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涉灾纠纷案件带来的主要挑战:程序与技术的实证研究

涉灾纠纷案件带来的主要挑战:程序与技术的实证研究

时间:2023-08-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此,保持稳慎、理性的司法态度至为重要。(四)司法既有的应对机制难以有效适用在常态化社会关系背景下,社会生活中的矛盾纠纷可能通过司法案件逐渐反映出来,司法裁判规则的形成、审判经验的体系化以及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主要依靠在一段时期中既有案件的逐步积累。而规模化突发性公共事件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集中,但短期内进入司法程序的纠纷案件较少,裁判规则的提炼和审判经验的体系化均面临相当难度。

涉灾纠纷案件带来的主要挑战:程序与技术的实证研究

2008年汶川“5·12”特大地震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经济社会生活原有格局的突然断裂和不特定当事人之间利益关系格局的急剧变化,发生非常态矛盾纠纷的概率明显上升。其对司法应对工作的挑战和影响主要反映在:

(一)短期内法律问题往往集中多发

规模化突发性公共事件的特殊性不仅在于事件本身的突发性和影响力,更在于它所引发的法律问题的多样性和集中性。不少规模化突发性公共事件发生后,往往会同时或相继引发刑事、民事、行政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并带有短期内的“井喷式”特征。这种状况与常态下社会矛盾总会有一个相对较长时期的积累、演变和显现过程形成鲜明对比,问题解决的难度、风险和成本更易加大。

(二)司法调节的整体难度明显上升

规模化突发性公共事件不仅在一夜之间导致了大量社会关系的突变,而且使得这种变化具有显著的非常态性,其中所蕴含的风险和不确定因素激剧增多并在短期内突显,进行科学预测和评估的难度远高于平时。在这样一种形势背景下开展审判工作,稳慎把握司法功能定位,稳健发挥职能作用,不止是一种不容推辞的政治责任,更是一种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由此,保持稳慎、理性的司法态度至为重要。

还必须指出,在社会关系呈常态化条件下,社会纠纷中虽然也存在社会、政策和法律多种因素交织的情况,但从总体上来看,多数可诉性纠纷确实可以通过司法程序获得解决——这当然不排斥在一些案件中需要借助于社会资源的配合和联动。但因规模化突发性公共事件引发的不少纠纷,即使在形式上具有可诉性,但往往面临实质上解决不能的尴尬境地。如果法院不加分析论证、不作风险预测评估而轻率介入,不仅难以有效解决纠纷,还可能使矛盾进一步激化,导致解决问题的成本投入和实际难度上升。(www.daowen.com)

(三)保持大体统一的司法尺度更为困难

在常态化社会生活背景下,司法案件中的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大体上呈现出一种稳定性,这使得法院在一段时期内较为容易把握司法类案的裁量标准,保障司法尺度的相对统一。由于较大自然灾害以及规模化突发性公共事件的介入,司法案件中的社会关系和争议焦点因此变得更为复杂、多样,突出反映在五个方面:共性要求与特殊情形并存;法律问题与社会因素交织;历史缘由与突变情势纠结;常态调控与应急处置交错;程序选择与实体裁量两难。这使得我们在面临具体问题时不仅不能搞简单化的一刀切,还必须综合把握各种因素,审慎作出判断和选择。

(四)司法既有的应对机制难以有效适用

在常态化社会关系背景下,社会生活中的矛盾纠纷可能通过司法案件逐渐反映出来,司法裁判规则的形成、审判经验的体系化以及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主要依靠在一段时期中既有案件的逐步积累。而规模化突发性公共事件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集中,但短期内进入司法程序的纠纷案件较少,裁判规则的提炼和审判经验的体系化均面临相当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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