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制订课堂教学评价标准和进行评价实践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学生发展为本的原则
在学科体系、社会需要和学生发展需要的关系问题上,要以学生的发展为本,充分考虑学生的个别差异,考虑学生的实际水平和发展需要。在教与学的关系问题上,要从关注教师的教为主转变为以关注学生的学为主。在传授知识和培养能力的问题上,要重点关注对学生综合素质和学习能力的培养。要引导教师重视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终身学习的愿望。
(二)科学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
首先,要坚持正确的导向,使评价具有科学性。小学语文课堂教学评价指标要体现素质教育的思想,要贯彻小学语文新课程标准的精神,符合语文学科教学改革的要求。就2000年教育部颁布的《小学语文课程标准(试用修订版)》来说,该大纲修订时遵循了以下指导思想:第一,坚持“三个面向”;第二,促进学生的发展;第三,着力培养学生的基础素质;第四,强调学生进行自主的语文实践活动;第五,注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这些指导思想体现在大纲的各部分内容中,我们在制订小学语文课堂教学评价标准和进行评价时都要认真领会这些思想,努力贯彻落实这些思想。
其次,评价要适当注意灵活性。评价指标既要充分考虑教育教学规律和教改的新要求,又要考虑语文教学的现状和当地教师的实际水平,避免操之过急。同时,评价指标要突出重点,便于操作,不能过于繁琐。评价还要注意因人而异、因课而异。比如评专题研究课,就应紧紧围绕专题进行评价,非专题性的问题可以适当从略。又如,有的课用的是带有实验性质的某种教法,评课时就要围绕该教法的要求来衡量。再如,对较差的课,要多从教学常规方面挖掘一些优点,建议方面的要求不宜过高;对较好的课,则重点抓住教改方面的优点予以肯定,提建议时要求可高一些,促使教师精益求精。如果评课时不注意评价的策略,则很难取得评课的实效。(www.daowen.com)
(三)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由于课堂教学质量牵涉的问题较多,且许多问题难以量化,因此课堂教学评价一般以抓住评价的主要指标进行定性评价为主。但如果在评价过程中适当结合定量分析,则更有利于提高评价的准确性和说服力。比如师生活动时间的统计、学生发言、质疑次数的统计,学生朗读、默读次数、时间的统计等,对分析教师的教育教学观念和对学科教学特点的把握等都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所以,课堂学评价应以定性评价为主,定性和定量相结合。
(四)自我评价和他人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长期以来,我们比较重视外部机构、组织对学校的教学评价,重视领导、专家对教师的教学评价,重视教师之间的相互评价,却比较忽视教师的自我评价。在课堂教学评价的各项功能中,最能体现评价目的的是教学信息反馈功能,即通过教学评价,提供教学活动的反馈信息,以便师生不断调节教和学的活动:使教学目标更明确,教学过程更合理,教学效果更好。而只有教师和学生共同参与的自我评价,才能使他们更深切地体验到教学中的成败得失,才能使他们自觉地进行自我调节并做出主动的努力,不断改进教学工作,实现课堂教学评价的最终目的。因此,我们必须坚持自评和他评相结合的原则,并重视自我评价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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