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 特(Yves Winter) 著
即使战争与政治之间的边界后来变得模糊不清,它们也始终处于现代自由国家政治想象的核心。对于战争与政治的分化,一些批评家将其当作堡垒守护以对抗社会的军事化,另一些批评家则将其当作幻想而公开指责,但这种分化被普遍认为是现代政治秩序的奠基石。从概念上说,这种分化令这种观念成为可能:塑造一种受法律和合法权威,而非受武力和暴力统治的社会秩序;从制度上说,这种分化规定了政府与军事事务在手段和实践上的分离,并区分了分别适合双方的各种知识(knowledges)及理性(rationalities)。
人们经常引用马基雅维利,将他当作一名以自己的作品瓦解了政治与战争之区分的政治理论家。(1)批评家们认为马基雅维利将政治视为战争的类似物(analogue),(2)且在根本上与战争不可分离。(3)下文打算根据马基雅维利的军事著作,特别是他的《兵法》,(4)研究这一貌似真实的内政-军事统一体(continuum)。马基雅维利的《兵法》跟历史上很多军事专著有着相同的命运:即使近来获得了更多关注,(5)那些关注更明显的政治文本的读者还是常常忽视《兵法》。对马基雅维利军事著作的重新检查,使得战争-政治关系的图景复杂化:不是战争作为政治的范式起作用,而是正相反。马基雅维利视战争为高度政治的实践,而视军队为潜在的政治剧变和平民起义的场所。
我对马基雅维利军事著作的解释强调两个特征。首先,对马基雅维利而言,战争并非一个叠加于政治之上的关于行动的完整领域,而是一种完全不同且错综复杂,由各种实践、惯例和规定组成的拼凑物。相应地,兵法,包括小心地编排、协调和展示各种物体和运动,简言之,是一种依赖公开表演和夸张形象甚于依赖蛮力的实践。第二,马基雅维利对招募一支平民军队(与雇佣军队相对)的实质性建议,是他的平民主义的一部分——将平民作为一支政治力量动员起来以对抗意大利贵族是他的政治计划。马基雅维利将军队定位为用于平民起义的推动性力量和潜在催化剂,而非简单地将军队视为保卫现存社会和政治安排的工具。这样,马基雅维利的分析暗示了另一种想象中的、非自由的(nonliberal)秩序,其中战争与政治既没有混在一起,但也不能全然分开。
马基雅维利以对君主国及其获得方法的分类开始《君主论》。(6)他写道:领土的获得,不是靠某人自己的武力,就是靠他人的武力。好的武力(buone arme)不仅对征服者(对他们而言武力当然必不可少)而言是必要的,对君主国或共和国保护自己免遭征服也是必要的。好的武力和好的法律是国家“主要的基础”;且“因为没有好的武力的地方就不可能有好的法律”,所以,马基雅维利说他“不讨论法律问题而[只]谈武力问题”(《君主论》第12章,页48)。如果从《君主论》中寻找马基雅维利“好的武力”的含义,我们会发现,这一术语似乎跟军事自主及防御能力意思相同。在第10章,马基雅维利提出以军事能力划分国家,要区分那些能够“募集足够的军队”的国家与那些“常常需要他人援助”的国家(页43)。对军事自主的强调贯穿第12和第13章,马基雅维利在那里表达了他那著名的对雇佣军和援军的攻击。马基雅维利征引一句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熟知的老生常谈(topos),(7)告诉自己的读者:雇佣军无用、危险且腐败。马基雅维利把雇佣军看得相当无能,他将意大利1494年败于查理八世(Charles Ⅷ)之手归罪于雇佣军。无纪律且不忠诚的意大利雇佣军,面对组织有序的法兰西军队无法提供有效的抵抗,任由查理“拿着粉笔占据意大利”(《君主论》第12章,页49)。
得出君主国需要自己的军队以便确保安全这个结论之后,马基雅维利接下来谈论君主具体应如何着手处理战争。第14章开篇,马基雅维利以如下方式向君主们提出挑战:
因此,一位君主除了战争及其制度和训练之外,不应再有其他的目标、其他的思想,也不应把其他事情作为自己的技艺,因为这是进行统帅的人应有的唯一技艺……亡[国]的头一个原因就是忽视这种技艺,而使你赢得一个国家的原因,就是成为这门技艺的专家[professore di quasta arte]。(《君主论》第14章,页58;着重部分由笔者标明)
这段话劝说君主成为一名兵法方面的professore[能手或专业人士],表明战争技艺可以成为国家技艺的模板。战争是某种专门技艺(arte)的对象,马基雅维利将这种知识和专门技艺描述为对君主生死攸关,并且是国家技艺的首要组成部分。如果战争技艺是事关君主的“唯一技艺”,且如果君主除了战争不应该再有“其他思想”,那么,战争技艺要么是国家技艺的镜鉴,要么至少相当类似地充当着君主的初级训练场的角色。因为军事专技是与君主相关的唯一知识,治国术(statecraft)必须在某些重要方面类似于战争。《君主论》没有详细说明如何把战争与治国术相联系,但它把战争定位为与发号施令者相关的唯一技能,从而暗示,存在一种享有特权的主体地位或有利位置——即军事指挥官或首领,战争知识能够由此得到理解。马基雅维利力劝君主成为兵法方面的专家,或许也成为一名军事指挥官,《君主论》第14章这个说法似乎是一个提喻(synecdoche),君主与军事指挥官之间的联系代替了政治-战争关系。(8)
但到底什么是君主应当掌握的兵法?要搞清楚马基雅维利通过兵法可能要表达的意思,最好的选择是研究他就同一个主题写的另一本书,即《兵法》。碰巧这本论兵法之书也是马基雅维利生前出版的为数不多的主要作品之一,这或许赋予《兵法》一种额外的许可(imprimatur)。如果某人遵循《君主论》第14章的建议并阅读《兵法》,他最可能学到什么?《兵法》提供了哪种《君主论》所缺乏,但对现在或将来的君主相当重要的知识?《兵法》发展出来的观点,如何更加普遍地阐明了战争与政治之间的联系?
《兵法》宣称的目标是考察军事德性的“古代模式”和“古代秩序”(《兵法》献词,页4;卷一,页35),以及回归军事德性的这些古代模式将如何克服当代的军事腐败,同时也能解决16世纪意大利的军事危机。(9)正如在《李维史论》(10)中,古代德性的首要典范是罗马共和国,它的军事组织向马基雅维利提供了一支全面改革后的军队的模板。(11)军事组织问题是本书的核心,确切地说,一位希望学习如何发号施令的君主并不会对此有所期待。事实上,如果一位君主发现,这本书主体部分所预期的读者,似乎是那些兴趣在于恢复人文主义者的公民军队理想的共和主义者,那么他会感到失望。此书的首要论点之一是:公民生活与军事生活殊途同归,因此,控制和对付士兵加之于公民生活的潜在危险的最佳方式,就是从士兵中造就公民。但若如此,那么,此书为现在或将来的君主提供了什么呢——如果的确提供了什么的话?
