管理工作的程序和办法分别做了规定。

(1)填卡登记。重点是姓名、年龄、专业、住址。结合每年的退伍军人接收安置,由县人民武装部按其档案和退伍证明书,填写预备役登记卡片一式三份,转乡、村各一份,县存档一份。结合年度民兵训练,由乡对符合一类预备役条件者登记卡片一式三份,上送县、下转村各一份,乡存放一份。

(2)分类归档。县在完成年度登记填卡的基础上,对民兵按军兵种、专业技术、年龄和行政区划分类归档,建立统计表并上报。省军区、军分区不存登记卡片,分一、二类预备役进行综合统计。

(3)普查核对。结合整组,以县为单位每年进行一次。其程序方法是一清、二调、三归、四综合。一清,即对普查核对中确定免服预备役和调出本县人员的卡片进行清理,对超龄,身体条件、工作单位变化者注销登记;对被判刑、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死亡者销除登记。二调, 即对一类转二类预备役、本县范围内跨乡调动的预备役人员更改其家庭住址、工作单位,调整其卡片位置。三归,即对当年退伍军人和训练合格民兵的登记卡片及已登记在册的预备役人员按规定分类归档。四综合,即搞好综合统计,建立各种表册,按规定上报。

(4)管理使用。从上到下,各级都有领导分管,有一至二人专门负责,并对县以下资料管理人员定期培训。同时,抓好两项制度的落实。一是流动报告制度,对预备役人员变化情况,村每季度向乡表报一次;乡每半年向县表报一次;县向分区、分区向省军区一年表报一次。二是检查验收制度,县对乡、乡对村分别半年和一季度检查一次,主要检查流动变化报告制度的落实情况。一年一度的普查核对结束后,由军分区统一组织检查评比。

由于有了较为完善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标准,预备役资料室建设大大加强了。目前,全省县以上资料室都有3至5间房子,省军区、军分区和部分县的资料室还搞了隔音层和电动设备,做到了宽敞明亮,保密安全。为了方便工作,乡以上卡片资料柜的款式都以军分区或以县为单位作了统一规定。县以上单位的资料室内的兵员动员统计资料、战争动员资料均以大型壁表显示。兵要地志和作战预案都拍摄了图片,标绘了要图。济源、焦作、沈丘等县、市还堆制了沙盘,采用电动信号显示的办法使之更加直观、形象。[63]

从以上资料可以看出,济源县人民武装部为适应恢复预备役制度的工作需要建立了“兵员动员资料室”和“档案资料室”,对预备役人员分类归档,较为准确地掌握了预备役兵员的数量和质量分布情况;规定乡资料柜、村资料箱必须具备预备役登记卡片、登记册和统记表,从而使资料室建设从内容和要求上在河南省范围内达到了统一。(www.daowen.com)

1982年3月,武汉军区在济源县召开了预备役登记统计工作现场会,任荣副政委到会作了重要指示,在河南、湖北两省推广了济源县建立预备役资料室、搞好预备役登记统计工作的经验。 1982年10月,在总结济源经验的基础上,河南省军区把预备役资料室建设列入民兵预备役工作的四项基本建设之一,民兵工作的四项基本建设即要求在全省普遍建立动员资料室、青年民兵之家、民兵训练基地、基层武器库室;提出了三年建成以县(市、区)资料室为重点的省、地、县、乡、村五级预备役资料管理网络的目标,即省、地、县建资料室,乡建资料柜,村建资料箱。经过河南省各级人民武装部门的艰苦努力,到1984年,已有92%的县、市建成了预备役资料室,并基本达到了省军区规定的内容标准。[64]

预备役资料室的建立为实施快速动员提供了准确的数据,加快了工作进程。1983年,上级赋予河南省组建陆军预备役师和对简编师扩编的动员任务。开封、商丘两分区受领任务后,不出资料室,仅用半天时间就制订了组建计划和动员计划。并做到了兵员分布合理,技术兵使用率高。副总参谋长何正文审定了两个计划后,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如果没有资料室,手头没有这些准确、可靠的数据,迅速作出计划是难以办到的。[65]可见预备役资料室对于战时军事动员的重要性。

1980年8月,国务院、中央军委《退伍军人预备役登记统计暂行规定》下发后,湖北全省普遍开展了退伍军人预备役登记统计工作,截至1984年,湖北全省共登记退伍军人预备役人员47.5万余人,其中一类预备役22.7万余人;二类预备役24.8万余人;35岁以下的技术兵24.9万余人。另外,登记统计了经过训练的基干民兵90余万人,同时在老河口市进行了地方与军队专业技术对口人员登计统计试点,初步摸索了这方面的作法。在预备役登记统计普遍铺开后,湖北省各单位均建立了资料管理、核对制度,使全省预备役登记统计工作开始向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

