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是评价的主要方式之一,考试应与其他评价方式相结合
考试只是学生评价的一种方式,要将考试和其他评价的方法。如开放性的质性评价方法有机地结合起来,全面描述学生发展的状况。
考试是教育过程中的一个环节,是评价教学质量的最有效手段。迄今为止,在全世界的教育领域内,考试仍不失为一种最有效的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选拔的工具,仍为学校教育中不可或缺的环节。由于考试客观上评价教学过程的质量,任何教育模式下活动着的教学双方也都客观地追求着考试的好的评价,在此意义上重视考试、重视考试分数本无可厚非。当考试的评价内容与方法是科学的和全面的并与教育目的(标)相一致的时候,考试作为一种教育手段,引导着教学双方朝着教育目的(标)前进。然而,当考试的评价内容和方法是不科学或欠科学的和不全面甚至背离教育目的(标)的时候,尽管教学双方也认识到全面发展的重要性,但由于考试的评价功能,为追求好的考试评价,教学双方仍不得不牺牲受教育者的发展,而去追求片面的考试评价。这时的考试由手段异化为目的,严重地妨碍着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而成为教育过程中的异己力量。考试不是造成应试教育的原因,取消考试也不是进行教育改革的科学态度,“文革”期间废除考试给我国教育事业带来的危害不应被忘记。考试问题不解决,最终将影响正在进行素质教育改革的健康发展。科学地对待考试,研究考试,在批评、取消升学教育模式下应试教育的消极影响的同时,建立科学的素质教育考试制度,才能真正扭转普通教育“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应试教育现状,最终确保我国素质教育改革健康深入的发展。
原有的一套评价体系确有严重的弊端,需要改革,但并不等于对旧的一些方法如笔试、阶段小测验、期中期末考试等全盘否定,否则将从一个极端走想另一个极端。
评价的手段和形式应是多样化的,应以过程性评价为主,既可以用书面考试、口试、活动报告等方式,也可以用观察法、访谈法、情景测验法、行为描述法、作业分析、问卷/问卷调查、小论文、成长记录袋评价法,表现性评价等方法手段的应用;应注意研究非学业评价的测试和量化手段,也不宜对学业性和非学业性评价以简单的加权形式整合。究竟选用哪一种方法,要根据评价内容和评价对象的特点来确定。
(二)要根据考试的目的、性质、内容和对象,选择相应的考试方法
在考试方式方面,倡导给予多次机会,综合应用多种方法,打破唯纸笔测验的传统做法。考试的方式应灵活多样,体现先进的评价思想,如辩论、课题研究、情景测验等,纸笔测验只是考试的一种方式,部分学科可实行开卷考试,可考虑将过程性评价与终结考试相结合。同时试行提供多次考试机会,同一考试也可多样化呈现,给予学生选择的空间。考试还可分类、分项进行,加强综合评价。
改变纸笔测验是考试的唯一手段,可以口试,也可笔试,也可结合起来考试,笔试可以用选择题,也可用论证题,也可以开卷考试,还可以根据平时表现和平时小测来做考核成绩,要根据考试的目的、性质、对象等,选择灵活多样的考试方法,加强对学生能力和素质的考查。例如,小学一年级的考试要特别注意保护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注重激发学生学习的愿望和兴趣,帮助学生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和良好的学习习惯。所以,对他们的考试不宜过多采用纸笔测试,应以活动为主,甚至可以带有游艺的性质,尽量采用模糊评价的方法,使学生在考试中体验到愉悦和成功,增强自信心,形成“乐学、乐考”的情感体验和态度体验。与小学一年级的学生相比,初中一年级的学生面临更多的学习任务和更高的学习要求,对他们的考试要注意小学和中学的衔接,加强综合性和实践性的考试内容,考试形式也应更加多样化,除纸笔测验外,还应增加将知识整合并应用于初中的观察、操作、实验等新的考试形式,注重考查学生探究、创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学生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和学习策略。
(三)要充分利用考试促进每个学生的进步