初看并不多。部分是因为《兵法》经常被视为一份技术手册,而非对战争问题的思考。(12)这一文本在整个16世纪极度成功且影响深远,但如今通常被归入马基雅维利的次要作品之列。(13)《兵法》在形式上是一位知名的雇佣军首领(名叫法布里齐奥)与四位年轻贵族之间的对话,但对话迅速变成了一次关于军事组织的训导。对话发生在1516年,年轻的佛罗伦萨人文主义者和贵族在鲁切拉伊家族庭园内举行聚会,(14)对话分为献词和接下来的七卷。前两卷处理士兵的招募、不同兵种的功能和重要性以及演习和训练的作用。卷三展示了一场假想的战斗,其中讲的都是战斗秩序和阵型、战术以及谋略。卷四继续讨论战斗的空间安排、军队的布置,并强调战略和计策。接下来的一卷处理行军秩序、地理、侦查和后勤,而卷六几乎完全专注于扎营。最后的卷七开始讨论如何攻击及保卫城镇和堡垒,整部作品终于一套以格言形式呈现的战争通则。
随着作品的深入,文本变得愈加专业,而且显得愈加隐微,导致一些学者认为《兵法》乏味冗长而不予理会。(15)但是,单调的表面之下,隐藏着关于战争以及政治-战争关系的重要反思。《君主论》以抽象的、有时定义性的术语表达战争与国家技艺之间的联系,与此相反,《兵法》透过某种我们所谓的社会学视角,使战争成为一种社会实践。《兵法》教导如何建立营地,围绕堡垒的壕沟该有多宽,这样,就将注意力转向战争的空间坐标及其规模和面积。对军队组织看似隐微的细节的强调表明,如果说战争技艺是“进行统帅的人应有的唯一技艺”,那么,这不是因为战争教导一位君主如何统帅,而是由于其他原因。
在《兵法》卷一中,法布里齐奥区分了兵法的两种含义:一方面是战争的“实践”(esercizio),另一方面是战争的“专技”(arte)(《兵法》卷一,页15,译文有所调整)。法布里齐奥声称,为了使战争成为一门专技,没有办法诚实生活,也没有哪个共和国或秩序良好的王国会准许“自己的任何公民或属民”将战争变成一门专技(《兵法》卷一,页13)。因此,在一座秩序良好的城市,兵法不是一门职业或专技,而只是一种实践或练习。
法布里齐奥拒绝将兵法视为一种专技,这与马基雅维利对雇佣军的著名反对一致。除了《君主论》中我们所熟悉的反对理由之外,《兵法》引入反对雇佣军的进一步论据:因为专业士兵只知道如何打仗,无法区分战争与和平,也无法区分朋友与敌人。(16)职业士兵因为缺乏这种区分能力,因此“贪婪、欺诈[且]暴烈”,发生在和平时期的“劫盗、暴力行为和暗杀”责任就多在他们(《兵法》卷一,页13)。职业士兵的问题在于,他们不足以成为公民或属民,文本通过一系列关于暴力的词汇表明了这一不足。
马基雅维利转而讨论作为一套实践(esercizi)的战争,这产生了一个新框架,使战争得到概念化地处理,并因此产生了一种关于战争的不同知识。“实践”一词通常意指一套广泛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军事演习和操练。马基雅维利称这种演习为esercizi和pratiche,但到了《兵法》的结尾,即卷六和卷七,他更广泛地使用prmtica这一术语,来更一般地描述军事活动(《兵法》卷七,页150),甚至用来描述对话本身当中那些离题的做法(《兵法》卷六,页117)。(17)将战争设想为一种实践(或一套实践)而非一种制度或专技,就是强调战争由各种各样协同的身体(bodies)和行动拼凑在一起的方式。通过突出地方和微观层面,对实践的分析强调了战争完全不同而错综复杂的本性,强调了战争由以组织、产生及呈现的社会、空间及材料的程序和机制。
对这种成套的身体动作(bodily routines)的强调,在《兵法》卷三的中间最为明显,谈话在这里发生了转向,法布里齐奥走出军事专家的角色,转而变成一名嵌在对话内部的战争报道员,提供了关于一场虚构战斗的生动且极为详尽的报告。掌握战斗阵型的马基雅维利这样描述维利特(velites)——一种罗马轻步兵——以散兵方式展开去破坏敌人的阵列:
维利特离开他们的阵位……攻击敌人,后者的火炮已射弹一次……结果它无法第二次开火,看我们的维利特和骑兵怎样已经拿下了它……看我们的[人]多么英勇地战斗,又多么有纪律,经过使他们因习惯而这么做的训练……看我们的火炮怎样为了给他们提供行动场所并留下供他们自由施展的天地,经维利特已经跑出的那个空间撤出……看轻步兵和轻骑兵怎样散开并回返军队侧翼……看……敌人的一帮火绳枪手如何……被围在一群与另一群骑兵之间,他们无法开火,撤到他们各营后面。看……步兵怎样业已互相挨得那么近,以致长枪不能再派上用场,因而……长枪在盾牌中间一点点地被撤出……你难道没有看见鏖战之际[敌人的]阵列已收缩了那么多,以致他们只能缩手缩脚地挥舞自己的利剑?(《兵法》卷三,页70-71)
在文艺复兴时期的文本中,精巧而华丽地描写战斗并非不同寻常,(18)但法布里齐奥的战斗的值得注意之处,是他对移动和空间控制的关注。他的部队击败敌人,并非因为武器更先进,而是通过智取敌人的阵列。他的部队在协调和运动方面胜过敌人。如果扰乱敌人队列的是骑兵和维利特的移动,那么,步兵纪律严明、秩序井然的行军则将大部队维系在一起。火炮被描述为战术撤退的武器,目的是给步兵腾出地方。战略就是控制部队的运动并打乱敌阵的秩序。正是对空间的精妙管理,使“我们的”军队得以击败假想的敌人。法布里齐奥描述自己的部队如何置身于敌人与敌人的武器之间,阻止敌人发射火炮。移动、战术撤退和纪律是战斗中的决定因素。敌人的火绳枪手被“围”(rinvolti)在法布里齐奥的骑兵与敌人自己的骑兵之间,因此,他们无法开火而不得不撤退。当步兵的封锁线收紧,士兵的身体互相越挨越近,笨拙的武器像长枪和重剑已无法再使用,这就到了决定性时刻。法布里齐奥的步兵协调良好:当他们收紧阵列时,就在盾牌中间撤出长枪以使其更易控制。但当敌人的阵列收缩时,敌人的长枪太长,而且士兵们穿着笨重的盔甲互相拥挤,无法挥舞自己的利剑。敌军实际上为自己的武器所困。武器变成了约束士兵的身体和运动的桎梏。
这一冗长的作战报告的主题是,赢得战斗靠的是运动中的身体,身体可以展开,迂回到侧翼,包抄并诱陷对手,使对手被自己的装备绊住,还可以通过更好地控制运动来战胜对手。马基雅维利的得胜军队既没有最大数量的兵力,也没有最好的装备,相反,这支军队通过士兵们的身体及身体在空间中的位置来掌控并支配战场形势。法布里齐奥的部队掌管并编排战场空间。我方灵活控制空间中的身体,对手则缺乏移动性以及对自身运动的适当编排,双方的这种反差决定了战斗结果。
通过描述身体在战斗中的作为,这一段落使读者转向战争的身体维度以及这一事实:战争要求身体被着装、被武装、被移动、有纪律、受训练且被分配。读者不管是不是君主,都明白到战斗队列的编排不仅要求指挥技能,也要求多少认识到身体能做什么及身体如何在空间中移动。这种对身体的关注在马基雅维利的文学和诗歌作品中一以贯之,他充分探讨了人类身体的脆弱性和易损性。(19)在《兵法》中,这种关注转变为在身体实践的层面对战争的一次近乎解剖学式的研究,向读者提供了一个关于战争的特写镜头,这与马基雅维利在其他作品,尤其是《君主论》和《李维史论》中清楚表达的观点相当不同。
