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民事诉讼法:当事人申请抗诉条件,再审审判详解

民事诉讼法:当事人申请抗诉条件,再审审判详解

时间:2023-08-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当事人申请抗诉的条件能够直接引发再审审判的,除了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再审,还有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抗诉申请应当在3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抗诉的决定。为此,《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如果当事人已经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了申请,则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

民事诉讼法:当事人申请抗诉条件,再审审判详解

(一)当事人申请抗诉的条件

能够直接引发再审审判的,除了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再审,还有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不少当事人就同一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同时向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递交申请。这种多头申请的局面,导致审判监督程序混乱,也浪费了有限的司法资源。为此,《民事诉讼法》对当事人申请抗诉的条件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当事人只有在以下三种情形下,才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①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②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③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二)当事人申请抗诉的程序

1.对当事人申请抗诉的审查。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抗诉申请应当在3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抗诉的决定。

在审查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终止审查:

(1)申诉人撤回申诉,且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2)人民法院已经裁定再审的。(www.daowen.com)

(3)当事人自行和解的。

(4)应当终止审查的其他情形。

经审查后,对于审查终结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分别情况作出决定:①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符合法律规定的抗诉条件的,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②原判决、裁定、调解书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抗诉条件的,作出不抗诉决定;③符合法律规定的检察建议条件的,向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2.对反复申请的限制。在实践中,一些当事人对某一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反复缠诉,重复申请。为此,《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如果当事人已经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了申请,则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

当事人除了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以外,还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检察建议。其申请条件、程序要求和申请抗诉的条件、程序大致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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