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慈善型
慈善型的互联网众筹是指以互联网为媒介,以无偿捐赠为融资模式,通过向不特定公众募集资金,以支持某项慈善项目的众筹形式。
慈善型众筹的出资人往往不以获得经济收益为目的,出资人在互联网平台获得资金需求信息后,以获得心理满足与安慰为目的,对发起的个人或者组织给予资金或者物质上的支持。
慈善型互联网众筹的方式归纳为以下几种:
(1)品牌公益:即社会公众或者企事业单位针对某些有影响力的公益项目进行捐赠。
(2)个人求助:个人因为生活中遇到以己之力无法解决的困难而寻求社会帮助的一种形式,由企业代筹或者由个人直接发布。
(3)转发:对于已经发布的慈善型的互联网众筹信息,企业或者个人在互联网平台上进行的转发,以使该信息获得更多的传播。
(4)拍卖:此类众筹的特点在于由具有号召力的艺人明星发起,对其使用过的物品包括衣服、配饰等进行拍卖,并将拍卖所得用于公益项目。
(二)奖励型/商品型
奖励型的互联网众筹一般可以解释为以互联网为媒介,通过向社会公众展示新的创意或者产品项目的构想,以预购等形式获得实现该创意或者生产预想产品的资金,并用生产出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反馈给资金提供者的一种众筹模式。
奖励型的互联网众筹往往具有创意发现、需求验证、粉丝获取、融资背书以及融资合作等方面的特点,通常可以分为以下两类模式:
(1)普通式:发起者必须在设定时间完成筹资;若设定时间未完成则需要将所有已支付款项全部返还投资者,无须履行回报。
(2)灵活式:发起者在设定时间内,无论是否按期完成目标金额筹集,均可拿到截止筹集期之日所筹集到的全部资金,用于履行回报承诺。
(三)物权型[9]
物权型互联网众筹主要是指通过互联网向大众融资,用于收购不动产、贵金属等,通过资产升值变现获取利润,回报形式主要是经营分红、租金、物权未来增值收益等。(www.daowen.com)
物权型众筹以产权清晰、手续简单、项目资金灵活、资金用途明确等优势成为诸多投资人的选择。
(四)股权型
股权众筹融资主要是指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公开小额股权融资的活动[10]。是以互联网为媒介,以股权或者权益为融资工具,发起人通过向募资对象出售股份、股票或者权益凭证从而获得资金,并在满足相关条件后允许投资人退出的一种众筹模式。
股权型众筹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1.权益式
发起人通过销售项目的权益凭证,投资人投资购买,并依靠权证取得相应收益,但投资人并不成为股东或合伙人,也不享有股东或合伙人相应权利,如“美微传媒”。
严格意义上说,这种仅享有分红与退出权利的权益属于收益权转让的范畴。筹资主体需在股份中预留用于受益权转让的份额以获得募集资金,从而达到增加公司资本金的效果。切记不可与原股东签订收益权转让协议,因为这种操作之下,募集的资金进入的是原股东的口袋,而募资主体本身并未获得资金。
2.合伙式
发起人通过平台公布创业管理团队、商业计划书等资料,引导投资人进行投资。类似于对企业进行天使投资或VC。通常会成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以有限合伙的形式募集资金,再进行项目的运作。如本书所涉案例。
合伙式的众筹模式下,投资人相当于是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他们不参与企业的经营,仅享有优先获得分红以及投资款的权利,同时需要满足《合伙企业法》以及相关法律的各项规定,比如合伙人数量不得超过五十人。
3.股东式
直接股权投资,每位投资人直接享有股份成为股东。严格意义上来说,股东式的众筹很接近证券的公开发行或者定向增发。目前我国对股权形式的融资方案监管较为严格,因此该种形式的众筹需要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的规定进行,避免违反法律而对发起人的进一步融资制造法律障碍,并影响筹资人的进一步发展。
此外,还有整合了以上两种或全部众筹模式的平台,业内称为综合型众筹平台,但法律关系仍然未脱离以上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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