在卷六中,法布里齐奥开始详细描述一整支由24,000名步兵和2,000名骑兵组成的军队该如何扎营,空间管理的问题再次出现(《兵法》卷六,页119-125)。这一不厌其烦的报告详述了营地的精确范围和尺寸,包括数量、宽度,甚至道路的名称,各营及其后勤保障的位置,分配给每个营帐的精确空间以及指派给各营帐的士兵数量。轻骑兵和重骑兵10人一组,安置在15臂长、30臂宽的营帐里,步兵30人一组睡在一起。营地被安排得像一个都市或城市空间,有交叉的道路,北端、南端、西端和东端都有门,四面被一条至少6臂宽、3臂深的壕沟环绕。营地像一座“移动城市(città mobile),不管移到哪里都带着同样的街道、同样的房屋和同样的外观”(《兵法》卷六,页125)。而且,正因为这座城市是一个贸易、居住和生产的场所,所以营地必须为木匠、铁匠、马蹄铁匠、石匠、技师以及牧人——他们的牲口为军队提供食物——留出空间(《兵法》卷六,页124)。马基雅维利的营地如此绘制了一幅关于身体的、错综复杂的几何图形;它计算出对每个身体而言必要的空间大小并为之分配相应的营帐;它重视身体的分配,如何在空间中组织身体,以及如何用这种图表式的空间组织来控制和标定(calibrate)军力分配。
对比《君主论》中对战争的处理,这部关于战争的专门论著标志着焦点的转移。但《兵法》并非如某位知名的文艺复兴史学家所言,是从对战争事务的“概念性”描述转向“实践性”描述。(20)相反,这些“关于军事策略的具体细节”(21)有概念性的含义。营地的移动城市是比喻,更精确地说是借喻,是一种思考战争的新方式。关于如何建立营地、如何保卫城市、环绕堡垒的壕沟该多宽多深的教导,暗示出战争由身体以及身体的实践、空间安排和活动组成。要点不仅在于,这一君主被敦促要掌握的兵法,是一门关于细节的技艺和一门关于特殊事物的科学;更重要的是,并非军队的等级秩序,亦非军队首领的技能,而是产生自共享的身体和空间实践的一致性和凝聚力,使军队成为一个发挥作用且有效的整体。军队是一种由一系列共同参与的实践产生的集合体。
这一焦点的转移,可以通过对《兵法》中关于暴力的修辞与《君主论》和《李维史论》的对比分析得到证实。这方面最明显的是,《兵法》全书在描写战争事务时,缺少谈论暴力的语言。上文讨论过的战斗报告令人注意的一个方面是,与不管《君主论》还是《李维史论》对杀戮的强调相比,《兵法》在表现战争时有着极其显著的差别。尤其在《君主论》中,暴力在第一阶段作为一种修辞性和戏剧性的因素而发挥作用。(22)相反,《兵法》强调协调、训练以及身体的移动和管理。暴力没有像在《君主论》中那样作为中心主题来考虑。通过词汇分析可以得出相同的推论:在《兵法》中,“暴力”或“暴力的”(violenza或violento)在全书只出现了三次,基本上是在雇佣军的语境中。每次出现,单词“暴力”或“暴力的”都用于讽刺性地描述某种过度行为。除了这些例子,与《君主论》完全相反,暴力在《兵法》中明显地从关于战争的陈述中缺席。同时,对于单词“残暴”及其同源词(crudele,crudelissimo,crudeltà,crudelitas),马基雅维利在《君主论》中频繁地将其用作暴力的同义词,而在《兵法》中一次也没有出现。(23)
在《兵法》中,马基雅维利小心地保留着“暴力”这一说法,将其用于戏仿某种他认为腐败的军队类型,尤其是雇佣军。一支由职业士兵组成的独立梯队,造成某种能支配政治和社会生活的过度暴力。不像《君主论》将暴力问题作为一种“经营”(economy),(24)《兵法》中马基雅维利的平民民兵可以解决潜在的暴力过度的问题,也可以消除控制和管理这些过度暴力方面的困难。
《君主论》的读者知道,好的军队产生好的法律(《君主论》第12章,页48),而且从好的军队可以产生好的盟友(《君主论》第19章,页72)。好的军队(以及好的盟友)会保护君主,对抗内部和外部危险,但士兵也会以阴谋的形式造成持续的威胁。君主的困难在于,既要保持一支有效的军事力量,以控制潜在的对手和不守规矩的属民,又要防止军队变得过于强大和自主。为了达到这一平衡,君主必须避免被人民憎恨或被士兵蔑视。马基雅维利引罗马皇帝卡剌卡拉(Caracalla)、科姆摩都斯(Commodus)和玛克西米努斯(Maximinus),作为不能预先制止那种憎恨的君主的例子,他们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君主论》第19章,页79-81)。军队越强大,士兵与人民之间的需求冲突就越麻烦。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君主们有一个超过罗马皇帝的优势,因为前者无需依赖强大的军队去统治和管理领地,因此,马基雅维利建议依靠人民而非军队,并避免建立一支可能无法控制的军事力量(《君主论》第19章,页81)。但还有一种更加漂亮的方式可以解决这一问题,使人民和士兵都满意,那就是使两者变得一样,换句话说,就是武装人民。这正是马基雅维利在《君主论》第20章的劝谏,他在那里(错误地)声称,历史上屡屡可见武装自己属民的君主。
马基雅维利在《兵法》最后一卷中影射《君主论》这一章节,全部七卷当中,这一卷无论在风格还是内容上都最像《君主论》,因此为读者从《君主论》接近《兵法》提供了明显的起点。如果说《兵法》的共和派读者从阅读献词和卷一中最受益,因为马基雅维利在那两个部分发展了民兵思想,那么君主派读者将通过逆转顺序、从作品的结论开始自己的研究而学到更多。读者从结论中得知,尽管法布里齐奥花了很多时间解释兵法,包括知道如何管理部队,但“在意大利,懂得如何治理一支业已缔造的军队还不够,相反,首先必须懂得如何去缔造它”(《兵法》卷七,页161)。在意大利当前的形势下,更重要的是知道如何征募一支军队,而非知道如何打仗。因此,《兵法》结论性的陈述是,对君主而言,决定性的知识不是指挥技艺,而是缔造一支军队的技艺。正因为缺乏这种知识,1494年开始的战争才可能带来“巨大的恐怖、突然的逃亡和惨重的损失”。在这些战争之前,
我们的意大利君主们惯常以为对一位君主来说懂得下面的事就足够了:如何在自己的书斋里构思一份措辞犀利的答复,如何撰写一封辞藻优美的书信,如何在自己的言行中显示机智敏捷,如何编造一场骗局[……他们无法]料到自己正在准备让自己成为任意某个袭击者的砧上肉。(《兵法》卷七,页163)
《兵法》回响着源自《君主论》的、对人文主义者式作秀(humanist grandstanding)的类似批评,因此可以认为,《兵法》详尽阐释了马基雅维利在《君主论》最后一卷中的呼吁,即呼吁一套新的政治和军事体制,希望能将意大利从“蛮族的控制”中解放出来。从紧随意大利战争而来的失败和军事危机之中,《兵法》得出的首要教训是如何创建好的军队(buone arme),或者用《兵法》中的话说,一支好的且组织妥善的军队(《兵法》卷七,页161)。法布里齐奥指出,缔造这样一支军队,对那些拥有大量属民且能召集1.5至2万名青年的君主来说容易;对那些没有此等便利的人来说则几乎不可能(《兵法》卷七,页161)。
