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仲裁裁决执行及撤销-经济法项目化实用教程

仲裁裁决执行及撤销-经济法项目化实用教程

时间:2023-08-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仲裁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均应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是指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对于我国涉外仲裁机构做出的裁决,则向上述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

仲裁裁决执行及撤销-经济法项目化实用教程

仲裁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均应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是指被执行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对于我国涉外仲裁机构做出的裁决,则向上述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撤销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

知识扩展 涉外仲裁的特别规定

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的仲裁,适用关于涉外仲裁的特别规定。涉外仲裁没有特殊规定的,适用仲裁法其他有关规定。

涉外仲裁委员会可以由中国国际商会组织设立,可以从具有法律、经济贸易、科学技术等专门知识的外籍人士中聘任仲裁员。(www.daowen.com)

我国受理涉外仲裁案件的仲裁机构有两个,即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此外,根据仲裁法设立或者重新组建的仲裁机构也有权受理涉外仲裁案件。

涉外仲裁的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涉外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涉外仲裁的仲裁庭可以将开庭情况记入笔录,或者做出笔录要点,笔录要点可以由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签章。

涉外仲裁委员会做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