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能力目标能在实际的经济活动中正确选择、使用各种票据;能准确分析判断各种票据行为是否具备法律效力;能分析判断各个票据关系人的票据权利及责任;能在现实的经济关系中正确、规范地使用汇票、支票和本票。引导案例2020年4月1日,G市某煤炭公司与该市AST公司订立了一份购销合同。8日下午,煤炭公司将汇票被盗的情况通知AST公司的开户行。
知识目标
理解票据的概念与特征;
掌握票据行为的概念、特征及种类的相关知识;
掌握票据关系当事人的划分的相关知识,明确票据权利的概念及取得;
理解票据权利的补救;
掌握汇票的概念,掌握出票、提示、背书、承兑、付款、追索权等票据行为的法律规定;
能力目标(www.daowen.com)
能在实际的经济活动中正确选择、使用各种票据;
能准确分析判断各种票据行为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能分析判断各个票据关系人的票据权利及责任;
能在现实的经济关系中正确、规范地使用汇票、支票和本票。
引导案例
2020年4月1日,G市某煤炭公司与该市AST公司订立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由煤炭公司供给AST公司煤炭一批,价值128万元人民币。4月2日,AST公司签发了一张以其开户银行为付款人、以煤炭公司为收款人、票面金额为128万元、见票后30天付款的商业汇票,并将汇票交付煤炭公司。4月27日,煤炭公司持该汇票向AST公司的开户银行提示承兑,该银行经审查后同意承兑,在汇票上做了相应的记载后,交还煤炭公司。5月3日,煤炭公司财务室被盗,由于当日为假日,财务室无人值班,故直至5月8日财务室工作人员上班时,才发现财务室被盗,并向公安机关报案。经查明,除被盗走现金5万余元外,另有13张汇票、支票失窃,票面总金额约396万元,其中包括该已经承兑的汇票。8日下午,煤炭公司将汇票被盗的情况通知AST公司的开户行。开户行告知煤炭公司,该汇票已于上午经人向其提示付款,并已足额支付,对此银行不承担责任。经多次交涉无果,煤炭(集团)公司以该银行为被告向法院起诉,以银行审查有过错为由要求其承担付款责任。
请问:银行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有关经济法项目化实用教程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