征召一支如此规模的民兵,对任何一个16世纪的国家而言都很困难。有些特别富裕的君主能筹集一支如此规模的战斗部队,但其常备建制通常要小得多,而且除了法兰西和西班牙王国,没有一个欧罗巴政权拥有超过1万人的常备军。(25)对任何16世纪早期的意大利国家而言,比如佛罗伦萨、威尼斯、米兰、那不勒斯以及罗马教廷,调动一支这种规模的军队,要求把那些没有公民身份的属民也包含在内。因此,征募一支如此规模的军队不单是一次军事冒险,更是一次政治冒险,有可能在君主与马基雅维利如此看重的人民之间造成那种反寡头的政治联盟。
《兵法》坚信,必须“从自己的属民中并且依据君主的权威”挑选士兵(《兵法》卷一,页21),由此强调了征募的政治层面。但法布里齐奥解释道,确切来说,士兵并非募选而来。他们是通过好的习惯和好的练习而产生。“天生硬汉寥寥无几;勤奋和训练造就众多勇士。”(《兵法》卷七,页158)训练锻造出勇敢的士兵。而且,跟其他写过如何训练士兵的人,即从柏拉图到色诺芬、韦格蒂乌斯、弗龙蒂努斯和珀律比俄斯一样,马基雅维利也强调演习和纪律的地位。(26)因此,法布里齐奥拒绝被归于皮洛士和恺撒的惯例,即基于士兵的身体特性来挑选士兵,比如身材高矮、力量、灵敏度和结构比例,(27)他认为这样不可靠。马基雅维利坚信,任何地方都能造就好士兵(《兵法》卷一,页20)。他在《李维史论》中写道,那些缺少好士兵的国家,“应该为自己的错误感到耻辱,它们不知道如何从自己人当中造就士兵”(《李维史论》卷一,第21章,页54,译文有所调整)。如果士兵是“造就”的,那么缺乏好士兵就不能归罪于缺少合适的应征者,因为技能可以习得。
有些读者认为,马基雅维利是一个在政治方面主张自由和人民统治,在历史方面受罗马共和国影响的公民共和主义者,他们倾向于认为,这几行文字是马基雅维利对作为公民-士兵的古典共和人物怀有兴趣的证据。如果军事纪律和训练被认为能强化公民意识,如果好士兵被证明是好公民,那么,也许所有公民都应成为士兵。因此,对那些偏爱(privilege)马基雅维利的共和主义的读者而言,军事德性促进政治德性这一思想,象征着公民-士兵这一古典思想的复活。(28)
确实有充分的理由作如是观。早在《兵法》的献词里,马基雅维利就坚信公民生活与军事生活的一致性,嘲弄那些断定战争与公民生活根本上不同的人(《兵法》前言,页3)。马基雅维利把和平时期的暴力和暗杀归咎于职业士兵,借此暗示战争与和平之间,以及公民生活与军事生活之间的区别,根源于士兵的特定举止。这就不难理解,如何培养适当的军人举止这一问题,是《兵法》卷一的关键考虑。战争事务必须内嵌于公民生活之中,这可以通过将公民或属民变成士兵,并在和平时期将他们变回公民或属民而实现(《兵法》卷一,页19)。法布里齐奥告诉他的听众,一个“明智的共和国,应当在战争中使用自己的公民”,但在和平时期应该坚决要求士兵们重操他们平时的职业(《兵法》卷一,页19)。那么,公民-军事之间关系的问题,就在于以何种方式从公民中造就士兵,才能使他们战争一结束就回归平时的角色。手头的任务不仅是“把人们留在战场上并使他们英勇战斗”,(29)还要使他们停止战斗。
如果可能把军事事务与公民事务分开,那么士兵败坏公民生活这一问题就不会产生。但《君主论》提醒我们,这种分离会毁掉国家。如果说《君主论》提出战争作为治国术的范式,那么,《兵法》则强调了这一政治想象的限制,因为武装的士兵是对政治和社会秩序的持续威胁。共和式的公民-士兵代表了解决这一问题的一个答案,因为公民-士兵不仅从战争中而且从和平中获益。但在《兵法》中,马基雅维利还暗示了另一条思考线索,也许没有那么明确呈现,但革命性丝毫不减。要是武装人民的目标不仅仅是保卫现存的模式,而是建立新模式,那会怎样?除了将平民军队视为潜在的威胁之外,也可以将其设想为政治变革的催化剂。
《兵法》的共和主义式解读遭遇的困难之一在于,马基雅维利没有将自己的民兵(militia)限制在公民中间,他明确地将属民(sudditi)也招募进部队。他也没有使用“公民民兵”(citizen militia)这一说法,而宁愿使民兵保持模棱两可。(30)而且,尽管公民-士兵模式也许是一个无法抗拒的解决办法,我们还是不清楚,是否有一个意大利城市-国家大到可以从自己的公民中召集到必需的1.5至2万名士兵。例如,即使以最宽泛的方式定义“公民”(有纳税能力的男性居民),16世纪的佛罗伦萨仍无法征募一支这种规模的公民-军队。而那些不仅从公民中还从属民中征集的军队,其麻烦在于,公民-军队模式不适用于没有政治权利的城市属民,或那些常常住在城墙外的乡下农民。这些属民通常穷困潦倒甚至一贫如洗,暴露在压迫及掠夺性的法律和财政制度下,无法轻易整合进爱国的公民-士兵这一旧日(nostalgic)景象。混合属民人口会导致这一不可避免的危险:属民-士兵可能将他们的武器转向自己的主人。
1506年,索德里尼把组建一支农民民兵(peasant militia)的任务交给时任佛罗伦萨秘书的马基雅维利,此时佛罗伦萨显贵们(ottimati)的担忧正在于此。那支民兵不包括佛罗伦萨公民,而且事实上与罗马共和国公民-士兵的军事理想没什么共同之处。(31)但创建民兵是马基雅维利最重要和最珍视的政治方案之一:(32)该方案涉及征募、武装及训练成千上万佛罗伦萨所属领地(contado)的农民,把他们变成一支平民军事力量。尽管托斯卡纳农民并没有反抗佛罗伦萨贵族,贵族阶层还是把大量武装农民的存在理解为对自己统治的直接威胁。(33)寡头们准确地观察到,这支由佛罗伦萨属民组成的军队,至少在短期内加强了正义旗手的行政权,并威胁到他们的影响力。(34)对君主而言,还有什么比把自已跟人民联合起来对抗贵族更有用的威胁?从《君主论》反寡头的视角看,《兵法》可因此读作一份对“军事平民主义”的阐述;即《兵法》跟这一政治方案一致:动员人民和平民,将其作为对抗意大利贵族的力量。(35)
这种军事平民主义不单把民兵视为一种保卫或维持现存秩序的工具,更视为一种用于民众造反和动乱、充满活力的政治和社会力量及潜在的催化剂。从这一视角出发,我们可以重塑军事德性这一问题。如果军事德性“需要政治德性”,(36)如果士兵的训练要求灌输军事和政治德性,那么,武装非公民的属民就很可能产生一些惊喜。如果只有作为政体一分子的公民使用武器才靠得住,那么,属民显然就不是值得信任的士兵。因此,武装非公民的属民的共和国,就不得不面对扩大公民权的需要,否则很可能面临造反的局面。
