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文化娱乐产业的外延广泛,基本上涵盖整个文化创意产业链条上的所有业务。文化娱乐产业所涉及的行业或企业的细分服务将衍生出不同法律服务需求,如文化娱乐企业设立、股权投融资与并购、文化娱乐产品开发与运营、税务筹划、劳动人事、IP管理与运营、合同风险管理等等。
(二)互联网文化娱乐产品互动体验与个性服务增强
“互联网信息技术的更新发展为文化产品提供了更多的互动平台。互动平台不仅表现出传播渠道数字化的过程,更体现了文化产业共享、互动体验的发展趋势。”[2]在“互联网+”时代,用户不再是被动地接受,同时具备消费者和参与者这双重身份。
(三)互联网文化产业多样化发展
1.文化娱乐产业投资多样化
互联网文化娱乐产业的跨界融合有利于促进经营者优化配置人力、物力、财力等,同时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下,文化产业基金不断增长,文化产业基金投资方向不断呈现多样化。(www.daowen.com)
2.文化娱乐产业融资多样化
文化产业在融资模式上有直接投资、参与经营等。互联网金融如众筹融资和平台融资等丰富了文化娱乐产业的融资方式。目前主要的融资渠道包括债券、信托、新三板、私募、上市后再融资、IPO上市首发融资、众筹等。
(四)文化产业政策扶持力度加大
近年来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加大对文化产业扶持的政策。2009年《文化产业振兴规划》,2014年8月19日由文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联合发文的《关于大力支持微小文化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文化技术的自主创新与核心技术的研发创造提供了政策保障,为文化技术经济的战略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3]2016年财政部《关于申报2016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办文资〔2016〕3号精神),重点扶持内容包括文化金融扶持计划、加快推动影视产业发展等。2017年1月5日《文化部“一带一路”文化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出炉,鼓励设立“一带一路”文化交流专项资金,引导社会资本为“一带一路”文化项目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支持服务。
(五)互联网文化娱乐产业所涉法律部门众多
互联网文化娱乐产业进入高速发展阶段,业务门类众多离不开法治的规范和引领。所涉法律部门包括公司法、知识产权、合同、金融、劳动、税务等领域。近年来包括电影、电视、音乐、出版等娱乐产业的案件不断增多,主要涉及知识产权、合同、劳动、反不正当竞争、人身权益保护、个人形象权、隐私权等诸多法律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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