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秦歌舞
先秦的歌舞以商周论之,根据史料,可归为四种类型。
第一,六代舞。据《周礼·春官·大司乐》所载,六代舞是:“舞《云门大卷》《大成》《大韶》《大夏》《大瘦》《大武》。”《云门大卷》是黄帝时的,《大咸》是尧时的,《大韶》是舜时的,《大夏》是禹时的,《大渡》是商代的,《大武》是周代的。六代舞属于宫廷大戏,传说是周公旦摄政期间,集中了前代乐舞编制而成,其目的是用于礼乐制度。
第二,戟舞、羽舞等持道具的歌舞,人舞。戟舞是因舞蹈者手拿五彩丝带而得名。羽舞是由舞蹈者手持半分开的鸟羽而得名。周代曾把宫廷歌舞分为“文舞”和“武舞”两类。《诗经·据风·简兮》中描述了这种表演情形:“硕人俱俣,公庭万舞。有力如虎,执辔如组。左手执龠,右手秉翟,赫如渥赭,公言锡爵……”文舞手持羽毛或乐器,武舞则持兵器,如盾、斧之类。人舞即长袖舞。
第三,散乐。亦即民间歌舞,是流传在社会上的各种形式的歌舞,内容极为丰富。
第四,四夷之乐。即其他部族的歌舞。(www.daowen.com)
(二)宫廷演艺《大武》
《大武》是西周最早的戏剧作品,作者是周公旦。据《吕氏春秋·古乐篇》中说,《大武》是周公旦根据武王指示而创作的。时间当在武王克殷不久。《大武》以现实生活为内容,直接表现的是武王率周军伐商、商朝覆灭这场改朝换代的巨大社会事件。全剧描写的即是武王率军伐殷取得胜利,继而进兵征服南方,扩辟疆土、安定天下的故事。基本情节的构成,《乐记·宾牟贾》曾有简略但颇为清晰的记述:子曰:“夫乐者,象成者也。总干而山立,武王之事也;发扬蹈厉,太公之志也;武乱皆坐,周召之治也。《武》乱皆坐,周召之治也。且夫《武》,始而北出;再成而灭商;三成而南;四成而南国是疆;五成而分,周公左,召公右;六成复缀,以崇天子。夹振之而驷伐,盛威于中国也。分夹而进,事早济也。久立于缀,以待诸侯之至也。”
这是孔子对《大武》内容的解释。全剧共分六场:第一场写武王大会诸侯,誓师伐殷;第二场表现武王统领的军队在牧野与殷军会战,并击败殷军,占领殷都朝歌,殷亡;第三场、第四场是描写周军继续向南进军,平定了南方的边疆地区;第五场表现周公、召公分别统治东方和西方;第六场表现周军班师还朝和对武王的崇敬之情。《大武》全剧的“脚本”保存在《诗经》里,一般认为,《诗经·周颂》中的《我将》《武》《资》《般》《酌》《桓》等篇即是。而上述孔子对《大武》演出情形的复述,则客观上弥补了《诗经》缺失的舞台演出部分。如此两相补足,使我们能够对《大武》有进一步认识。
从前引孔子关于《大武》表演的情形介绍中,可知《大武》的表演形象主体是由群体演员扮演剧中的周军,用以体现或实现对武王英雄形象的间接塑造。如周军持盾岿然不动、威武如山(“总干而山立”),以示强武雄威;举袂顿足,勃然怒介(“发扬蹈厉”),以震慑商军;众人皆纷纷跪下(“武乱皆坐”),以示国泰民安;木铎振响,将士挥动兵器向敌军出击(“夹振之而驷伐”),以保卫国家的安全。这些情节的演进和场面的变化,主要是通过场面调度和队形变化完成的。其表现方法,应该很像或很具有汉字“六书”中的指事、象形、会意、假借等构筑字形的方法。这种方法是表现性的,并有着强烈、鲜明的象征意义。
象征性是上古艺术普遍共有的特征。《大武》因其情节的丰富,使用的象征性表现手法就更为充分。表现的、象征性的方法,乃是自由的舞台时空天性使然。由此也就决定了它必然是虚拟化和程式性的表演方式。从描述《大武》演出情形的相关史料中,不难看出表演者的表演都是虚拟性的和一定程式化的,并且规范的程度很高,运用得也相当圆熟。剧中的环境转换,如周军从盟津到牧野再到南方等时空的变化,孔子表述时用“再成”“三成”等“成”字述之,这“成”字,就是“变”或“变化”义。这“变化”之义,应是指通过舞台时空自由和虚拟化的表演得以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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