另一方面,如果军事训练也是一种政治教育,那么英勇的德性就会被理解成一种新型军事组织的实质条件。如果说农民民兵胜过雇佣军,那么前者必须在战场上表现得像一个集合体,能够在行动中配合得天衣无缝。农民民兵必须能够像一个集体那样移动和行事,这要求协调、互信和责任感,简单地说,就是某种不仅基于身体训练,而且基于相互责任的凝聚力。这种教育的政治结果会是什么,谁都在猜。但沙博(Chabod)注意到,民兵思想与那种未在自己的防卫和再生产中考虑士兵利益的政治形式不相容。(37)那些被灌输了这些公民德性,接受了武装及良好训练的属民-士兵,怎么会在和平时期回到自己的臣属位置,这一点难以理解。一支如此规模的平民军队,似乎更可能作为一支政治变革而非政治稳定的力量而行事。
这种政治变革会在领土或国内政治两个方面发生:领土方面,创建一支由属民组成的平民军队增加了征服的可能性。征服领土既可以获得能分配给士兵的土地,也可以通过扩大人口基数来解决征募一支大军的问题。国内政治方面,出现这样一支军队,可能导致代表武装平民的政治需求增加。因为相对贵族而言,人民首先渴望的是不被贵族(grandi)压迫(《君主论》第9章,页39;《李维史论》卷一,第5章,页18),人民很可能由于这种结果而挥舞自己的武器。正如罗马平民把自己的武器转向为了类似保民官这样的制度而斗争,(38)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的属民-士兵,也会使用自己的武器来要求公民权,或建立能保护他们免于贵族压迫的制度。
马基雅维利没有明确说出这些含义,但含蓄地指出,自己建议中的政治含义既不令人惊讶,也并非史无前例。(39)毕竟,《兵法》敬献给斯特罗齐这位富有的贵族,且对话的参与者包括四位年轻贵族:科西莫、路易吉、扎诺比和巴蒂斯塔。科西莫和扎诺比恰好也是《李维史论》的题献对象;而马基雅维利把自己的《卡斯特拉卡尼的生平》(Life of Castruccio Castracani of Lucca)献给路易吉和扎诺比。如果这些年轻显贵及其同侪是《兵法》的目标读者,我们就可以想见,马基雅维利会避免冒犯他们的贵族偏见。
对《兵法》的平民主义解读,既可以解释公民-士兵这一用词的缺席,也可以解释书中为何反复提及君主和属民。也许更重要的是,平民主义的解读与以实践、身体和运动来分析战争相一致。这种分析将焦点从一般转向特殊,从指挥官转向平民士兵的运动和行为。最后,马基雅维利敌视传统上服役于贵族的骑兵,强调更加平民化的步兵,这两种做法都支持平民主义解读(另参《君主论》第26章)。既招募公民也招募属民,废除城市优于乡村的传统等级制度,使步兵优先于骑兵——由此,马基雅维利清楚表达了一支可能作为新政治主体出现的军队的各种原则。(40)
对身体和实践的关注如何重置了军事首领的角色?君主能从我们的兵法专家法布里齐奥这里学到什么?根据《君主论》第14章,君主需要专注于兵法,因为“进行指挥的人关心”的唯一技艺就是兵法。但在《兵法》中,我们发现,该技艺更关心协调和管理一支平民军队的身体表现及空间实践,甚于关心指挥问题。因此,法布里齐奥为自己感到自豪的并非指挥能力,而是知道如何“统治”自己的下属(governare i miei sudditi)(《兵法》卷一,页19)。军事领袖的角色首先是安排和统治身体,并制造幻觉和表象,用以维持平民军队的集体主体性(collective subjectivity)。
先前讨论过的卷三的战斗场景中,火力只跟成功略微相关。在法布里齐奥的描述中,双方的火炮不是迷失目标,就是几乎没造成伤害。为了提高步兵的机动自由,火炮被撤下。长枪也是如此,撤下长枪也是为了最大程度地实现战场上的灵活性和机动性。身体协调和运动管理上的优势使对方的力量自伤己身,因此双方甚至都不需要直接遭遇。战场就像一个舞台,必须经过精确编排。战争是一场演出,或者也许是一场舞蹈:
因为,恰如随音乐节奏舞蹈的人随之起舞而不出错一样,一支移动时服从乐曲的军队也不会自乱阵脚。(《兵法》卷二,页57)
但是,这一舞蹈需要“音乐”或一种节奏,而在马基雅维利的对话中,音乐由法布里齐奥提供,他叙述的声音,同时也是讲述和导演这一关于运动的戏剧化表演的声音。声音的韵律为机动提供一种节奏,正如“风管”“横笛”及其他乐器为古人所做的那样(《兵法》卷二,页57)。反复命令读者去“瞧”和“看”,暗示在叙述声音提供的韵律之外,这里还创造了一种视觉场景,法布里齐奥编排了动作。因此,法布里齐奥的任务就是协调一场视听展览,并制造一场感官表演。
马基雅维利将这种表象营造与蛮力的形象并置,后者被当作瑞士长枪兵和戟兵的象征,他们的军事成功建立在纵深及方阵的粗糙队列上。尽管马基雅维利在别处称赞瑞士人的良好武装及自由(《君主论》第12章,页50),也称赞他们是现代战争的主人(《李维史论》卷二,第16章,页162),但在《兵法》中,马基雅维利弱化了这种赞美,他认为,瑞士人虽然在使用长枪和方阵阵型上已臻于完善,但他们的优势因基于蛮力而“在许多方面存在缺陷”(《兵法》卷七,页162)。不是力量使用而是表象营造构成兵法。因此,法布里齐奥从不建议统帅使用压倒一切的兵力;相反,他总是提出精明的骗局和迷惑敌人的计划。(41)法布里齐奥在卷七中说,攻击城市的最佳方式是制造“可怕的”景象;换句话说,伪造能激起恐惧的场景。“很多时候,根本就用不上武力,仅仅出于恐惧城镇就陷落了。”(页149)不费武力地制造恐惧是一名伟大军事首领的标志。首领应当设法分散敌人的兵力,使用计谋和圈套哄骗敌人,支配所有影响力量平衡的因素,以此改善自己的战略位置。一位军事领袖还须警惕欺诈和哄骗,绝不应信任战场上的任何表象。正如斯帕克曼所论,马基雅维利的战争事务“与残暴的武力并无多大关系,而与残暴的符号化过程关系密切”。(42)
最重要的策略是制造关于武力的幻觉,通过使用表象而非残暴的武力达到征服的目的。(同上,页184)
另一个表示通过使用表象而征服的词是“说服”,言的力量与物的力量之间流动易变的边界——马基雅维利正是利用了这一点——表明,军事指挥官必须是一名修辞家。事实上,在卷四中,法布里齐奥强调了演说技能对一位成功的平民军队领袖的重要性。这样的领袖应当效仿古人,那时“优秀的统帅理应是演说家”。(43)在对话中,法布里齐奥既充当统帅又充当演说家,他严格地效法了这种榜样。法布里齐奥的名字暗示他是一位战争的铁匠(fabbro),知道如何打造(fabbricare)一支军队。fabbro就是铁匠,而铁匠知道如何锻造物体并给物质即materia塑形,马基雅维利曾以materia比喻新招募的兵(《兵法》卷一,页21)。顺及,铁匠是法布里齐奥为公民军队招募新兵推荐的首要对象之一。他告诉自己的听众,部队里有铁匠很有用,“因为拥有一名你能从他那里取得双重服务的士兵是件好事”(《兵法》卷一,页26)。正如自己的同名者可发挥双重作用那样,法布里齐奥在对话中也发挥了双重用途,既充当军事专家又充当演说家。
