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女性主义科学论(科学元勘)最初所聚焦的领域,哈丁将其划分为如下六个方面[16]——
(1)在科学的体系/机构中,妇女被置放在哪里了?以及,是什么成为她们进入并停留其中继而得到发展的障碍?在每一个排斥或限制妇女的科学领域中,此种不公正会不会对其知识内容产生什么特别的后果?
(2)在何种意义上,科学应用与技术是性别歧视的或男性中心主义的?它们仅仅是某种“误用(misuses)和滥用(abuses)”,还是说它们恰恰是注定由研究方法本身所产生的结果?
(3)作为生物学和社会科学研究之后果的性别歧视或男性中心主义(以缄默与歪曲的形态)存在于哪里?这些偏见是如何在自然科学研究与解释的“逻辑”中反映出来的?
(4)自然界、科学家以及研究过程的模式和含义被性别化之后,这种模式与含义是如何扭曲对自然和社会关系的科学表现的?
(5)科学哲学或认识论的核心理念——客观性、好的方法、合理性、认知个体的抽象化等——是如何被概念化为有利于统治集团的价值观与利益的?
(6)科学教育在令这些问题恶化的过程中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
而在研究过程中,被集中关注的议题[17]则有——(www.daowen.com)
(1)改正“坏科学”(“bad science”)对于清除研究中产生的性别歧视和男性中心主义结果是否已经足够了?
(2)把妇女从那些选择所谓科学问题的团体中排除出去,是如何导致自然秩序(nature's order)被狭隘地和歪曲地表现的?
(3)对自然、科学家和科学方法已被性别化了的意义(即性别编码[gender coding])的过度信赖,是如何形塑了科学论断的?
(4)如果科学研究的主体还是被编码了的男性,那么,女性怎么可能要求作为科学研究的合法发言人(亦即作为科学研究的主体)的地位呢?
(5)研究程序(技术)是以哪些方式被性别编码化了的?以及,它们的使用是如何指导了随后的性别歧视和男性中心主义的技术与科学应用的发展的?
(6)为什么使客观性(objectivity)和好方法(good method)最大化的标准竟是如此之虚弱和难以执行,以致无法阻止由有害的(即片面的、牺牲知识真正客观性的)价值观和利益来形塑研究结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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