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国家出口退税罪量刑规定

国家出口退税罪量刑规定

时间:2023-08-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以下情形属于《刑法》第204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是造成国家税款损失150万元以上并且在第一审判决宣告前无法追回的;二是因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两年内又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三是情节特别严重的其他情形。

国家出口退税罪量刑规定

刑法》第204条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前款规定的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骗取出口退税司法解释》)的规定,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5万元以上的,为《刑法》第204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50万元以上的,为《刑法》第204条规定的“数额巨大”,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250万元以上的,为《刑法》第204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此外,以下情形属于《刑法》第204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一是造成国家税款损失30万元以上并且在第一审判决宣告前无法追回的;二是因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两年内又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三是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以下情形属于《刑法》第204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是造成国家税款损失150万元以上并且在第一审判决宣告前无法追回的;二是因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两年内又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三是情节特别严重的其他情形。(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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