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学生,由于年龄、性格的特点,具有好奇心理,酷爱“胡思乱想”,同时,学生由于思维层次的限制,教学中的某些教学内容,宜先进行课堂演示,再进行启发式讲解。
(1)引入抽象物理概念,宜先演示后讲解。例如,讲授“惯性”概念时,学生对保持原来运动状态的“顽固性”理解有困难,先演示一个小实验:将盛水的玻璃杯压在一条纸带上,让纸带在杯底与桌面间迅速抽出,观察到纸带被抽出而杯子留在原来位置,针对这一物理现象,提出问题:
①原来杯子与纸带处于什么状态?②当纸带的运动状态(所处位置)发生变化时,杯子的运动状态有什么变化?③产生这一物理现象的原因是什么?这样很自然地引入惯性概念,然后进行启发式讲解。
(2)解决学生容易混淆的问题,宜先演示、后启发讲解。学生对物理概念、规律的理解往往有反复、特别是对那些“似是而非”的理解,一定要摆事实、讲道理、先演示、后讲解。(www.daowen.com)
例如,学生总会认为“压力就是物体的重力”,压力是与物体的重力有关的”。为消除学生的这种错误观念,先演示如图所示的实验,在砝码上拴一细线,略用力竖直向上的是,但不使砝码离托盘称,让学生亲眼到,托盘仍受砝码的压力,不过压力已小于砝码的重力4.9牛,再将砝码提离托盘称,这时砝码的重力不变,仍是4.9牛顿,但托盘称上的压力已不存在。在上述演示的基础上,再启发讲解什么是压力什么是重力、压力和重力有什么区别和联系,从而澄清了学生“似是而非”的糊涂认识。
(3)对物理规律进行探索时,宜先演示后启发讲解。爱因斯坦认为:科学研究中,“真正可贵的因素是直觉思维”。教学中培养学生的探索思维能力,帮助学生认识未知规律,宜先进行演示实验,再进行启发式讲解,让学生从观察到的物理现象入门,进行猜想、归纳、分析,让思维沿着一定的台阶逐步深化。如讲“电磁现象”中的右手定则时,要探索闭合回路中的一部分导体作切割磁力线运动时产生感生电流的规律,就得先按课本介绍的实验先演示,让学生思考。然后通过师生对话,总结规律,介绍判断方法——右手定则。这样学生便于理解、容易接受、记忆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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