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相反性质的物理概念也可用比较法讲解,着重区分二个概念相异之处,抓住事物个性加以区别,从而分清概念。
在电磁学中应用左、右手定则往往会引起混淆。教师在讲解时要比较异同,着重突出应用条件上的差异,以免弄错。
左、右手定则有许多类同之处。在应用时分别伸开左、右手掌,并拢四指,拇指与四指垂直。表示物理量也类同:磁力线穿过手心,四指指向表示电流方向,拇指表示受力运动的方向。
有这样的说法:求受力运动方向用左手,求电流方向用右手。这是错误的。用左手还是用右手判定,关键不在于求哪个量的方向,而在于条件。即导线中电流与导线运动方向的因果关系。若是由于导线中有了电流在磁场中受力运动,那么不论是求磁场方向、电流方向还是导线受力运动方向,都应用左手定则。若是由于导线切割运动而产生电流,则不论求磁场方向、电流方向还是导线运动方向,都应用右手定则。差异就在于因果关系。抓住关键能就正确运用。(www.daowen.com)
有些物理概念看似深奥、难懂,教师讲解难度较大,但若能将其与一些生活常识适当比较,则能起到化难为易的作用。
如在讲解电场强度定义时,检验电荷q放入电场中某点受力F,F与q之比对该点来说是定值,于是可定义为电场E=qF。它是电场的属性,与是否放入电荷及放入电荷的电量大小无关。对这一点,学生不理解:既从电荷受力定义却又与电荷电量无关。这里不妨举一例:把这一定义与铅笔单价相比。购买铅笔支数越多付款越多。但不论买多少支,付款与支数之比(即单价)不变,单价与购买支数无关,与是否购买也无关,这是铅笔价值的反映。这是常识所能理解的。将电荷电量与支数相比,受力与付款相比。电量越大受力越大,但二者之比不变,它是电场属性。放入电荷只是让其属性表现出来而已。
总之,通过这样的比较和思索,学生豁然开朗,较快地接受了新概念。可见运用“比较法”教学对解决教学难点是很有益处的。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