考试是教育评价的主要手段之一。考试的目的是获得对学生学习和教学的诊断,了解学生的学习程度,对知识的掌握程度,了解学生的个体不同,为学生提供最适合的教学材料和进度。使每一个学生都得到临床诊断,从而了解自己的学习情况。学生们在理解知识、掌握技能、形成行为习惯等方面存在着实践上的快慢、程度上的深浅是必然的。我们不应该简单地用优劣好坏来评价学生发展的这种差异,更不应该在学生之间形成一种优胜劣汰的竞争环境。否则发展慢的学生就会在竞争环境下始终处于被动的状态,产生一种压抑、沮丧的心情。淡化学生间的成绩优劣等级观后,可以真正做到面向全体学生,使所有学生在教育过程中身心都能得到健康发展。目前的问题是,以考试代替了评价,考试成了评价的唯一手段,成了“统帅”教学的“指挥棒”;与此同时,考试又没有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功能,成了伤害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一种不良行为,甚至是恶劣行为,就连音乐、美术、体育这些学科教学中,都是让成绩好的学生参加,开运动会,让班里体育成绩好的学生报名参加,争得好分数,为班级争光,其他同学在边上观看、做拉拉队,搀扶竞赛下场的运动员。这种不是让全体学生在运动会上得到活动、锻炼,忽视全体学生参与体育活动的错误行为反而成了正常情况,完全背离了提高全体学生身体素质的目的。音乐、美术教学中许许多多的比赛、展览,更是面向少数拔尖学生,事实上不考虑全体学生的美育发展。这种处处围绕选拔、竞争,过分强化学生成绩优劣等级的观念,严重阻碍了我们教学工作提高全体学生素质的要求,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
因此,以评价的思想,克服旧法考试的缺陷,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功能,使其成为一种良好的教育行为,充分利用考试促进每个学生的进步,是目前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1.根据评价的思想和原则改革考试,使其真正成为教育评价的手段
教育评价是按既定的教育目标以及明确完整的指标体系,采用科学的测量方法,对教育工作的内部与外部价值及其属性所进行的一系列估量与判断,教育评价是一个过程,也是一种立场,应该且必须是一种教育。因此,科学的教育评价应具有鲜明的导向性、积极性、客观性、全面性和发展性等待点,其目的就是要以评价的结果来调整教育教学过程,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和个性的健康发展。
作为评价主要手段之一的考试,必须遵循评价的主要思想和原则,全面理解和正确运用考试功能。当前,尤其要发挥考试的诊断功能和反馈功能,把考试的目的定位在“分析”被测试后的状况上,而改变单纯为了“评定”的错误定位;要发挥考试的预测功能和激励功能,预测学生将来在某些方面发展的可能性,激励学生的进取心。总之,要发挥考试的教育功能,淡化评定功能。因此,必须研究和建立区别于升学选拔考试,以考核教学目标的到达度力目的、绝对评价为主、相对评价为辅的考试新模式。实践证明,“无劣评定”、系统性分散考查、免试跳级等都是很好的方法,应大力提倡。
2.坚持考试为教改服务,为教学服务
考试作为一种测量手段,它是服务于教学的,而不是教学工作的“指挥棒”。
教学工作的“指挥棒”应该是国家颁布的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这些既是教学的依据,当然也应该是考试的依据。那种让教学跟着考试转,以考试内容为教学内容,以考试形式为教学形式的做法是对考试与教学关系的颠倒,其结果必然导致“应试教育”。改革考试,就是要摆正考试的位置,根据课程标准和教材施行考试,根据考试的结果进行分析,以适当调整教学过程和方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有利于教学工作、有利于教学改革的考试才是具有积极意义的考试。
3.采取措施,使考试逐步向评价过渡
考试本身具有一些片面性,因而一直受到教育家们的批评。教育家们认为,考试限制了儿童受教育机会均等原则的实现,在儿童间划出了不同的等级,一部分学生受到良好的教育,而一部分学生则处于不利地位,不能受到应有的教育,以至逐渐被淘汰。此外,学校教育不应仅仅传授知识,更重要的任务是培养学生具有健全的人格,身心得到全面发展,这些任务仅靠考试是不能实现的,相反往往有碍于学生全面发展。而评价是建立在观察、考查基础上的综合方法,有利于教育任务的全面完成,有利于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及个性发展,因而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欢迎,考试向评价过渡,成为基础教育阶段考试改革的一种趋势。考试向评价过渡,绝不是取消考试,而是采用评价的思想、评价的方法和手段,改进考试,使其更具有强烈的激励作用,真正成为一种良好的教育行为,教育学生,鼓励学生,不断进步。
2002年第十二期《中小学管理》上刊登了一篇关于考试的文章,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理解考试这一种传统的评价手段。
一个符合人道要求的考试应当既是理性的,又是充满人类情感的;既遵循学生的生理规律,又满足他们的心理要求;既促进当前学习,更着眼于长远发展;既满足个体需要,更要为人类总体利益服务。具体地说,这样的考试应当满足以下原则。
