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证券监管失灵:探索中国监管者的非理性行为

证券监管失灵:探索中国监管者的非理性行为

时间:2023-08-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当前中国的监管制度下,选择性监管在一定程度上确实能够产生正面的示范效应,并且极大地节约了监管资源和监管成本。长期以来,保持市场稳定一直是中国证券监管的目标之一,因此,管制和行政干预也被认为是合理的。

证券监管失灵:探索中国监管者的非理性行为

1.过度式监管

过度式监管是指监管部门对于市场问题的反应经常是过度的,并且对于市场有着较强的控制欲,这就使监管存在管的过多、管的过严和管的太频繁的情况。过度监管对于维持市场稳定、抑制投机有着重要的作用,但同样也限制了市场的活力,尤其是对一些创新性的金融活动有着负面的作用,并且更重要的是,过度监管可能会降低投资者自身的责任心,忽视对市场风险的评估,提高了道德风险,反而容易促使一些机会主义行为的发生。

2.松懈式监管

松懈式监管是指证券监管部门对于市场违规违法行为的识别和处罚是不到位的,存在管得太松的情况。松懈式监管对于营造宽松资本环境、鼓励金融创新有着积极的作用,但同时也可能导致对侵害投资者利益行为的发现和查处不力,降低了公众对于监管公信力的信赖。

3.选择式监管

选择式监管是指监管主体对不同的监管客体刻意采取区别对待的方式进行监管。在当前中国的监管制度下,选择性监管在一定程度上确实能够产生正面的示范效应,并且极大地节约了监管资源和监管成本。但同时,如受访者所说,监管者的选择性监管行为也极大地伤害了监管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并且使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在制度上具有合理性,间接鼓励了利用监管漏洞来获利的违法违规行为。

4.失时式监管

失时式监管是指监管措施与解决市场问题之间的不匹配,事前监管的不足和事后监管的滞后凸显了中国证券监管者在面对和处理现实市场问题时的乏力,这也导致很多好的监管政策并不能落到实处以真正解决市场问题,降低了市场投资者的投资信心。

5.盲目式监管

盲目式监管是指监管措施没有切中问题的本质,导致监管措施常偏离和背离市场规律。长期以来,保持市场稳定一直是中国证券监管的目标之一,因此,管制和行政干预也被认为是合理的。但事实上,对于市场问题的理解和解决应以不违背市场规律为前提,显然,行政化手段与此相背离,这也导致了监管“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局面,其盲目性亦难使市场问题从根本上得以解决。(www.daowen.com)

6.非协调式监管

非协调式监管是指监管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存在脱节和不协调的问题,导致很多好的监管政策“上行下不达”,这不但增加了证券监管者的监管成本,也降低了监管的公信力。

7.不透明式监管

不透明式监管是指监管部门缺乏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加剧了监管者与市场参与者之间的矛盾和隔阂,监管者所制定和推出的很多积极的监管政策不被市场参与者理解和认可,而一旦监管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市场参与者又会将其归因为证券监管者的失职。

8.教条式监管

教条式监管是指监管部门在应用相关法律法规来处理市场问题时存在过于机械、过于教条的问题,这就导致监管工作效率非常低下,应对市场问题时不能因地制宜。

9.随意式监管

随意式监管是指监管部门在推出和执行一些监管政策时过于随意,缺乏充分的市场调研,表现为采取一些未能促进市场发展的短期措施,并且朝令夕改现象严重,致使市场各方参与者难以形成一致的监管预期,也导致监管的内在权威性和说服力受到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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