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跨境支付存在多种维度,包括外资支付机构进入中国,中国支付机构出海,以及支付机构进行跨境消费中的支付服务等。2015年,国务院发布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管理决定,很多境外卡组织都欲进入中国银行卡清算市场。日前,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信息表明,各地已经有很多外资成分企业正在接受“窗口指导”,一旦中国打开外资支付机构的口子,即进入中国市场。这个所谓的口子,就是2010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该办法中指出,外商投资支付机构的业务范围、境外出资人的资格条件和出资比例,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报国务院批准。但直至现在,这个“另行规定”仍未出炉。
在中国支付机构出海的路子上,很多国内支付巨头已经在布局全球市场了。支付宝早在2007年就开始布局海外业务,微信也在2017年7月中旬申请马来西亚的支付牌照并发布“WePlan”跨境支付产品方案,京东金融也宣布和海外企业合资开展泰国市场的运营。
跨境支付涉及外汇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关系到国家货币主权问题,关于外汇管制的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非常复杂,但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等规定。(www.daowen.com)
2013年3月,外管局允许部分支付机构为电子商务客户办理跨境收付汇和结售汇业务。9月,有17家支付机构获得业务试点资格。2014年4月,京东网银在线等5家第三方支付机构获得第二批牌照。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规定,非金融机构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网络支付服务,而网络支付是指依托公共网络或专用网络在收付款人之间转移货币资金的行为,包括货币汇兑。因此,拥有牌照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即被允许通过银行为小额电子商务交易双方提供跨境互联网支付所涉及的外汇资金集中收付及相关结售汇服务。
通过第三方支付进行跨境交易并办理结汇手续,实际上就等同于构建了国际版的“支付宝”,提升买卖双方的信任度,也免去跑银行结售外汇的不便利,安全性也有保障,结汇限额问题也更为宽松。当然,第三方支付机构在购汇环节操作会存在多样化,比如支付宝以代理买家购汇的方式操作,还有的第三方平台直接向银行进行购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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