湖北省预备役登记统计制度的恢复为进一步完善预备役制度奠定了基础,为建立民兵和预备役相结合的后备力量体制创造了条件。

以民兵组织为预备役的基本组织形式就是通过民兵组织把大部分预备役人员管理起来。为摸索战争初期兵员动员的内容、程序和方法提供了重要依据。

1982年,湖北省在随县进行了组建新部队的试点。根据两级军区赋予的任务,襄阳军分区赋予随县战时兵员动员任务7 700余人,其中在7天以内应急动员2 500余人补充到高炮七十一师,战争初期20天内动员5 120人,分别组建了一个轻装陆军师的步兵团、军分区独立团的两个步兵营,师属通信营和工兵营、随县独立团。5月中旬,试点工作在上级的指导和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面展开,由各级人民武装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这次动员任务做到了负担平衡、专业对口、相对集中。动员对象主要从退伍军人和基干民兵中挑选。普通民兵在35岁以内,专业技术兵一般在28岁以内,应急动员对象年龄在22岁以内。组建起来的部队本着“就近联片、成建制”的要求进行编组,县编步兵团,公社编连,就近的几个公社编营,管理区编排,大队编班或组;补入七十一师的动员对象与基层民兵混编。所配干部搞好预任,明确职务,落实到人。至于组建部队的装备,轻装备拟从民兵装备调整解决,缺少部分向上级请领。经过一个月的努力,最终圆满完成了任务。

由此证明,把战时兵员动员的准备工作寓于平时的民兵工作之中,使两者有机结合起来,是完全正确、十分必要的。河南湖北两省的预备役登记统计制度的恢复、资料室的建设是大有成效的。

预备役部队的发展历史可以追溯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当时世界各国预备役人员都没有建立平时的严密组织。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少数国家出现了在平时就把预备役人员按部队编制起来的军事组织形式。预备役部队组织真正在各国广泛出现则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第二次世界大战给人们一种启示:战争对动员速度提出了更高要求,新的战争方式要求有新的动员方式,新的动员方式要求有与之相适应的新的动员组织,仅靠对预备役的登记已不能满足现代战争初期动员的需要。于是,适合快速组建新部队、质量较高的预备役部队组织应运而生,并成为不少国家武装力量动员准备的重点。

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部队是以现役军人为骨干,以预备役军官和士兵为基础,按统一编制为战时实施成建制快速动员而组建起来的部队,属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制序列,授予番号和军旗,执行人民解放军的条令和条例,是我军后备力量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基本任务:努力提高部队军政素质,增强现代条件下快速动员能力和作战能力,切实做好战时动员的各项准备工作,随时准备转为现役部队,执行作战任务。

湖北省第一个预备役师于1983年在襄阳地区组建,全师按照解放军总部颁发的陆军预备役步兵师试行编制,分别在襄阳、枣阳、随县组建3个步兵团,在宜城组建1个炮兵团,在襄樊、老河口市组建师属专业分队。全师共16个营,97个连,1.3万余人。1984年又在天门组建了一个工程兵预备役舟桥团,共落实预编人员2 600余人。预备役师团组建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根据平战结合、相对集中、均衡负担、专业对口、便于领导、便于教育训练、便于快速动员的原则进行。在编组中,按照“干部预任,兵员预定,组织预编”的要求,就近联片,成建制组建;预编分队同基干民兵编组相结合;干部选配同兵员分布相一致,即分队在哪里组建,干部一般就由哪里配。预备役干部主要从转业干部、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民兵干部、地方党政干部和专业技术干部中选配。坚持优先选定28岁以内的退伍军人和22岁以内、经过训练、家庭劳力比较充裕的基干民兵作为预定的兵员。其身体、政治条件按照解放军总部征集新兵规定要求。组建完毕后,师、团即开展了部队的全面建设。[66]

河南省则遵照中央军委和武汉军区的命令于1983年8月组建了开封陆军预备役师。该师组建时,预编军官中军队转业干部占28%,党团员占83%;预编士兵中退伍军人和经过军事训练的基干民兵分别占18.2%和68.7%,党团员占38.9%。都具有较好的政治质量和军事素质。开封预备役师组建后,坚持在基础建设上下功夫,使部队的全面建设取得明显成绩,最终成为一支组织健全、训练有素的国防新军[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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