1.考试必须以人为出发点,为人的全面发展服务
考试必须首先关注人和人的发展,而不是分数及分数的准确性。
一个婴儿来到世界上,他仅仅是一个自然人。幼儿长到成人,由自然体进化为社会体,教育在其中起了关键的作用。考试作为教育的一个重要环节,调节、加速这一进化过程,并控制儿童的发展形态,引导他们在尽量短的时间,花费尽量少的精力,获得符合该社会要求的成员资格,包括知识、技能、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使儿童靠本能支配行动逐步转变为靠理性支配行动。
马克思的个人全面发展理论,为社会主义教育的目的提供了真正科学的论证和根据,也为教育测量理论的发展和考试的改革提供了依据。人的全面发展是指人的发展能为个人所驾驭,人们可以从自己的兴趣爱好出发,自由地从事多方面的活动和发展多方面的能力。所有这一切旨在充分发掘人的内在潜能,促进人的个性充分发展。
考试的人道性原则体现在,它必须有利于建构一个培养“全面自由地发展的个人”的空间,这个空间充分显示出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统一。
首先,考试的导向必须建立在个人的发展规律的基础上,而不是对个人附加某些限制,也不是用同一标准整齐划一。因为任何不利于个性自由发展的限制都将导致部分学生的具有潜能的方面的发展被抑制,某些较少潜能的方面被迫地、困难地发展;而另一些学生的具有潜能的方面超常发展,某些较少潜能方面的偏废。一个人由于受到外在的限制,只能发展自己能力的一方面,偏废了其他方面则曰畸形的或片面的发展。导致人片面发展的考试显然是有悖于人道性的。
其次,考试的导向必须满足社会的需要。“全面自由地发展”,这里的“自由”并非等同于“纯自我的”。因为即使是动物也要依循生存环境的客观规律,作为一个社会更必须适应社会环境。因此所谓自由是在社会发展规律限制下的自由。现实生活中个体的愿望同社会需要的基本一致是“自由发展”的基础。也就是说,考试对学生的导向在满足其感性欲望的同时,必须同社会规范相一致;在保证学生自身快乐的同时,也要承担社会责任。如果脱离社会需求谈考试的人道化,就会把“自由发展”曲解满足人的动物本能;当然,也不可能脱离人的需要、发展,抽象地谈论社会责任。(www.daowen.com)
学生个体的存在仅仅具备了发展的可能性,考试促进个体的发展向现实的发展转变,使学生成为社会需要的、能够完成一定的社会使命的“载体”。把人的发展放在首位,创造学生全面发展的环境,是考试最基本的人道性原则。
2.考试必须体现出对学生的爱心,对他们处境的关心和帮助
考试应当待学生以爱,对学生思维和行为表现上出现的问题抱以同情与理解,为改善后进学生在群体中的相对地位提供帮助。比如,在命题时针对后进学生的学习状况设计部分题目,考试后充分利用分数的反馈作用,指出他们的不足,并具体指示他们的前进方向。
人们习惯于把学生学习中的缺陷和不足归结为主观原因,往往忽略学习上的个性差异。因此,后进生在学校和家庭一味地受到有损人格的指责。一个人道的考试首先要正视个性差异,只有承认个性差异才能真正同情和理解个性差异带来的学习问题。其次,要以正面、积极的态度去看待由个性差异带来的学习差异,使考试能起到发现、利用学生的优势,激励各类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树立自信心的作用。
后进学生常常受到考试的压力以及别人的轻视,他们由于自己未能很好地完成学习任务具有自责与自卑双重心理。考试要理解后进学生想改变自己消极处境的愿望,为他们创造表现特长的机会。肯定他们的成绩,哪怕是微小的成绩,以使他们体验成功的喜悦。一旦考试所表达的关心和帮助为他们所接受,作用将远远超出具体知识的学习,将会影响他们学习方法、学习态度的改善。
这些恰恰是以“严师”自称的“考官”所忽略的。苛刻要求的考试摆出一副死板的、“审判式”的面孔,导致了师生的对立情绪。从“恨铁不成钢”演化成非人道待遇,只能预示教育的失败。
在考试的视野中要有真正的完整的人,必须使学生体验到学习的美好,体验到对知识追求的幸福。保证学生能够获得一种友善的、进取的学习环境。
3.考试必须体现人的尊严,对学生予以最大的尊重
体现人道的考试必须表现出对学生的最大尊重,尊重他们的独立人格,以保持他们的尊严。这样的考试保证教育有一个使学生心情舒畅的氛围,不至于因为分数低而受屈辱,因为后进而被遗弃、被蔑视。学生对每一个概念的理解,每一道题目的解答都反映出他的辛勤和智慧,不容有任何形式的轻蔑。不论智力高低、能力大小、成绩优劣及家庭背景如何,学生都是完全平等的,都应受到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同等待遇和尊重。从这个意义上讲,考试应使每个学生都有机会展示自己的努力和进步。
