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司法权视角下的刑事案件分流与程简化:程序与技术实证研究

司法权视角下的刑事案件分流与程简化:程序与技术实证研究

时间:2023-08-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而成都又是其中案件压力尤其突出者,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1112944件,同比上升101.28%,远远超过全国平均增幅;其中共受理刑事案件76063件,同比上升40.54%,也呈现持续快增态势。同期成都市两级法院审判人员只有小幅微增,加之立案登记制和法官员额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全市法院人案矛盾空间加剧。近年来,成都中院结合内设机构改革将原来的刑一庭和刑二庭进行整合,构建了七个专业化审判团队,承担审理专业化类型案件和统一审判尺度的双重职责。

司法权视角下的刑事案件分流与程简化:程序与技术实证研究

(一)缓解人案矛盾的现实需要

司法案件持续上升,审判负荷日益加剧,是当今世界不少国家普遍面临的巨大压力。纵向来看,40年来我国司法案件量上涨30多倍,而法官增长仅3倍多,与案件增幅明显不成比例[2];2013—2017年,全国四级法院共受理案件8904.94万件,较上一个五年上涨59%。而成都又是其中案件压力尤其突出者,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1112944件,同比上升101.28%,远远超过全国平均增幅;其中共受理刑事案件76063件,同比上升40.54%,也呈现持续快增态势。2017年,成都市两级法院受理案件354952件,比2014年上升102.54%,三年时间受理案件翻了一番。横向来看,成都两级法院案件总量已经在全国各中级人民法院系统排名第一,而且用全省法院1/8的人员、1/6的法官,办理了全省1/3的案件,案件压力之大可见一斑。同期成都市两级法院审判人员只有小幅微增,加之立案登记制和法官员额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全市法院人案矛盾空间加剧。如何采取有效措施缓解人案矛盾已经成为全国四级法院不可回避的严峻课题。

(二)资源配置效率的必然选择

从诉讼资源配置规律来看,在确保刑事诉讼公正的前提下,越简单案件耗用的资源越少,成本越低,配置资源也应相应较少;越复杂疑难案件耗用的资源越多,成本越高,配置资源也应相应较多[3]。而长期以来部分刑事案件久拖不决,超审限,从某种意义上讲正是刑事司法资源配置不科学导致的结果。简单和疑难案件不加区分地占用有限司法资源,导致解决疑难案件的资源投入严重不足,一方面简单案件快不起来,当事人意见大;另一方面,疑难案件难以精细化审理,审案质量难以得到保障。推行繁简分流,就是在不增加办理力量投入和不压缩总体办案量的情况下,采取简案快办、难案精办的方法,进一步缩短简单案件办理时限,减少简单案件对司法资源的耗用,进而确保更多的司法资源审理疑难案件,实现提升审判效率、维护司法公正的目标。正如学者所指,“遇案件至为轻微,事实复至为明显,倘必须依繁重程序从事审判,徒滋劳费,且鲜有实益。故为迅速之裁判讲,简化审理程序,从速结束刑案,不但对于被告无害,反而可以增进办案之效率,对于刑事裁判而言,有时亦不无必要”[4]。其目的在于用相当司法力量快速解决简单案件,从而将优势司法资源投入疑难案件,实现难案精审,带动刑事审判效率提升和质量提高。

(三)庭审实质化改革的内在要求(www.daowen.com)

社会分工对于技术创新、效率提升和社会进步的促进作用不言而喻,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讲,人类社会的进步史就是社会分工的细化史。近年来,成都中院结合内设机构改革将原来的刑一庭和刑二庭进行整合,构建了七个专业化审判团队,承担审理专业化类型案件和统一审判尺度的双重职责。组建以员额法官为核心的新型专业化审判团队,推行类案专业化审判,是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类案专业化审判只有与简繁分流结合起来,对所有案件既区分类型、也划分难易,专业化审判的优势才能真正发挥出来,有效促进类案法律适用的统一,最大限度地避免“同案不同判”。

(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的长远需要

不同难度的刑事案件,当事人的需求也各有不同。简案程序贵在简省便捷,难案程序重在细审详理,故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程序全面简化,实现简案快办、难案精审,实质上是对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的充分尊重和有效回应,是在司法领域问计于民的“民生工程”[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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