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供应链模式探析-互联网法律实务指南

供应链模式探析-互联网法律实务指南

时间:2023-08-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核心企业往往在供应链中为上下游配套企业承担信用反向担保的主体作用。且银行通过签署该协议,采用融资企业提供保证金即可提货的保证金条款及货物价格下跌时由融资企业追加保证或提前变卖的跌价条款,保证其货款的安全。

供应链模式探析-互联网法律实务指南

供应链模式的典型代表是京东金融互联网保理业务ABS,背后对应资产是京东金融供应链金融业务“京保贝”的债权,优先级利率为年化4.1%,次级资产占比为0.05%。后者的典型代表是人人贷、挖财宝等等。

供应链金融的运行主体:

(一)核心企业

供应链金融最大的特点即是在一条供应链中探寻出一个最具备优势的核心企业,一般是制造企业。该核心企业的主要角色是产业供应链的管理者,其他供应链企业围绕该管理者形成一个稳固的供需上下游链条,该企业具有支配地位,其自身也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核心企业往往在供应链中为上下游配套企业承担信用反向担保的主体作用。

(二)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供应链中承担了融资资金提供者和信用中间人的角色,将资金和信用融入整个供应链企业当中。其将各种银行金融产品整个打包,一旦银行通过前期调查、产业评估等与核心企业签署了系列法律文书,接下来将依约为供应链上的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金融产品服务,包括资产抵押、动产浮动抵押、应收账款质押、保理、融资租赁、保兑仓、资产信托等。(www.daowen.com)

(三)第三方物流企业

第三方物流企业在供应链中因仅承担货物监督管理、货品仓储、货物运输等职能,并不参与到货物的买卖基础法律关系中,因而其一般承担着作为利益中立方的监管者角色,通过与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企业签署三方协议,进行对抵/质押货物进行有效的监管。随着“物联网”[30]技术的进一步发展,银行通过第三方物流进一步实现抵质押物的智能化识别、跟踪、定位、管理与监控[31]。且银行通过签署该协议,采用融资企业提供保证金即可提货的保证金条款及货物价格下跌时由融资企业追加保证或提前变卖的跌价条款,保证其货款的安全。

(四)中小融资企业

中小融资企业与核心企业进行贸易中往往会签署同意较多的不利条款,如产品价格、延迟账期、交货时限等,这无形中给中小融资企业加大了经营压力,而银行等金融机构又不能方便地提供流动性支撑,这些中小企业往往存在着巨大的生存压力。而在供应链金融业务中,银行等金融机构能为中小企业提供较为便捷的贷款,因而可以说中小融资企业才是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首要获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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