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展与特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电子阅读平台的文学作品享有著作权。
电子阅读平台主要包括内容提供方、互联网运营方、线下运营方、第三方服务提供方。内容提供方包括网络文学(如起点文学网)、图书出版机构、有声机构(喜马拉雅FM、酷听听书、天方听书);互联网运营方包括门户读书频道(新浪读书、网易读书)、读书社区(天涯社区、豆瓣、百度贴吧)、有声阅读;线下运营方(出版社、图书馆、书店);第三方服务提供方(版权管理、网络运营商、智能硬件、支付)。随着互联网与阅读的融合与发展,市场上的产业巨头都纷纷布局电子阅读市场,如腾讯、阿里、百度等大型互联网公司,中文在线、阅文集团等传统数字阅读企业,咪咕阅读(中国移动)等电信运营商,亚马逊、京东、当当等电商。
目前电子阅读平台的盈利模式主要包括:一是用户付费阅读(主要收入来源);二是版权增值(第二大收入来源);三是广告收入;四是用户打赏,一般而言,打赏多的作者或作品,意味着有粉丝、有价值,往往IP改编都会从这类作品中挑选。
(二)经营资质
(1)《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2)《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三)行政审批与监管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与《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审批要求与流程同前述章节。
(四)法律风险与防范
1.网络文学著作权侵权风险
网络文学作品与传统文学作品一样,具有作者的唯一性(包括合作者),其作品和作者都受著作权保护。在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侵权者包括两类:一是普通网络用户,网络用户是网络信息的获取者和提供者,在一定情况下可以成为直接侵权者;另一类是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同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因其在信息传播过程中所处的地位、作用不同,在著作权侵权过程中承担的责任也不同。(www.daowen.com)
2.电子阅读平台被侵权的风险
当电子阅读平台存在被侵权时,及时做好证据公证与保全,提起侵权之诉以维护自己的权利。
(五)法律需求与实务
1.作者管理
电子阅读平台须和作者有效合作,关于福利体系、签约模式、版权保障的合作协议建议由专业律师进行把关与设计。
2.版权管理
电子阅读平台应加强版权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引进作品前严格把关:引进作品前,严格审核授权方资质及版权文件,并通过“查重系统”检测作品是否存在抄袭内容。
(2)作品上线后实时监控:一是通过版权系统实时监控作品授权有效期情况;二是通过审查系统定期监控作品内容情况,防止更新过程中出现抄袭内容。
(3)侵权网站、App实时监测:内部相关部门日常监控,外部采用第三方监测软件监测,实时监测全网侵权网站、App,做到线上实时监测,线下及时打击,必要时委托律师发送律师函或提起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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