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为了保障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妨害民事诉讼秩序的人采取的强制性手段。只要其实施了法律规定的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人民法院均可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为了保障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妨害民事诉讼秩序的人采取的强制性手段。为了圆满、顺利地完成民事诉讼任务,人民法院的审判和执行活动都必须要有良好的秩序,这就要求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及相关的案外人员,遵守法庭秩序,正确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而在诉讼实践中,却存在少数人蓄意破坏诉讼进程,如扰乱法庭、指使他人作伪证等。对此,《民事诉讼法》第109~117条及相关的司法解释规定了对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可采取的强制措施,以排除干扰,保障诉讼顺利进行。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的强制性手段。强制措施的实施不需要当事人的申请,只要存在妨害民事审判和执行顺利进行的行为,人民法院就可以对相应的个人或单位适用强制措施,以保障诉讼秩序。
2.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适用于诉讼的整个过程。既包括民事诉讼审判阶段,也包括民事诉讼执行阶段。而在原告起诉前以及民事判决执行终结后,则不能适用。(www.daowen.com)
3.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适用对象广泛。既包括案件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也包括民事诉讼的案外人。只要其实施了法律规定的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人民法院均可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4.根据具体情况不同,既可以单独适用一种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也可以合并采取多种强制措施。如拘留和罚款两种强制措施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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