许多人认为,目前学校考试的功能在人为地退化,减缩为择优或排序。无疑,这种退化正在背离对学生劳动的尊重。学校中的考试主要是为教学服务,纯客观地确定每个学生在班级中的相对位置,对教学并无实质意义。所以,排出考分名次就成了为刺激学生而采取的步骤。排名次撇开了学生原有的基础和条件,也撇开了学生所作的努力,很难说是公平地对待学生,也难以真实地反映教与学的成果。部分学生经常名次靠后,可能会感到有伤自尊;另一部分学生也可能居高分而自傲。尤其是传统的考试,分数等同于评价,评价等同于分数,学生的体验、情感、人格与分数密切相关。实质上,大多数考试的分数只反映了对特定的考卷、特定题目的作答情况,用其推断考生实际水平的作用极其有限,推断考生其他情况的作用几近于零。过分看重分数,人为地赋予分数超出其本身能力的作用,必然造成对学生尊严的损害。
一个人道的考试最后必定要给学生以合理的指导意见或严格按照试题和解答情况归纳出的结论,而不仅仅是分数,只有尊重人,才能发掘出人的最大潜能,考试也是如此;反之就会压抑人的发展。
4.考试必须体现出对人的价值的重视
人的价值在于劳动、创造和贡献。人的价值的大小,贡献的多与少,不仅要靠个人的知识才能、道德力量和意志力量,还要具备一定的社会的条件。因此,考试对人的价值体现是极其有限的。考试要有一种正确的发展方向,就是对学生个体价值及潜能价值的重视,并引导学生对自我存在价值的肯定。任何形式的对学生的价值的否定,都是背离人道性原则的。
学生内心世界的独特组合决定了每个人独特的发展方向和发展速度,即使是智商偏下的学生,也会有某些方面的优势和爱好。考试对人的价值的重视应建立在充分肯定学生的这些特点,进而鼓励和发展学生的特长的基础上。与此相对应的另一方面,学生表现其优势的同时也暴露了某些方面的不足和弱点,考试对此应有足够的宽容度,充分体现和肯定学生的价值。
考试应从发挥个体优势和潜能方面使学生意识到自我存在的意义和价值,使他们了解自己的优势,善于发展自己的特长,树立完美的自我概念。事实上,每一个人都是不可重复的,社会的进步需要各种类型的人才,每一个人的自我设计与追求不仅能得到社会的承认,也正是社会所需要的。
考试对人的价值的重视,不仅体现了考试人道性的要求,同时也将引导学生把肤浅的、功利主义的学习动机变为内在的、深层次的学习动机,由追求分数变为追求个性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
5.考试必须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体现人的主体精神
培养人的主体精神是现代教育的核心内容。无论是目前学习的成功,还是将来事业的进展,只有富有主体精神的人才能实现。现代人的独立性来源于主体精神,没有主体精神就不可能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应变能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使得实现人主体性的土壤更加适宜,这意味着每一个在现实社会中求生存、求发展的人必须更充分、更彻底地展示自我主体性。符合人道性的教育必须注重培养人的主体精神,也只有与这种教育相配合的考试才是具有人道性的考试。
具有主观能动性是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唯有人有其主观能动性,才有创造。创造性是人的主体精神的高级表现。如果考试迫使人改变主体地位,被动地跟着“指挥棒”走;如果学生依从于考试,放弃自己的志趣、爱好;如果分数的增加导致了学生探索精神的减少,那么,考试带来的将是学生的不幸和社会的不幸。
人的认识具有主体性,任何成功的学习都依赖于学生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依赖于学生主动地变革自己和发展自己。所谓高分低能是指基础教育中出现的一种奇怪的反常现象,究其实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学生疲于应付考试,缺乏主体精神,使得知识积累与能力表现反差显著。“高分低能”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考试在其中的责任难以推卸。
考试不仅要促使学生获取知识,也要同时培养他们的主体精神和使他们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使学生成为新事物的追求者与探索者。
6.考试必须服务于人类的根本利益
考试的人道性最终体现在它并不是为某个群体、某个阶层服务的,而是服务于全人类的进步事业。
考试不应追随某一时期的“时髦”,以标新立异为荣耀,也不应固守已被证实为落后的东西。
考试不应成为个人达到某种目的的敲门砖,使人以谙此道为高。
同自然科学一样,考试不是阶级压迫的工具。不能通过控制考试,剥夺另一阶级受教育来制造愚昧。
考试应当最具公平原则,赋予每个人以同样的机遇,平等的权力,在客观上抑制社会中的不平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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