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在线教育平台的法律风险与防范措施

在线教育平台的法律风险与防范措施

时间:2023-08-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四)法律风险与防范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的修订,在线教育平台须在以下方面重视风险防范。同时在线教育企业一般需有消防部门、教育部门、民政部门的前置审批等等。三是在线平台师资方面,如以外教为主打的教育平台,还需解决海外老师的资质认证等相关问题。在税收方面,在线教育平台相关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需求专业律师、税务师进行筹划。

在线教育平台的法律风险与防范措施

(一)发展

在线教育也称“互联网教育”“线上教育”等,是指以互联网为依托,借助相关技术,将教学内容、教育者、教育机构等教育资源及体系重构并进行教学活动的一种新业态。随着互联网与移动设备的推动,在线教育迅猛发展。根据在线教育用户年龄层次的不同,将在线教育分为:学前教育、K12教育、高等学历教育、留学教育、职业教育、外语教育、兴趣教育等;根据内容不同可分为语言在线教育与非语言在线教育。

(二)经营资质

(1)《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2)《工商营业执照》。

(三)行政审批与监管

民办教育促进法》[27]第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民办教育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有关的民办教育工作。”第十二条规定:“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根据《外商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的相关规定,义务制教育禁止外国投资者进入,高中教育、高等教育、学前教育要求外国投资者须为有相关经验和资格的外国教育机构且限于中外合作与中方主导。

(四)法律风险与防范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的修订,在线教育平台须在以下方面重视风险防范。

1.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

纳入九年义务教育的小学、中学只能是非营利性的。学前教育、非学历教育和其他非九年义务教育之外的学历教育均可举办营利性学校,按照公司化运营。同时在线教育企业一般需有消防部门、教育部门、民政部门的前置审批等等。

2.员工及社保问题

一是在线教育平台构建完善的师生权益保障机制。民办学校应依法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包括全职或兼职聘用合同,依法保障教职工薪酬福利待遇和其他合法权益,并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鼓励民办学校按照国家规定为教职工办理补充养老保险

二是在线教育平台需严格审核教职工相应资质证书,如教师资格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非学历教育培训师资格证、保育员职业资格证等,以及工资(包括基本工资、课时费、奖金等)与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等缴纳情况。

三是在线平台师资方面,如以外教为主打的教育平台,还需解决海外老师的资质认证等相关问题。

3.完善民办学校治理机制(www.daowen.com)

民办学校需具备相应的条件与能力,对所举办的民办学校承担管理监督职责。民办学校应当通过设立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并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与信息公开制度。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建立民办学校信息公示和信用档案制度。

4.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

民办学校须加强对招生简章和广告的管理,须客观、审慎发布,如存在夸大、虚假或欺骗内容的,可能因此须承担相应的限期改正、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或吊销办学许可证等行政责任;或者因存在欺诈而导致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巨大构成犯罪的,还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虚假广告罪定罪处罚。

5.禁止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学历证书、结业证书、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行为

学历证书等只有经国家批准设立或认可的学校才有权予以颁发。如学校存在非法颁发或者伪造证书的行为的,将会受到限期改正、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或吊销办学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可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的规定,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给予刑事处罚。

(五)法律需求与实务

1.已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学校可自主选择成为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学校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选择登记为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应当“进行财务清算,依法明确财产权属,并缴纳相关税费,重新登记”。自2017年9月1日起原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学校可以自主选择成为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学校。

2.新设营利性民办学校

新设营利性民办学校在工商部门登记前仍须向教育部门进行前置审批。修改后的《民办教育促进法》仍要求民办学校(未区分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先向审批机关申请办学许可证,后再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法人工商登记。

3.民办学校可以按照企业来运作

新修订的《民办学校促进法》打通了金融资本大规模进入教育领域的通道。培训机构与正规的学历教育包括本科、硕士、博士,均可以办成营利性学校。这意味着培训机构可以按照企业来运作,按照公司形式进行登记与产业化运作。培训机构可以根据实际进行融资与资本运作,条件允许的培训机构或学校建议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融资与资本运作筹划以及公司化管理法律支持。

4.税收等优惠政策

民办学校在民政部门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民办教育促进法》四十七条规定:“民办学校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其中,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税收优惠政策。”第四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采取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和出租、转让闲置的国有资产等措施对民办学校予以扶持;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还可以采取政府补贴、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扶持措施。”

在税收方面,在线教育平台相关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需求专业律师、税务师进行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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