身体的协调和空间的编排,需要懂得怎么讲的首领和懂得怎么听的部队来维持。对部队的演讲“驱除恐惧,点燃斗志(accende gli animi)……赞誉,辱骂,成就人类激情所据以被扑灭或激发的一切事情”(《兵法》卷四,页98)。军事史家经常责备马基雅维利未能领会火器的革命性特征。(44)这些有关烟火的比喻(点燃和扑灭)暗示,马基雅维利绝非对战争中燃烧的作用不感兴趣,但他对燃烧的首要兴趣不是发生在枪管中,而是发生在对身体情感的控制中。通过关注各种激情,《兵法》示意《君主论》的读者们,统帅与部队的关系等同于君主与属民的关系,这一类比稍后在卷七(页160-162)得到强化。正如马基雅维利呼吁君主要凭借属民的爱戴和恐惧来统治他们(《君主论》第17章),军事指挥官也要凭借士兵的各种激情,调动他们的力量。
至此,我们似乎已经绕了一圈。马基雅维利解释了军事首领制造预测、表象和幻觉的作用,使战争技艺再次接近《君主论》中描述的治国技艺。马基雅维利在《君主论》中给出的重要教训之一是,政治是一个容纳诸表象的空间,政治人物则是舞台上的演员。毕竟,一位成功的君主不需要具备道德品质;他只须“显得具备它们”(《君主论》第18章,页70)。换句话说,他必须是一个“伟大的伪善者和假好人”(gran simulatore e dissimulatore,《君主论》第18章,页70),一个制造表象的演员,他不仅制造公众人物的表象,而且制造权力与随之而来的统治之间的关系的表象。
事实证明,戏剧性不仅构成马基雅维利的政治学,(45)也构成他对战争的理解。传统悠久的政治和军事理论视战争为残暴的武力以及暴力的简单部署,与此相反,马基雅维利坚持战争的表象维度。正如马基雅维利呼吁君主要把政治想象成诸表象的领域,首领也必须把战争设想为受感觉和知觉调节。因此,不仅君主必须变成战争技艺方面的专家,首领也需要成为国家技艺方面的专家,以便掌握统治一支由士兵组成的军队所必需的表演。《君主论》引导它的读者去读马基雅维利的《兵法》,以便成为兵法专家,《兵法》则把读者领向《君主论》以便学习治国技艺——这一为兵法所要求的范式技能(paradigmatic skill)。(www.daowen.com)
但在《兵法》的结构中,首领的有利位置只体现了两个角度中的一个,马基雅维利通过分析作为一种社会实践的战争并支持建立一支平民军队,补充了这一视角。马基雅维利主张的平民民兵,很可能逐渐发展成一个无法预料且难以控制的政治主体,有可能毁灭平民民兵意欲为之服务的政治秩序。因此,调节战争与政治关系的,不是君主与统帅之间的借喻关系,而是两个截然不同的视角的并置:一个是君主的视角,他受鼓动去建立一支军队,以解放意大利;另一个是君主的武装属民的视角,他们的共同实践有可能引入一种超出君主控制的政治教育。因此,很多解释者提出的关于战争与政治融合的观点需要得到改正。对君主而言,政治可能是一种战争,但对士兵们而言,战争也是一种政治。而且,尽管战争与政治在顶端是兼容的,但两者在底部并不兼容。君主可能是统帅,但士兵们并非自动就是公民。在《兵法》中,平民军队不单是君主用来获得和保持权力的工具,它还作为一种激起属民的某种德性的机制出现,这种德性能被调动起来用于文明和不文明的活动。
根据马基雅维利的军事著作定位战争-政治关系,凸显了组成战争事务的实践、程序和技术的政治面相。战争-政治的分化对现代自由国家的政治想象非常重要,马基雅维利在《兵法》中传达出这种分化的复杂性所在。这样,《兵法》就给军事事务与公民事务之间保持稳定且牢固的间隔这一可能性蒙上了一层怀疑色彩,相反,《兵法》凸显了单个士兵以及作为整体的军队根本上作为政治构想的无数种方式。作为政治构想,士兵和军队也是政治动荡和变革的前沿地带。
本文的较早版本曾提交给在西雅图召开的美国政治科学协会年会(2011年)和麦吉尔大学的宪法研究课题组。我想要感谢以下诸位的意见和建议:Sonali Chakravarti、Joshua Chambers-Letson、Julie Cooper、Joseph Fitzpatrick、Jimmy Casas Klausen、Hagar Kotef、Jacob Levy、Catherine Lu、Robyn、Marasco、Katrin Meyer、William Roberts、Shalini Satkunanandan、Christa Scholtz、Hasana Sharp、Robert Sparling、Sharon Stanley以及Benjamin Wurgaft。
(1) Neal Wood,《重审马基雅维利的德性概念》(“Machiavelli’s Concept of virtù Reconsidered”),载于Potioical Studies,15(2),1967,页159-172;Wendy Brown,《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马基雅维利》(Renaissance Italy:Machiavelli),收于Feminist Interpretations of Machiavelli,Maria J.Falco编,Pennsylvania, 2004;Carlo Galli,《论战争与敌人》(“On War and on the Enemy”),载于The New Centennial Review,9(2),2009,页195-219。
(2) Mary G.Dietz,《诱骗君主:马基雅维利与欺诈的政治》(“Trapping the Prince:Machiavelli and the Politics of Deception”),载于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1986,页777-799;Claude Lefort,《马基雅维利作品的任务》(Le travail de l’œuvre Machiavel),Paris, 1986;Maurice Merleau-Ponty,《关于马基雅维利的笔记》(Note sur Machiavel),Paris, 1960;Georges Faraklas,《马基雅维利:君主的权力》(Machiavel:le pouvoir du prince),Paris, 1997。
(3) Gennaro Sasso,《马基雅维利的政治思想》,前揭,页422;Jean-LouiS Fournel和Jean-Claude Zancarini,《马基雅维利的遗产》(“L’héritage de Machiavel”),载于Les temps modernes,610,2000,页7-25。对此的反驳,参Hanna F.Pitkin,《机运是个女人》,前揭;Sebastian de Grazia,《地狱中的马基雅维利》(Machiavelli in Hell),New York, 1989;Alexis Philonenko,《马基雅维利与战争的含义》(“Machiavel et la signification de la guerre”),载于Etudes Polémologiques,2(2),1971,页1-13。
(4) Machiavelli,《兵法》(Art of War),Christopher Lynch译,Chicago, 2003。
(5) Mikael Hörnqvist,《马基雅维利的军事方案及其〈兵法〉》(Machiavelli’s Military Project and the Art of War),收于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Machiavelli,John M.Najemy编,Cambridge, 2010;Christopher Lynch,《〈兵法〉的新秩序:重塑古代事物》(“The ordine nuovo of Machiavelli’s Arte della guerra:Reforming Ancient Matter”),载于History of Political Thought,31(3),2010,页407-425。
(6) Machiavelli,《君主论》(The Prince),Harvey C.Mansfield译,第二版,Chicago, 1998。
(7) Quentin Skinner,《现代政治思想的基础》,(The Foundations of Modern Political Thought),2卷本,Cambridge, 1978,卷1,页75-77、163([译注]中译本参奚瑞森等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11)。
(8) Mary G.Dietz,《诱骗君主:马基雅维利与欺诈的政治》,前揭,页782;Claude Lefort,《马基雅维利作品的任务》,前揭,页401;Maurice Merleau-Ponty,《关于马基雅维利的笔记》,前揭,页267。
(9) Piero Pieri,《意大利作家笔下的战争与政治》,前揭;C.C.Bayley,《文艺复兴时期佛罗伦萨的战争和社会》,前揭;Luigi Vismara,《马基雅维利的军事思想》前揭,页1439-1450;Sydney Anglo,《马基雅维利——第一个世纪:关于宗教狂热、敌对状态和枝节问题的研究》(Machiavelli—The First Century:Studies in Enthusiasm,Hostility,and Irrelevance),Oxford, 2005,页528。
(10) Machiavelli,《李维史论》(Discourses on Livy),Harvey C.Mansfield和Nathan Tarcov译,Chicago, 1996。
(11) 参Ezio Raimondi,《马基雅维利与战士的修辞术》,前揭。
(12) Marcia L.Colish,《重审马基雅维利的〈兵法〉》,(“Machiavelli’s Art of War: A Reconsideration”),载于Renaissance Quarterly,51(4),1998,页1151-1168,参页1161。
(13) Felix Gilbert,《马基雅维利:兵法的复兴》,前揭;Sydney Anglo,《马基雅维利——第一个世纪:关于宗教狂热、敌对状态和枝节问题的研究》,前揭,页32。
(14) Felix Gilbert,《贝尔纳多•鲁切拉伊与奥里切拉里花园》,前揭。
(15) Hanna F.Pitkin,《机运是个女人》,前揭,页69-70;Felix Gilbert,《马基雅维利:兵法的复兴》,前揭,页23;Antonio Negri,《起义:制宪权和现代国家》(Insurgencies:Constituent Power and the Modern State),Maurizia Boscagli译,Minneapolis, 1999,页95。
(16) Timothy J.Lukes,《军事化的马基雅维利:重估其军事思考》(“Martialing Machiavelli:Reassessing the Military Reflections”),载于The Journal of Politics,66(4),2004,页1089-1108,尤参页1098。
(17) 对术语pratica的这种用法,应当同当时佛罗伦萨政府中更专门的意思区分开来。佛罗伦萨政府中的pratica指一个咨询委员会,这是一个公民议事会,被赋予对政策进行讨论而非表决的权利,参John M.Najemy,《佛罗伦萨史:1200-1575》(A History of Florence,1200-1575),Malden, 2006。
(18) Felix Gilbert,《马基雅维利与圭恰迪尼》,前揭。
(19) Wendy Brown,《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马基雅维利》,前揭,页118。
(20) Michael Mallett,《马基雅维利的共和国的军事理论和实践》(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Warfare in Machiavelli’s Republic),收于Machiavelli and Republicanism,Gisela Bock,Quentin Skinner和Maurizio Viroli编,Cambridge, 1990,页173-180,尤参页173。
(21) Marcia L.Colish,《重审马基雅维利的〈兵法〉》,前揭,页1161。
(22) Victoria Kahn,《马基雅维利〈君主论〉中的德性和阿加索克利斯的例子》(“Virtù and the Example of Agathocles in Machiavelli’s Prince”),载于Representations,13,1986,页63-83;Wayne A.Rebhorn,《狐狸和狮子》(Foxes and Lions:Machiavelli’s Confidence Men),Ithaca, 1988,页86及以下。
(23) 一个粗略的对照显示,《君主论》中“暴力”和“残暴”的同源词至少出现在25个段落中,而《李维史论》中这些词见于40至50个不同的语境。
(24) Sheldon Wolin,《马基雅维利:政治与暴力经营》(Machiavelli:Politics and the Economy of Violence),收于Politics and Vision,Princeton,2004。
(25) John Rigby Hale,《文艺复兴时期欧罗巴的战争与社会,1450-1620》(War and Society in Renaissance Europe, 1450-1620),Sutton, 1998,页65-67。
(26) L.Arthur Burd,《马基雅维利〈战争的技艺〉的资料来源》,前揭;Sydney Anglo,《详论马基雅维利》,前揭,页157。
(27) Publius Flavius Vegetius,《兵法简述》(Epitome of Military Science),N.P.Milner译,第二修订版,Liverpool, 1997,卷一,页5-7。[译注]中译本参袁坚译,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98。
(28) Federico Chalbod,《马基雅维利与文艺复兴》(Machiavelli and the Renaissance),David Moore译,New York, 1958,页104;J.G.A.Pocock,《马基雅维利时刻》,前揭,页201-203;Quentin Skinner,《现代政治思想的基础》,前揭;Maurizio Viroli,《尼科洛的微笑:马基雅维利传》(Niccolò’s Smile:A Biography of Machiavelli),Anthony Shugaar译,New York, 2000,页218([译注]中译本参段保良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
(29) Christopher Lynch,《疏论》(Interpretive Essay),参Machiavelli,《兵法》,Christopher Lynch译,前揭,页201。
(30) Timothy J.Lukes,《军事化的马基雅维利:重估其军事思考》,前揭,页1101。
(31) Mikael Hörnqvist,《马基雅维利与佛罗伦萨1506年的民兵》(“Perché non si usa allegare i Romani:Machiavelli and the Florentine Militia of 1506”),载于Renaissance Quarterly,55(1),2002,页148-191;Mikael Hörnqvist,《马基雅维利的军事方案及其〈兵法〉》,前揭,页116。
(32) John M.Najemy,《佛罗伦萨史:1200-1575》,前揭,页410;C.C.Bayley,《文艺复兴时期佛罗伦萨的战争和社会》,前揭,页288。
(33) Mikael Hörnqvist,《马基雅维利与佛罗伦萨1506年的民兵》,前揭,页154。
(34) Carlo Dionisotti,《马基雅维利》(Machiavellerie),Turin, 1980,页3-59。
(35) 我从波考克(《马基雅维利时刻》,前揭,页333)那里借用了“军事平民主义”这一术语,但在我的解读中,马基雅维利的平民主义基础更宽,社会方面包罗更加广泛,政治方面更超过了波考克所能接受的民主程度,参John P.McCormick,《马基雅维利式民主》(Machiavellian Democracy),Cambridge, 2011,页8-10。
(36) J.G.A.Pocock,《马基雅维利时刻》,前揭,页201。
(37) Federico Chabod,《马基雅维利与文艺复兴》,前揭,页16。
(38) John P.McCormick,《马基雅维利式民主》,前揭,页92-97。
(39) John P.McCormick,《马基雅维利式民主》,页36-61;Yves Winter,《平民政治》(“Plebeian Politics:Machiavelli and the Ciompi Uprising”),载于Political Theory,40(6),2012,页736-766。
(40) Louis Althusser,《马基雅维利与我们》(Machiavelli and Us),Gregory Elliott译,London, 1999,页89。
(41) 参《李维史论》卷三,第14章,页252,马基雅维利在那里讲述了苏珥皮提乌斯(Gaius Sulpitius)的例子,他在与高卢人的战争中,在自己士兵的数量和凶猛方面欺骗并成功地吓住了敌军。
(42) Barbara Spackman,《敌对行动中的政治:马基雅维利的〈兵法〉》,前揭,尤参页180。
(43) 《兵法》卷四,页98;关于作为演说家的统帅,参Ezio Raimondi,《马基雅维利与战士的修辞术》,前揭;Jacob Burkhardt,《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化》(Die Kultur der Renaissance in Italien),Stuttgart, 1988,页18。[译注]后者的中译本参何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44) Martin Hobohm,《马基雅维利对兵法的复兴》(Machiavellis Renaissance der Kriegskunst),2卷本,Berlin, 1913;Azar Gat,《马基雅维利与战争研究中历史教训的古典观念的衰落》(“Machiavelli and the Decline of the Classical Notion of the Lessons of History in the Study of War”),载于Military Affairs,52(4),1988,页203-205;Ben Cassidy,《马基雅维利与进攻观念》(“Machiavelli and the Ideology of the Offensive:Gunpowder Weapons in the Art of War”),载于The Journal of Military History,67(2),2003,页381-404;针对这一指责而为马基雅维利作的热烈辩护,参Allan H. Gilbert,《马基雅维利论火器》,前揭。
(45) Wendy Brown,《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马基雅维利》,前揭,页146-150;Norman Jacobson,《傲慢与安慰》(Pride and Solace:The Functions and Limits of Political Theory),New York, 1986,页34以下;Maurice Merleau-Ponty,《关于马基雅维利的笔记》,前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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